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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17-05-15


2016年,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称《实施方案》)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创新思路,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突出。

1.领导干部学法教育步入新常态。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区管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在内容、课时、检查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二是建立常态机制。建立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体会、乡镇街(部门)班子会、中心组学习会“四会”学法机制。一年来,区政府常务会学法12次,全体会学法2次,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班子会学法500余次。三是丰富学法形式。通过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形式,邀请法院、高校等法律专家和教授以案释法,深刻解析法治规律和内涵,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决策的能力。

2.规范性文件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是创新出台新制度。定《梁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建立梁平管理制度。二是坚持“双审”机制。坚持会前、签发两次审查机制,凡上政府常务会的规范性文件,须送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才能上会;凡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文件签发前,政府法制办再次审查,确保审查意见完全表达。三是及时登记备案。第一时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督促规范性文件限期备案。2016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四是实施第三方审查。针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问题复杂的规范性文件,实行政府法律顾问代为审查,保障审查质量。五是部门和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实现新突破。2016年,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57件,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新突破。

3.依法决策开启发展新实践。一是完善重大决策程序。修订《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遵循“3324”决策机制,凡区政府重大决策和区政府作为签约主体的重大民事、经济合同坚持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论证,严格合法性审查。二是依法推进重大改革。一年来,我区领导干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出台《梁平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梁平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有序有效实施烟爆企业转型发展、乡镇煤矿关闭、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重难点工作,27家烟爆企业全部实现转型发展、2万余名从业人员重新就业择业,12家乡镇煤矿全部安全关闭退出,改造城市棚户区13.4万平方米,有力保证了中央、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梁平落实。

4.强化履职责任确立新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中心工作,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区乡两级权责清单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3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把关。二是建立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2016年共有729名区级和区管领导干部开展了述法测评。三是开展定期专项督查。多次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权责清单清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专项督查,把督查发现的问题列成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并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实行点名通报,全年共下发工作通报9期。四是建立双重考核机制。区政府将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情况、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纳入全区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和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内容“双重”考核,切实提高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

(二)务实肯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扎实推进。

2016年,全区各单位全面完成了《实施方案》中涉及区县的33项任务,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一是简政放权成效明显。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6项,自主下放区级行政审批事项8项,对应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8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38项。二是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改革。461项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分厅,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模式运行。123项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设立9个行政审批服务岗位,服务事项和人员基本实现常驻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是建立健全三级服务体系。36个区级部门(单位)全部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33个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343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率均达100%。四是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编制《梁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38项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收费依据、完成时限等内容。五是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重庆市梁平区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区级部门自建的审批系统已全部关闭,正式使用市网审平台,316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在网上运行,其中255项在市网审平台“单轨运行”,其余61项使用市级或国家部委相关业务平台。全年通过市网审平台共受理53933件审批事项,办结53619件,办结率99.42%,无超期办件,无体外循环。六是固定资产投资服务监管平台运行顺畅。建立“重庆市梁平区项目管理系统”在市网审平台稳步运行,投资项目统一编码,无需业主重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共有317个区级重点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纳入月调度管理。

2.大力推进权责清单,推行网上公示机制。一是清理规范有序。采用“三上三下一集中会审”工作法,督促区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清理后保留的区级行政权力共4776项,保留的乡镇街行政权力共245项。二是网上公布及时。区、乡(镇街)权责清单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形成了“两单一图一表”,已于2016年12月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推行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和审查条件。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总额548040万元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7979万元全部实行认缴制。对全区新增的315户企业住所实行了“住改商”,放宽登记住所证明要求2985件次,实行“一址多照”72处,惠及企业1500余家。二是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稳步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缩短到1天办结。进一步下放登记权限,将工商登记名称预先核准以及个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权限下放给工商所,为申请人提供了多渠道、多点办照条件。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34个区级部门均编制了“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40项、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库849人,全年累计开展随机抽查2553次,并严格限制执法检查单位的自由裁量权。四是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领域的市场监管。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合同违法行为执法16次;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商品检查24次、抽检商品120组,查处虚假宣传行为10件,行政告诫26户次。五是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涉企财政补贴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在全区推行失信企业行政约谈和行政指导,2016年共出具各类信用报告531份,为各界出具企业信息查询3280份。

4.拓展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拓展区政府公职律师服务范围;制订《梁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聘请16名律师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2016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出具法律意见275份;全区乡镇(街道)、区政府组成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5.探索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一是部门内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组建环境保护、文化等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区农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等部门拟定了系统内执法机构优化整合方案,制定《梁平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待市编委批复后,统筹推进14个单位的综合执法改革和全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二是乡镇(街道)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健全。在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科)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履行安监相关职责;将分散在乡镇(街道)多个办事机构的规划、建设、环保监管(执法)职责整合到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6.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食品药品领域,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75件(含:食品生产流通环节169件、餐饮环节38件、药品118件、医疗器械35件、保健食品4件、化妆品11件),处罚没款170.75万元,案件数是2015年的1.57倍;向公安机关移交假药案2件、假冒食品案1件,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暴力抗法当事人。在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全年共发出整改责令书478份,发现安全隐患1828处,整改率100%;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事前处罚218.16万元,事故处罚30.67万元。 在环境保护领域,印发《梁平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梁平区2016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拉网式排查生态文明及环保工作漏洞问题,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3件、处罚金129万元,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6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件、拘留4人,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件。在农业生产领域,全年共立案查处农业违法行为11件,涉及兽药、动物防疫、私屠滥宰、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等领域,涉案金额58.49万元。积极开展旅游投诉调解工作,挽回游客损失5万余元。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180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2214.74万元。

7.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资格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执法人员专项清理,收回失效、无效执法证255个。二是建立业务学习常态机制。各执法单位坚持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学习,全年共举行各种业务培训500余次,内容涵盖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多个业务领域。

8.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政协协商意见,主动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审议;2016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9件、政协委员提案110件。邀请民盟、致公党、民建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题协商。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两个建议”,要求各行政机关收到法检两院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须将办理情况报送区政府法制办进行“会诊”,提高办理质量。二是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印发《梁平区审计局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审计项目124个,查处违规金额63966万元,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国家治理功能,实现了经济责任、财政、政府投资、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全覆盖。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设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对反映的违法行政行为及时登记、交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排查整治, 28个乡镇(街道)及22个区级执法部门制定了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在全市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区选送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获得市政府法制办案卷评查优秀奖。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12331、12315、12369等投诉电话监督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的监督作用。2016年,共办结区长公开信箱信件464件、市长公开信箱承办件17件、市长公开电话73件;利用群工系统受理群众诉求事项9589件,办结9573件,办结率99.8%。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成政府信息公众网集群化建设,主动公开政府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行政决策执法类、工作动态类、社会服务类等各类信息1.2万余条。区政府及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征地拆迁、政策咨询等领域政府信息135件。

9.着力实施多元化解,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一是办好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复杂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法院、被复议行政机关等单位的咨询和沟通。2016年,区政府及各部门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0件,复议结果于法有据、程序正确。二是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严格落实《梁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邀请法院系统专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开展出庭应诉业务指导。201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5年的58.6%提升至66.7%。三是创新调解形式。推行“六联”联调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并常态推行律师坐班接待群众制度。2016年,完成诉调对接66件,其中司法确认59件,家事纠纷诉前调解7件。四是有力实施依法信访。严格推进“诉访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信访群众开展访前法律服务;建立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预审与沟通机制;完善依法终结制度,对依法终结的案件不再受理、交办、转办;开展“违法上访、非法维权”专项治理,依法处理出租车司机罢运、邑品观邸小区业主违法上访行为,树立了依法治访的鲜明导向。五是大力宣传推广仲裁制度,对区政府作为签约主体的重大民事、经济合同,区政府法制办在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时,坚持将仲裁条款的有无作为审查内容,我区宣传推广仲裁工作获全市二等奖。

10.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营造法治浓厚氛围。一是建立领导干部法治轮训制度。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施法治轮训,每年举办多层次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二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完成25名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知识考试,组织125名区管领导干部进行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和150名区管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行政案件。三是建立并发布了“口袋律师”法律服务APP。依托“互联网+普法教育”平台,逐步推行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月学习、月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运用自身职能优势,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法治专题讲座5场次,受益干部达600余人。五是提升宣传效力。全区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宣传。2016年《梁平报》开设了“环境违法曝光台”“打非治违在行动”“整治违法建筑”“梁平警事”“网吧整治在行动”等专栏,原文刊登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在区广播电视台开设了《警方时空》等法制栏目。公安、城管、工商、环保、教育、卫生、食药、水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乡镇赶场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510余场次,营造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二、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有少数领导干部习惯于凭经验干事,用老办法解决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不强。二是部分行政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不够,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存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没有公开征求意见、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和不告知救济途径等现象,与法治精神相悖。三是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不相匹配。

三、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对全区区管领导干部、各单位中层干部、新录用公务员、晋升公务员开展全覆盖的法治培训,邀请专家教授授课,增强培训实效。二是做好常务会学法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2017年区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将招标投标、环保、预算、审计、复议等相关工作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

(二)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及时向市政府、区委、区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年度建设情况。继续将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限期完成规范性文件“县”改“区”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三是建立梁平区规范性文件报备系统,实现规范性文件报备信息化。

(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梁平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创建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成果形式等,全面推开创建工作。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加大对涉及民生、安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督查力度,规范重点领域秩序。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探索建立生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和现场调查力度。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充分发挥信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八)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充实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在有条件的乡镇 (街道)、区政府部门等设立专门的法制科(办、所、中心),注重选拔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才从事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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