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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lp.cq.gov.cn/Index.shtml)上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区深入贯彻《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监管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核心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扩充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时效,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深化改革、法制政府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按照《2016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专栏,全面公开区级行政权力共4776项,镇(街道)行政权力共245项,并制作行政权力目录表、登记表、流程图,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开设政府预决算公开专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整理,进一步明确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要求、责任主体、时限要求等。三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短信(微信)平台等宣传就业政策,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主要涉及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见习补贴等。四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区工作的政策制定、执行及结果,并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开设校园公告栏,建立健全“致家长一封信”机制,通过开通校讯通、安装亲情电话,与学生家庭形成常态化互动。五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统一设置低保公示栏并下发各乡镇(街道),对公示内容作出明确规范(按所属村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保障金额以户为单位进行公示),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并将公示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六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公租房房源、分配、程序、结果、退出等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并在区电视台、梁平报设置宣传专栏,与商业媒体形成良性互动,积极转载,提升公开效力。七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建成投用新区行政审批大厅,完成行政服务门户网站建设,以网站为基础,推动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大厅深度融合,新增8块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全程公开审批项目名称、审批项目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

(二)突出载体建设,扩充公开途径。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公众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推进政府网站集群化建设,按照“统一建设、分级负责、各有特色、各有侧重”原则,将全区所有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共计41个单位建成政府公众信息网子站,形成后台信息数据库,新增信息报送、监督、审查功能,丰富政务公开跟踪督促手段。二是借力“互联网+政务”平台,设立“家在梁平”APP、梁平微播、梁平手机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平台,扩充政务信息受众面。政务信息从主导传播转变为网状发散;从简单的受知转变为自发了解、主动获取,充分发挥了政务信息的舆论定向作用。三是推进党政自动化办公平台(OA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类公文格式、流程,提升公文流转速度,在发文表单设置公开属性栏,实行公开属性源头审批机制,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原则,逐级进行公开属性审查,对不予公开的公文,必须说明原因,切实提高公文类信息公开力度。

(三)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公开基础。

一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各单位职责,做到任务清晰、责任到位;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配置,严格落实区电子政务中心人员4名。二是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形成受理单位拟文、法制机构审核、政务公开机构指导的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3次,全面梳理主动公开范围、责任、时限,通过邀请专家讲解、业务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提升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处理服务能力。四是加强督促指导。下发《关于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整改的通知》,督促各单位主动作为,分组对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开展实地指导,重点检查不予公开事项,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全力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完成政府信息公众网集群化建设,共公开各类信息1.2万余条。二是全面清理区级行政权力4776项,镇(街道)行政权力共245项,制作行政权力目录表、登记表、流程图,通过门户网站专题板块集中展示。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5.15万余件,实行行政审批全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借力“互联网+政务”平台,以网络新媒体传播形式主动推送政务信息0.8万余条。五是继续推进阳光梁平114政务热线公开工作,累计公开政务信息6万余条,2016年接听电话2.8万余人次,接受处理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反映1200余人次。六是办理区长公开信箱邮件435余件次,办结率100%,并将办理结果全部予以公开,累计接听、处理区长公开电话2633余次,直办和转办市长公开电话70件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征地拆迁、政策咨询等领域政府信息13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被依法纠错4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信息公开尚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件还时有发生,仍需进一步改善规范。

2017年,我区将深入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建设透明型、服务型政府为准则,加快公开步伐,扩充公开内容,健全回应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全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基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契机,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优化服务能力,加大服务事项公开力度,确保政务服务公开透明。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培训机制,增强公务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设立交流互动平台,加强业务探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通报机制,对公开数量、质量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挂网公示。定期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属性审查,扩充主动公开范围,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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