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008652038C/2020-00245 | [ 发文字号 ] | 梁平府办发〔2016〕183号 |
[ 主题分类 ] | 计划生育;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规划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 2016-11-21 | [ 发布日期 ] | 2020-11-06 |
梁平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梁平府办发〔2016〕183号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梁平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梁平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11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梁平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梁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重庆市卫生计生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梁平实际,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年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一、“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全县卫生计生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顺利完成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实现卫生计生事业统筹发展、融合发展,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全县人均期望寿命从2010年的75.96岁提高到77.77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控制在重庆市“两纲”指标范围内,提前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全县居民健康水平总体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起航。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2015年全县累计参保87.74万人,覆盖面达94.34%,较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落实,全县政府举办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除中药饮片外)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初步建立了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探索推进63个病种68个临床路径管理。
(三)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十二五”期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10年的9大类22项扩大到2015年的12大类45项,项目人均经费由15元提高至40元。十二五期间,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9.14万份,建档率达97.92%;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从2010年的300/10万下降到218.51/10万,无甲类传染病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
(四)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基本形成以“县属机构为龙头、乡镇为枢纽、村级为网底”的医疗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开启“三甲医院”建设新征程,顺利实施精神卫生中心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100%,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95%,服务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十二五”期末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达到604个,开放性床位数增加两倍,达到3502张,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增加到251万人次,年均增长26%。
(五)计划生育国策更加深入人心。“十二五”期间,我县圆满完成市、县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继续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截至2015年,梁平县户籍总人口为93.46万人,常住人口72.19万人,自然增长率3.55‰,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81。五年累计为71073人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9303.94万元,为6.4万人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扶)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90.68万元。“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调整工作稳妥推进,计生民生工作较“十一五”得到较大程度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感明显提升。
“十二五”时期,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成绩斐然,硕果累累。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有诸多不相适应。
(一)卫生技术人才严重紧缺。医疗卫生编制不足。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人员编制配备要求,县级公立医院缺编1053人,公共卫生机构缺编227人,乡镇卫生院差编165人,全县卫生系统的编制人数严重不足,卫生技术人员青黄不接。临聘人员较多,占卫生人员总数的36%。人才引进难,特别是基层偏远乡镇卫生院待遇低、条件艰苦引进人才更加困难。人才引进激励机制不健全,缺乏学科带头人和高精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难以承担各种疑难重症的诊断和治疗。
(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县中医医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全面“两孩政策”的出台,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村卫生室面积、功能配套还未实现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还需进一步跟进。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老化,配置偏低,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健康需求,严重影响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亟待深入。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和补偿机制不健全;公立医院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民营医院管理水平较低。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优化,医院和医生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序就医格局还未完全形成,县级公立医院超负荷运转与基层医疗服务资源闲置现象并存。
(四)计划生育导向机制有待完善。人口总量呈惯性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结构性矛盾对社会稳定和谐的影响日益明显。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仍需强化,人口流动性所带来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难度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尚需制度性保障。
(五)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债需逐年化解。由于县级财力有限、配套不足,医疗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基础设施和配备投入欠账。财政的补偿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抢抓机遇,直面挑战,推进卫生计生事业进入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快车道”。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卫生计生事业提出了新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2016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市委、市政府把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全民健康理念逐步形成,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更加多样化、多层次化,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强为卫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也对医疗卫生整体的救治水平和保障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目标任务。
(二)新一轮深化医改为卫生计生事业提出了新挑战。
新一轮医改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当前,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已经从医改的方向、原则转移到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上来,而改革的成效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如何在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减轻看病就医负担上取得更大实效,实现“全民健康”的宏伟目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新的挑战。
(三)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迎来了新机遇。
预计到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规模将达到95万人左右,随着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高龄孕产妇增多,保障母婴安全的责任增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健康的危害出现“井喷”式变化,我县的卫生计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卫生事业发展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三、“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思路、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全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为统领,以“118”发展思路推进“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即坚持以健康梁平建设为主线,以争创全国卫生城市为抓手,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提效、区域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升级提档、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优化提质、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做实提标、计划生育服务转型提能、中医药发展扩面提级、互联网+医疗服务惠民提速、健康促进及健康产业融合提高”八项重点,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健康梁平”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才聚力,内涵发展。贯彻落实人才强卫战略,就是要把人才强卫作为卫生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出发,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符合全县实际的医改新路子,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切实提高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益。
3.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结合全县总体部署,统筹考虑城乡之间、乡域之间、公立和民营之间、中医和西医之间、医疗和公共卫生、计生之间的资源分配和发展,既要兼顾各方利益,又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协调发展。
4.坚持民生优先,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提升人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事关民生的全局性问题,促进梁平县和谐发展。
5.坚持远近结合,持续发展。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既要关注近期全县卫生计生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又要预测卫生计生发展中的长期性问题,增强规划的预见性、指导性。
(三)总体目标。
以推进健康梁平建设为总揽,以深化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要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导向把医改推向纵深,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可持续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居民健康水平大幅度提升,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5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
——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均等。到2020年,常住人口规范化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预计提高到60元以上,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200/10万左右,适龄儿童“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末,每千人拥有床位5.27张。县人民医院新址、县精神卫生中心2016年年底投入试运行,建成县中医院园区分院及迁建县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儿童医院)。县域内就诊比例达90%以上。
——科技人才建设进一步加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卫生人员数达到5.8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1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73人;医护比达到1∶1.25;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新建市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5个。
——人口计划生育进一步夯实。“十三五”时期,全县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6%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8以内,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 标 | 2015年值 | 2020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健康状况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77 | 78.5 | 预期 |
婴儿死亡率(‰) | 6.96 | <7 | 约束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9.78 | <10 | 约束 |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4.82 | <16 | 约束 | |
公共卫生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 40 | >60 | 预期 |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0万) | 218.51 | 200左右 | 预期 | |
适龄儿童八苗全程接种率(%) | 95.33 | >95.5 | 约束 | |
糖尿病管理率 | 13.75 | >30 | 约束 | |
高血压管理率 | 34.87 | >45 | 约束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86.73 | ≥90 | 约束 | |
结核病规范管理率 | 60 | ≥80 | 约束 |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93 | >99 | 预期 | |
常住人口规范化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 | 85% | >90 | 预期 | |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88% | >88% | 预期 | |
国家卫生城市 | 0 | 1 | 约束 | |
市级卫生镇 | 0 | 10 | 预期 | |
市级生态卫生村 | 8 | 20 | 预期 |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74.77 | >85 | 预期 | |
农村自来水使用率(%) | 64.05 | >75 | 预期 | |
卫生资源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91 | 5.27(共3690张) 其中民营700张 | 预期 |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人员数(人) | 4.5 | 5.8(共4234人) | 预期 |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62 | 2.18(共1526人) | 预期 |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1.52 | 2.73(共1911人) | 预期 |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23 | 0.83 | 预期 |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 1.14 | 2 | 预期 | |
医疗服务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8.9 | <8.5 | 预期 |
县域内就诊比例(%) | 87.4 | >90 | 约束 | |
新建市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 | 4 | 5 | 预期 | |
人口计划生育 | 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 | 3.55 | <5.5 | 约束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08.81 | <108 | 约束 | |
出生符合政策率(%) | 86.33 | >96 | 约束 |
四、“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提效。
1.建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运行新机制。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加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补助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配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方面经费保障。巩固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除中药饮片外),落实财政、医保、个人共担的药事服务费补偿政策,建立可持续补偿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指导、监管、服务等方面的职责。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治理结构,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适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编制管理方法及薪酬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2.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符合县情的分级诊疗体系。在推进50个病种分级诊疗基础上,试点推进10个病种临床路径乡镇版,并逐步扩面。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强化拓展医联体、卫协体建设,在双向转诊、急慢分治方面积极联动,促进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在医疗联合体内形成分级诊疗机制。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县属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人次达到其住院人次的10%以上。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构建以卫生计生服务质量为核心,绩效考核为手段的乡村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两体+两片+三走廊”建设。深化“医联体”“卫协体”内涵,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运行机制。县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进一步升级提质,加深联合体内涵建设,以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主要目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云龙区域卫生协作体工作,建立集中医医疗、针灸理疗、康复等为一体的中医特色专科示范片。推进“两片”模式,着力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努力实现服务理念的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东山片区卫生计生统筹发展示范片,探索从政府计生行政管理到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全方位统筹发展。加强西部片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示范片工作,转变服务模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探索“三廊”路径,搭建互动提升平台,力促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质提效。在地处中部地区的18个乡镇卫生院中组建中部片区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示范走廊,梁山、屏锦、礼让中心卫生院分别牵头形成东线、西线、北线三条走廊,充分发挥和扩展“医联体”分院的探索成果,着力提升常态化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4.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着力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抓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工作。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筹资标准、报销水平等。加大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力度,加强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等的衔接,制定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实施办法,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5.建立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巩固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政府举办的县级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达5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达90%以上,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所有医疗机构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放开政策,严格执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防控。规范药品配送管理及结算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县域内联合统一配送,增强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6.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公立医院管理办法,加强公立医院监督监管,完善民营医院评价体系,实行同质监管。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开展临床路径应用情况评价,继续推行单病种付费改革工作,逐步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内推行按病种付费,有效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大信息化、人才队伍、执法装备等建设的投入力度。强化卫生计生日常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继续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提升公共场所监督指标合格率,维护社会卫生计生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与公安、综治、司法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惩处“医闹”、伤医行为。
专栏1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提效重点工作 |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强化“两体+两片+三走廊”建设,丰富“医联体”和“卫协体”内涵,推进“东山片区卫生计生统筹发展示范片和西部片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示范片”工作,建立中部片区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东线、西线、北线示范走廊。 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抓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政府举办的县级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达5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达90%以上,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加大非法行医、医闹打击惩处力度。 |
(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升级提档。
1.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县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双桂新区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到2016年年底投入试运行。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办公楼投入使用,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投入运行并独立设置,迁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儿童医院),推进工业园区综合性医院建设,新建县人民医院康复分院,依托县人民医院新建急救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梁平县第三方医学影像中心、中心血库,依托县中医院设置美沙酮减毒门诊。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医疗设备,优化医疗环境,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积极开展示范化乡镇卫生院和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双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市级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筑牢村级医疗服务网底,加大财政投入对基础较薄弱的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每个行政村建好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城乡居民平均15分钟可以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平均1小时可以到达一所一级医院或1所二级以上医院,努力提高“30分钟健康服务圈”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2.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从规模扩展向内涵建设转变,促进公立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到2020年,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建成梁平县妇女儿童医院;启动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二级专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其它中心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其它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标准,拓宽服务领域和辐射范围。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医疗护理水平,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到2020年全县二级及以上医院10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3.引导扶持社会资本办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提高民营医疗机构资源配置数量和服务质量,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到2020年,民营医院达到13所,床位数达到700张,社会办医床位占比、卫生技术人员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到20%左右,其中,设置200张床位以上且技术水平较高、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民营医院1所,新建单采血浆站1个。提升中小学医疗服务能力,城区拟设置医务室16所,乡镇中小学符合条件的学校均设置医务室,加强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促进医养融合、引导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向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鼓励举办医疗养老融合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相互补充、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专栏2 区域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升级提档重点工作 |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新址、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一、二期)投入运行,迁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儿童医院),县中医医院园区分院建成并投入运行。 医疗机构提档升级项目:县人民医院创三甲,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二甲”,精神卫生中心创“二级专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达到二级乙等医院标准。双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市级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民营医院建设项目:新增民营医院6所,其中设置200张床位以上且技术水平较高、有一定影响的的综合性民营医院1所。在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的前提下,新建单采血浆站1个。 |
(三)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优化提质。
1.完善人才配置评价激励机制。认真制定并实施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为实施“健康梁平”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按照床位人员比等指标合理配置公立医院编制,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模式。坚持优存量、扩数量,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等渠道补足配齐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医疗机构创建一流的人才团队,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卫计人才队伍,提高诊疗技术。完善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制度,落实市级养老保障政策,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组织实施好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2.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实行继续医学教育IC卡管理。积极推进全员职工培训,到2020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人员80%以上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力争对乡镇卫生院50%专技人员进行一次轮训,进一步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10%、40%、50%,大大提升卫生计生系统人员学历层次。落实市级“11251”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建立基层医疗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依托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一步规范全科医生“5+3 ”的培养模式。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采取转岗培训和招录相结合,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3.加强公共卫生和管理队伍建设。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实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幼保健人员配备达到0.27人/千人口以上。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骨干人才培养规划,重点培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等专业人才。加强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管理、院前急救、精神卫生和慢病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轮训和培训。积极推动卫生计生管理岗位培训工作,规范卫生计生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卫生计生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考核机制。
4.加强科技创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推进科技创新和卫生与健康工作全面融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和支撑“健康梁平”目标的实现。加强临床新技术引进和研究,提高综合救治能力,在县域内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救治体系。加强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到2020年,新创建市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5个。
专栏3 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优化提质重点工作 |
完善人才配置评价激励机制:制定并实施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模式。 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全科医生“5+3 ”的培养模式。落实市级“11251”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计划。 加强公共卫生和管理队伍建设:实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幼保健人员配备达到0.27人/千人口以上,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骨干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卫生计生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考核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加强临床新技术引进和研究,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新创建市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5个。 |
(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做实提标。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1.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启动创建市级卫生应急管理示范县。加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演练与评估,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现场处置能力建设,到2020年,卫生应急队伍应急装备达标率达到100%。提高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能力,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到2020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及时率、规范处置率、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3个100%。完善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传染病区的功能建设,提高应对突发性传染病的救治能力和水平。
2.加强疾病防治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疫情持续保持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65/10万以下,基本消除麻疹,实现消除疟疾。加强人禽流感、麻疹、肝炎、霍乱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继续加强碘缺乏疾病等地方病防治;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开展市级慢病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和重点职业病防治,到2020年,“八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糖尿病管理率达30%以上,高血压管理率达45%以上,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
3.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推进“一中心三分中心”救治体系建设,即:县人民医院建成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屏锦、袁驿、福禄为分中心。推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围产保健等三大部建设,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和大力推广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保障母婴安全。加强避孕节育、药具管理、生殖健康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两癌筛查、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艾乙梅、母婴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实现“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目标。到2020年,孕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均设置规范化孕儿保门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降到1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低于5%;实现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零目标”。
专栏4 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重点工作 |
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创建市级卫生应急管理示范县。 疾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创建市级慢病管理示范县。 妇幼保健能力建设项目:推进“一中心三分中心”救治体系建设,即:县人民医院建成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屏锦、袁驿、福禄为分中心。加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大部建设。 |
(五)计划生育服务转型提能。
1.稳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精神,做好当前计划生育政策与全面两孩政策的衔接,制定全面两孩政策的相关配套措施,简化流程,推行生育登记备案制度,积极为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提供全程系列化优质服务,做好高龄产妇孕前、孕期、生育、避孕节育等咨询服务工作,提升孕产妇服务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每年均达80%以上。加大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力度,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整合卫生、计生医疗计生服务资源,加强基层技术服务能力,全面实现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建立满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让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到2020年,实现育龄妇女优质服务全覆盖。
3.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扶助力度,建立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强化生育关怀政策,推进流动人口基本计生服务均等化。
4.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体制。落实目标考核,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B超的规范使用,建立有奖举报、孕情监测、随访服务制度,建立部门间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纪、从严打击“两非”的工作机制。
专栏5 计划生育服务转型提能重点工作 |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力度,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 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体制:建立有奖举报、孕情监测、随访服务制度。 |
(六)中医药发展扩面提级。
1.提升县中医医院龙头建设。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2017年启动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及工业园区分院建设,到2020年完成整体搬迁。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成功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打造中医药集中服务区,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开展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3.加强中医临床科研工作及中医学科建设。每年完成1—2个中医药科研课题,以提高临床科研水平。加强县级名中医的培养和管理,推进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引进中医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5—10名。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人员培养力度,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规范中医药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和临床诊疗服务行为。
专栏6 中医药发展扩面提级重点工作 |
县中医医院龙头建设: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成功创建三级中医医院。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打造中医药集中服务区。 中医临床科研及中医学科建设:每年完成1—2个中医药科研课题,引进中医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5—10名。 |
(七)“互联网+医疗服务”惠民提速。
1.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覆盖,实现区域内及跨区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最终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中西医并重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2.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积极推进“健康卡”工程。加强自助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数字医院建设,到2020年,县人民医院实现预约挂号、分诊导诊、检查检验报告查询、支付结算等就医全流程互联网化的便捷医疗服务。大力发展面向老年人和慢性病人的远程检查和监测、生活方式管理、可穿戴式给药、药物依从性等“互联网+健康服务产品”,帮助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依托县人民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等信息化服务试点。鼓励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医疗物联网应用建设,到2020年,建成“区域远程会诊中心”。
3.推行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稳步推动医疗、卫生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推进移动医疗及自助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梁平健康信息门户,为居民提供互联网健康咨询、健康档案查询、自我健康管理等应用服务,提高群众看病就医便捷性。推进县级医院与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提高深化医改与试点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化。加快推进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加强大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确保自主、安全、可控。
专栏7 “互联网+医疗服务”惠民提速重点工作 |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施“健康卡”工程。 “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设:推进“数字医院”建设,建成“区域远程会诊中心”。 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推进移动医疗及自助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梁平健康信息门户。 |
(八)健康促进及健康产业融合提高。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促进医养结合、医旅融合、医体融合、食品安全与健康的融合,推进医疗卫生事业与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到2020年基本建成健康促进制度体系,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生态建设与健康产业稳步发展,健康公平性稳步提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5岁。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新创建市级卫生镇10个,巩固扩大各级卫生单位创建成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生态卫生村创建力度,到2020年成功创建20个市级生态卫生村。加大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力度,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到2020年,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
2.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实现城乡之间、中西医之间、医疗与公共卫生之间均衡发展,推动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健康服务。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推进“健康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等六进活动。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合理膳食行动,加强控烟履约,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到2020年,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基本技能掌握率达到70%以上,形成人人知晓健康、人人崇尚健康氛围,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紧扣梁平县生态发展目标定位,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医养结合,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的绿色通道,试点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与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优先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养结合的养生保健机构。促进医旅融合,充分利用百里竹海、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双桂湖等生态资源,加快发展集休闲旅游、养生养老、观光体验于一体的生态养生旅游业。促进医体融合,加强卫生计生与体育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疾病特点和环境的“运动处方库”,重点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制定多样的体医结合干预手段。促进食品安全与健康融合,加强与食药监部门联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4.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加快县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加强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疗、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鼓励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坚持以政府为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推进养生保健、中医健康产业发展。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提高居民中医药健康知晓率。
专栏8 健康促进及健康产业融合提高重点工作 |
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新创建市级卫生镇10个,创建市级生态卫生村20个。 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促进医养结合,支持社会力量优先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养结合的养生保健机构。促进医旅融合,加快发展集休闲旅游、养生养老、观光体验于一体的生态养生旅游业。促进医体融合,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疾病特点的环境的“运动处方库”。促进食品安全与健康融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加快县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鼓励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 |
五、“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十三五”规划是未来五年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是今后全县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行动纲领,党委、政府要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四个责任体系,一方面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计生惠民等中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发展社会办医,形成公平竞争、相互补充的办医格局,满足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二)强化投入保障,正确处理群众健康需求与卫生计生服务供给的关系。加强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统筹卫生资源并优化配置,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提高卫生资源的可及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能。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提出的各项卫生计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体现政府责任。
(三)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正确处理激励与约束的关系。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既是执政所需,也是民生所盼;既是建设法治中国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巩固改革成果、引领和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制止和纠正收受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树立政府满意、群众满意的卫生行业新风尚。
(四)强化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正确处理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认真制定本规划的各项措施及计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但在重大项目建设、医疗卫生要素准入等方面要严格管理,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并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动态评估机制,发现实施中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策,为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支撑和技术支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规划及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争取多方支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附件:1.梁平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情况
2.“十三五”医疗卫生计生设置规划
附件1
梁平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管单位 | 项目性质 | 所属行业 | 建设起止年限 | 开工时间或拟开工时间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单位:m2) | 项目个数 | 总投资 (单位:亿元) | 至2015年底完成投资(单位:亿元) | 预计“十三五”完成投资 (单位:亿元) | 备注 |
1 | 县人民医院迁建 | 梁平县卫生计生委 | 续建 | 社会事业 | 2011.1-2016 | 2011.1 | 修建业务综合楼145000m2 | 1 | 5 | 3.5 | 1.5 | |
2 | 梁平县中医医院迁扩建 | 梁平县卫生计生委 | 规划中 | 社会事业 | 2017-2019 | 2017 | 迁建业务综合楼40000m2 | 1 | 1 | 1.5 | ||
3 |
| 梁平县卫生计生委 | 规划中 | 社会事业 | 2017-2019 | 2017 | 迁建业务综合楼 2.4万m2 | 1 | 1 | 1.5 | ||
4 | 县精神卫生中心 | 梁平县卫生计生委 | 续建 | 社会事业 | 2014-2016 | 2016 | 修建综合楼一期11806 m2二期0.5万m2 | 1 | 0.49 | 0.1 | 0.39 | |
5 | 中医医院园区分院 | 梁平县卫生计生委 | 新建 | 社会事业 | 2016-2018 | 2017 | 新建医院业务用房及配套用房 1.6万m2 | 1 | 1.2 | 1.2 |
附件2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机构设置规划 | |||||
类别 | 主要指标 | 2015年值 | 2020年目标值 | 备注 | |
政府举办的公立卫生计生机构 | 公立医院 | 2 | 5 | 县人民医院(三甲)、工业园区综合性医院,县中医医院(三级),县妇女儿童医院,县人民医院康复分院,县精神卫生中心,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置急救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梁平县第三方医学影像中心、中心血库,依托县中医院设置美沙酮减毒门诊。 | |
公共卫生机构 | 8 | 8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内设健康教育和结核病防治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1个,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二甲),精神卫生中心1个,中心血库1个、急救中心1个、美沙酮治疗门诊2个、基药中心1个。 | ||
计划生育机构 | 县流管所1个,药管中心1个,人口信息中心1个 | ||||
基层医疗机构 |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2 | —— | |
中心卫生院 | 10 | 10 | 县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二级医院 | ||
一般乡镇卫生院 | 22 | 22 | —— |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8 | 18 | 按照每个规划社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 | ||
村卫生室 | 462 | 454 | 现有462个:行政村308个,地名村154 | ||
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 | 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 | 0 | —— | 不受规划数量限制 | |
二级以下民营医疗机构 | 5 | 13 | 含目前运行5所、建设中2所、新增民营医院6所。 | ||
养老机构内新办医疗机构 | 0 | —— | 不受规划数量限制 | ||
单采血浆站 | 0 | 1 | 在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的前提下。 | ||
个体诊所、门诊部 | 85 | —— | 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 ||
其它社会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 | 梁平县中医医院看守所卫生所、梁平县中医医院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室、梁平县民政局福利院医务室、梁平县重庆市邵新煤化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 4 | —— |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均允许其设置。 | |
中小学医务室 | 0 | >7 | 寄宿制学校或者有6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均须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