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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4761/2020-001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统计 [ 体裁分类 ] 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统计局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梁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梁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梁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4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梁平府发〔2018〕32号)精神,梁平区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级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6月,梁平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20个区级部门为成员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33个乡镇(街道)和1个工业园区管委会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区上下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86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全方位、多视角呈现了梁平区五年来经济发展成效。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梁平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配套制度规定,规范业务工作流程,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多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各级普查机构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和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区各级普查机构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各种手段,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2019年5月,顺利通过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的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获得了质量抽查组的充分肯定。

总体上看,梁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规范有序、实事求是,技术先进、方法科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全面真实摸清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834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60.4%;从业人员160816人,增长12.5%;产业活动单位7597个,增长45.0%;个体经营户52748个。




梁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 7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834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574个,增长60.4%;产业活动单位7597个,增加2470个,增长45.0%(详见表2-1);个体经营户52748个。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6834

100.0

 企业法人

5328

77.96

 机关、事业法人

556

8.14

 社会团体

132

1.93

其他法人

818

11.97

二、产业活动单位

7597

100.0

第二产业

1429  

18.81

第三产业

6168  

81.19

三、个体经营户

52748

100.0

第二产业

7406  

14.04

第三产业

45342  

85.96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492个,占36.5%;制造业1184个,占17.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工作760个,占11.1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9158个,占55.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439个,占8.4%;制造业3776个,占7.2%(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6834

100

52748

100.0

采矿业

39

0.57

6

0.01

制造业

1184

17.33

3776

7.1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

0.44

4

0.01

建筑业

141

2.06

3620

6.86

批发和零售业

2492

36.46

29158

55.2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9

1.30

4439

8.42

住宿和餐饮业

434

6.35

3739

7.0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

0.76

194

0.37

金融业

15

0.22


0.00

房地产业

125

1.83

40

0.0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3

4.29

2749

5.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1

2.36

60

0.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4

0.79

28

0.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2

3.39

3286

6.23

教育

215

3.15

86

0.1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2

2.08

495

0.9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4

3.86

967

1.8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60

11.1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5328个,比2013年末增加1068个,增长25.1%。其中,内资企业占9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0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3%,私营企业占94.7%(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5328

100.0

内资企业

5322

99.89

国有企业

14

0.26

集体企业

11

0.21

股份合作企业

1

0.02

联营企业

1

0.02

有限责任公司

198

3.72

股份有限公司

53

0.99

私营企业

5044

94.6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0.04

外商投资企业

4

0.08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0816人,比2013年末增加17903人,增长12.5%,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5127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92255人,减少16人,下降0.1%;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8561人,增加17919人,增长35.4%。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51212人,占31.8%;制造业38685人,占24.1 %;批发和零售业18714人,占11.6%。(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60816

55127

采矿业

1545

234

制造业

38685

1641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21

305

建筑业

51212

6101

批发和零售业

18714

86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07

739

住宿和餐饮业

4263

257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7

209

金融业

829

359

房地产业

3080

164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31

214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60

46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71

69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468

1418

教育

9407

5348

卫生和社会工作

4578

289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99

139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579

3243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不含金融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6.0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7.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2.7%。不含金融业的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01.8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0.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9.7%。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86.9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6.3%,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3.7%(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8560616.87

4018484.85

6869796.89

采矿业

60420.61

17906.38

72495

制造业

2019243.82

566533.62

287963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4889.00

102627.53

116476

建筑业

863949.48

539357.59

1488777.4

批发和零售业

521358.99

143690.24

1332019.0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8804.15

24044.76

78948.13

住宿和餐饮业

75522.68

21602.11

124239.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712.27

6808.61

67040.84

金融业

4067.25

房地产业

1250063.79

1005693.05

268427.2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33103.59

979800.97

169060.1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4686.53

8080.58

31382.5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08481.94

329925.00

86384.2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5760.22

9090.52

57907.9

教育

266634.28

47415.47

29470.1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3197.13

112405.07

16733.8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5492.76

5671.44

46734.2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52547.05

95467.21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及负债不包含三大运营商数据。按国务院经普办要求,金融业负债合计暂不发布,故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含金融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梁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53个,比2013年末增长21.4%;从业人员4.1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9.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49个,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占0.1%;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个,占全部企业的0.2%;集体企业4个,占0.3%;私营企业1172个,占93.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1.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8%,集体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82.8%(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期末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253

41151

内资企业

1249

40117

 国有企业

3

343

 集体企业

4

90

 股份合作企业

1

70

 有限责任公司

53

5177

 股份有限公司

14

365

 私营企业

1172

34055

 其他企业

2

1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399

外商投资企业

3

63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9个,制造业118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0个,分别占3.1%、94.5%和2.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2.5%、12.5%和10.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3.8%,制造业占9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3%、11.4%和9.7%(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253

4115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

842

非金属矿采选业

31

700

其他采矿业

1

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24

4683

食品制造业

21

152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7

742

纺织业

22

712

纺织服装、服饰业

61

144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0

46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32

3974

家具制造业

55

1021

造纸和纸制品业

79

170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0

79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5

226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

5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2

851

医药制造业

5

30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8

218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7

548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

59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59

金属制品业

156

2815

通用设备制造业

22

792

专用设备制造业

22

1060

汽车制造业

4

44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

21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6

71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3

3245

仪器仪表制造业

3

48

其他制造业

13

36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2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8

10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

10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8

47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8

3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4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6.0%。负债合计68.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6.86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2344551

687066

306860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9111

11890

29613

非金属矿采选业

31299

6017

42850

其他采矿业

10

0

32

农副食品加工业

301693

78416

463175

食品制造业

66821

18125

14051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6317

2092

37102

纺织业

42276

11666

67384

纺织服装、服饰业

36340

7288

5968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3119

2017

2191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19348

43869

191444

家具制造业

48181

13901

60674

造纸和纸制品业

45294

9939

7975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3104

14656

6917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74330

14372

14188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469

51

226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0017

15561

72167

医药制造业

45100

22141

2131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1070

33369

15317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17040

81365

45576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0410

25220

5768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750

637

2652

金属制品业

151351

28256

158457

通用设备制造业

40647

12702

50540

专用设备制造业

52069

14517

110254

汽车制造业

23899

8812

3390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7968

1347

1366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1771

6143

5989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74090

93743

327881

仪器仪表制造业

4779

1003

2566

其他制造业

11783

4694

1573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15

24

1829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791

606

719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942

231

360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67556

77913

9557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4391

24483

17292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  位

产  量

半导体分立器件

亿只

57.0

电子元件

亿只

2.8

电光源

万只

751.7

液晶显示屏

万片

1712.0

家具

万件

3.4

水泥

万吨

198.6

石灰石

万吨

73.0

建筑用天然石料

万立方米

10.9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206.0

钢化玻璃

万平方米

24.7

亿块

1.1

日用陶瓷制品

万件

4.9

钢材

万吨

1.1

铁合金

万吨

3.2

塑料制品

万吨

6.2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

万吨

2.6

纸制品

万吨

0.8

鲜、冷藏肉

万吨

1.2

大米

万吨

27.6

豆腐及豆制品

万吨

2.2

饲料

万吨

26.1

食用植物油

万吨

1.0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41个,从业人员5121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2.0%和9.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为内资企业。其中,集体企业占1.4%,私营企业占87.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全部为内资企业从业人员。其中,集体企业占1.5%,私营企业占55.6%(详见表3-5)。

表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41

51212

内资企业

141

51212

集体企业

2

776

有限责任公司

16

21953

私营企业

123

2848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7.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3.5%,建筑安装业占12.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6.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91.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2%,建筑安装业占0.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3%(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1

51212

房屋建筑业

53

46582

土木工程建筑业

19

2644

建筑安装业

18

311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1

167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6.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2.2%。负债合计53.9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88亿元(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863949.48   

539357.59

1488777.40

房屋建筑业

403556.08   

242700.39

1336085.39

 土木工程建筑业

398681.62 

270697.18

71858.02

 建筑安装业

11463.38

1531.26

15570.81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0248.39

24428.76

65263.1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梁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 7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492个,从业人员1871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9.4%和88.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5.2%,零售业占64.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5.8%,零售业占54.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0.08%,集体企业占0.08%,有限责任公司占2.01%,股份有限公司占0.60%,私营企业占87.72%,其他企业占9.5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0.85%,集体企业占0.06%,有限责任公司占2.80%,股份有限公司占1.10%,私营企业占85.83%,其他企业占9.36%。(详见表4-2)。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2492  

18714   

批发业

876  

857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13

203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71

371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5

17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

9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9

21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83

167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7

338

贸易经纪与代理

4

51

其他批发业

28

272

零售业

1616  

10143   

综合零售

158

115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25

317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42

68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9

24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2

41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06

99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37

85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19

200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8

631


表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92  

18714  

内资企业

2492  

18714  

国有企业

2

159

集体企业

2

12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50

524

股份有限公司

15

205

私营企业

2186

16063

其他企业

237

175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1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72.3%。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67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5.3%和281.2%。负债合计14.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20亿元(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21359.0

143690.2  

1332019.0   

批发业

286657.2

92865.2  

726845.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3989.6

12401.1

111743.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33461.6

42523.0

327767.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743.2

2068.3

11628.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125.7

1194.8

3724.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132.7

2001.4

13472.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6419.0

28562.9

221851.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799.5

2592.1

19539.8

贸易经纪与代理

656.5

52.4

2036.4

其他批发业

7329.4

1469.1

15081.5

零售业

234701.8

50825.0  

605173.9  

综合零售

25379.1

4705.3

68579.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6014.4

11549.9

127972.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3248.4

2588.0

31466.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027.8

1593.8

13914.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9595.4

4463.3

30838.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9567.1

9225.2

118605.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3430.6

5401.9

73531.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7349.3

8878.1

114770.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089.5

2419.5

25495.8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9个,从业人员2607人。(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9

2607

道路运输业

70

217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6

5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

60

邮政业

9

3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8亿元。负债合计2.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9亿元(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8804.15

24044.76

78948.13

道路运输业

49078.85

21397.20

60253.7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673.39

72.42

1778.02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65.57

134.52

1507.81

邮政业

8386.35

2440.62

15409.53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34个,从业人员42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0.9%和33.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8.3%,餐饮业占91.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0.5%,餐饮业占89.5%(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34

4263  

住宿业

36

448  

旅游饭店

14

229

一般旅馆

20

203

 民宿服务

0

0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2

16

餐饮业

398

3815  

正餐服务

381

3666

快餐服务

1

7

饮料及冷饮服务

5

25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

16

其他餐饮业

10

10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联营企业占0.23%,有限责任公司占1.61%,股份有限公司占0.92%,私营企业占97.00%,其他企业占0.2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联营企业占0.19%,有限责任公司占7.60%,股份有限公司占0.75%,私营企业占91.16%,其他企业占0.30%。(详见表4-7)。

表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34

4263  

内资企业

434

4263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1

8

有限责任公司

7

324

股份有限公司

4

32

私营企业

421

3886

其他企业

1

1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0.2%。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3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9.3%。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5.0%。负债合计2.16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2.42亿元(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5522.6

21602.1  

124239.8

住宿业

14264.9

9177.9   

18853.8  

旅游饭店

10711.0

7534.4

13989.5

一般旅馆

3386.6

1623.8

4653.0

 民宿服务

0.0

0.0

0.0

 露营地服务

0.0

0.0

0.0

其他住宿业

167.4

19.8

211.4

餐饮业

61257.7

12424.2  

105386.0  

正餐服务

59785.5  

12050.8

102018.1 

快餐服务

50.7

6.7

157.6

饮料及冷饮服务

485.0

141.2

810.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16.4

54.8

428.8

 其他餐饮业

820.1

170.6

1970.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2个,从业人员55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0.0%和145.4%(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2

55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

14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1  

5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5

354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9%。(详见表4-10)。

表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2

557

内资企业

51

557

股份有限公司

2

123

私营企业

49

43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注:不含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人员数。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9.1%。负债合计3.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0亿元(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9690.24

34037.86

67040.8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9959.85

31327.60

50290.7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12.95

134.51

1755.0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717.43

2575.76

14995.01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5个,比2013年末增长155.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5个,物业管理企业36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0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4%、227.3%和566.7%。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080人,比2013年末增长128.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62人,物业管理企业142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6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2%、244.1%和1158.6%(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25

3080

房地产开发经营

35

1062

物业管理

36

1428

房地产中介服务

40

365

房地产租赁经营

5

64

其他房地产业

9

1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25.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8.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0.6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20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179.35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3.9%,209.5%和9733.8%。负债合计100.5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84亿元(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250063.79

1005693.05

268427.25

房地产开发经营

1206524.50

996414.12

230080.41

物业管理

12042.98

5508.15

20416.04

房地产中介服务

4179.35

789.15

8838.62

房地产租赁经营

17056.24

1856.85

2025.20

其他房地产业

10260.71

1124.78

7066.9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0个,从业人员602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1.8%和345.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6%,商务服务业占81.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3.3%,商务服务业占86.7%(详见表4-14,表4-15)。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90

6021

租赁业

54

803

商务服务业

236

5218


表4-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90

6021

内资企业

290

6021

集体企业

1

5

有限责任公司

9

2080

股份有限公司

4

22

私营企业

270

3875

其他企业

6

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3.2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99.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0.37亿元。负债合计97.9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91亿元(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432941.51

979757.80

169060.16

租赁业

29236.36

4737.52

25483.70

商务服务业

1403705.15

975020.28

143576.4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梁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 7日


根据第四次全市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61个,从业人员1460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0个,从业人员92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4.6%和457.8%(详见表5-1,表5-2)。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0

926

研究和试验发展

2

14

专业技术服务业

50

46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8

4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0

926

内资企业

100

926

国有企业

1

5

有限责任公司

8

95

股份有限公司

1

10

私营企业

81

761

其他企业

9

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21.9%。负债合计3642.5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4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1990.96

3642.53

31382.53

研究和实验发展

330.65

28.83

703.06

专业技术服务业

11575.23

2137.75

15228.9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85.08

1475.95

15450.48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4个,从业人员1371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9个,从业人员107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7.5%和1015.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85亿元,负债合计32.99亿元。其中,企业法人单位资产97.74亿元,负债合计32.9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4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1个,从业人员244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9.1%和166.5%(详见表5-4,表5-5)。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31

2449

居民服务业

123

129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75

773

其他服务业

33

377


表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31

2449

内资企业

231

2449

私营企业

231

24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55.9%。负债合计7732.8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9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4402.56

7732.87

57907.90

居民服务业

16929.14

2700.12

25817.22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1043.86

3523.88

25209.44

其他服务业

6429.56

1508.87

6881.24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15个,从业人员940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1%和17.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7个,从业人员77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减少17.0%和2.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9亿元,比2013年增长24.5倍。负债合计1.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5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38亿万元,比2013年增长80.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7.42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42个,从业人员457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7%和10.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8个,从业人员3941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32.3%和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亿元,比2013年增长20.9倍。负债合计4848.1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9.84亿元,比2013年增长2215.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11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64个,从业人员259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7.5%和97.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1个,比2013年末减少10.8%,从业人员330人,增长37.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1亿元,比2013年增长822.2%。负债合计5217.7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407.80万元,比2013年增长90.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104.18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760个,比2013年末增长3.5%,从业人员9579人,增长28.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5.31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梁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 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梁平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0%;生物产业3个,占37.5%;高端装备制造业1个,占12.5%。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重庆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7%。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1.1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45.6%。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7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3.7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4个,比2013年增长26倍,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7%。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801人年,比2013年增长30.5倍。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5亿元,比2013年增长8.9倍;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3%。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0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2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2倍和7.4倍;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0.3%,比2013年提高10.7个百分点。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36个,比2013年末增长94.5%;从业人员8406人,资产总计42.96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53个,从业人员7920人,资产总计42.0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63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83个,从业人员486人,资产总计9224.60万元,全年支出(费用)1.02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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