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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18-02-27

2017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区政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纲要》和《方案》为主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做精行动指南,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制发《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形成具体可行工作任务164项。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制发《梁平区学习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21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把关。三是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依法治区考核,开展专项督查2次。四是对行政复议应诉、“双随机、一公开”、案卷评查等工作实行半年通报制。五是加强法制机构力量建设,18个区级部门设立法制科,24个区级部门、33个乡镇(街道)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全区法制机构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

(二)持续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政府自身职能转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承接落实市政府行政审批等事项工作,对应取消13项、调整3项、承接31项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487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网审平台运行,全年按时办结58512件。深入清理规范各类技术审查、评估、评价、检验、监测等中介服务,规范7项、保留5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停止434项国务院明令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和《重庆市产业禁投清单》,全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研性论证253个,涉及金额97.77亿元;对83项企业投资项目完成备案,涉及金额97.47亿元。二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动态调整区级行政权力314项;推进公共服务清单编制工作,初步梳理公共服务事项88项。三是建立投资项目市场名录库7个;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全年处理价格举报件51件,价格咨询件28件。四是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先照后证”,全年对1786户市场主体简化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全面实现“十证合一”改革,开通全程电子化企业网上登记系统,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机制和“四办”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累计开展抽查事项2965次,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545项抽查事项和部分抽查结果已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六是创新社会治理,343个村(社区)完成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出台《梁平区“三社联动”服务指南(试行)》,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七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发布各类环保公示信息430篇,办结环境投诉案件349件,查办涉及环境污染案件58件,罚款171万元,织牢织密生态“安全网”。

(三)完善制度体系,实现规范性文件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一是修订《梁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 “三统一”制度。二是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常务会会前会后“双审”机制。三是全年审查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7件,审查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396件,予以备案214件。四是在全市区县政府中率先建立区级规范性文件报备系统,实现文件报备、审查、清理全过程信息化,完善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四)严格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修订《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16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区49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为政府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274份。

(五)加强监督管理,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统筹推进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部门内综合执法改革。二是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全面落实持证上岗机制,全年组织1451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率95%,完成 1179个“县改区”证件更换,清理注销650个不符合条件的执法证。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交警中队、乡镇村建服务中心等单位4名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纠错追责。区公安局、区城管执法支队等单位严格参照上级单位制发的各类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实行自用自管,有效解决“临时工”辅助执法公信力低等问题。五是加大妨碍执法查处力度,全年办理阻碍执行职务案7件,行政拘留8人。六是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件90卷,督促各单位依法行政。

(六)强化权力制约,自觉接受多方监督。一是公开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交办,全年下发督办通知书20份,有效督促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二是加强诚信教育,以信念、忠诚、责任、纪律、廉洁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2次。三是制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37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及21名在推进河长制、污水管网建设等重点建设领域失职的干部追(问)责。四是邀请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参与审议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4件、政协委员提案159件。五是加强审计监督,制发《梁平区区级审计项目五年轮审规划(2017—2021年)》,加快推进落实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六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全年办结区长公开信箱信件824件、市长公开信箱承办件71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群工系统受理群众诉求14555件,满意率99.8%。七是修订《梁平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出庭应诉率48.3%。八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适应政务公开新形势,依托“家在梁平”APP、梁平微发布等平台,及时传递各类政务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集群公开各类信息共计8657条。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纠错功能,受理41件,纠错10件。二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报告”制度,全面深入摸排调研社会矛盾隐患点,逐级建立规范台账。三是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调解纠纷11676件,调解成功率99.4%,协议金额达10085万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486件。四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运行,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五是严格执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定,落实律师全程参与接访制度,全区信访秩序明显好转。六是健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功能,对行政机关作为签约主体的合同,坚持优先选择仲裁为争议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八)创新学习方式,构建多层次法治学习考评机制。一是建立政府常务会学法机制,全年开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专题法律法规学习10次,切实提高“关键少数”依法履职、依法决策能力。二是举办3期法治建设培训班,聘请专家教授对516名区管副职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三是以案释法,组织102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常态化机制,各单位全年组织相关业务培训600余次。五是组织47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35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网络法治理论知识抽考。

二、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个别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情形。二是个别行政机关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缺位,部分单位无工作人员从事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重影响规范性文件行文质量。三是个别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执行自由裁量基准不到位。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行政执法程序和适用法律依据有瑕疵,容易引发行政争议。四是个别行政机关法制工作力量薄弱,人员不固定,影响法制工作顺利开展,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

三、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抓住关键,推动改革深化落地见效。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和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实施简政放权,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全面优化审批流程。三是加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力度。四是重点推动跨部门随机联合抽查,实行随机抽查结果季度公示机制。五是深入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健全乡镇(街道)联合执法机制。

(二)提升质量,推进科学民主规范决策。一是加强对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决策在法治框架内稳妥推进。二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运行梁平区规范性文件报备系统。三是将行政机关是否设立法律顾问纳入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强化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加大涉及民生、安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督查力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增添举措,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一是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标准和流程,探索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工作。二是完善行政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加强履行生效裁判和办理司法检察建议情况的监督。三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夯实基础,着力加强自身素质建设。一是做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四是注重选拔法律专业人才到各单位从事法制工作,充实全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六)严格监督审查,注重面上引领整体推进。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年度个人考核参考依据并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长期坚持任务纳入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通过“以考促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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