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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76560/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务服务办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办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结合行政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7×24小时行政服务自助服务区提供各部门窗口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提供发票申领、发票代开等多个事项的自助办理服务。

第三条 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使用咨询和故障排除。

第四条 要在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上标明具体联系人电话,以便办事群众随时联系,确保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正常使用。

第五条 要在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标明自助办理政务服务具体事项名称、操作流程,让办事群众看得清楚、弄得明白,轻松自助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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