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54 | 发文字号 | 梁汛指〔2026〕5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庆市梁平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针对部分乡镇调整防汛地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6-00054 |
| 发文字号 | 梁汛指〔2026〕5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庆市梁平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针对部分乡镇调整防汛地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重庆市梁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梁平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针对部分乡镇调整防汛地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于5月24日16时启动全区防汛、地灾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市级要求及区级最新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5月24日20时将袁驿镇、屏锦镇、七星镇、碧山镇、竹山镇、龙胜乡、虎城镇、回龙镇等8个乡镇的防汛、地灾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应急响应,其余乡镇(街道)继续维持防汛、地灾Ⅱ级应急响应。
请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并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当前正值关键期,要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紧盯雨水情,继续全力做好防汛、地灾各项工作。
二、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监测雨水汛情,加密会商研判,持续做好“叫应叫醒”工作;遇有险情果断转移避险,避免人员伤亡。
三、灾情、险情报送务必及时,重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后续核实再正式续报。
重庆市梁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梁平区抗震救灾和地质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5月24日2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