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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4686/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审计局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9-14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重庆市梁平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和疫情的冲击影响,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财政决算的审查意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发挥财政基础性支柱性作用,支持企业技改扩能、兑现创新驱动奖扶政策,建成市级高新区。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安排资金4000万元落实助企纾困十条措施。

——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43,000万元,加大对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财政倾斜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城市新区、工业园区、梁平至开江高速、龙象寺水库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财政资金9000万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按照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工作流程,将项目库、资产、采购、绩效以及预算、核算、决算进行整合,推进财政一体化管理。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梁平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2.5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06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47亿元,调入资金9.66亿元,收入总计80.41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7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87亿元,债券还本支出6.8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94亿元,支出总计80.41亿元。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7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2.91亿元、上年结余0.56亿元,收入总计45.7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06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0.5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91亿元、调出资金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14亿元,支出总计45.7亿元。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66亿元,加调出资金0.66亿元,支出总计1.32亿元。

2021年中央和市级对梁平区各项补助总额为34.26亿元,同比下降22.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32.53亿元,同比下降13.58%;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1.73亿元,同比下降72.49%

2021年,市财政核定梁平区政府债务限额107.4亿元。截至2021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07.33亿元。2021年市级发行政府债券转贷我区31.97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龙泉供水公司和荣禹公司滞留非税收入263.61万元。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将应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的预算资金4500万元纳入财政代编。二是13个部门无预算采购4198.74万元。三是超范围使用预备费2736.63万元。是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653万元。是农业专项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598.96万元使用不及时。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违规统筹预算单位代管资金6602.51万元用于财政支出。二是违规将财政代管资金5000万元划至非税收入账户。三是7个预算单位9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核销。四是一个单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700万元。五是一个单位因管理疏漏导致财政资金14.72万元被1名职工挪用。

)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一是决算编报不完整。7个预算单位9个实体账户余额34271.19万元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余额6676.42万元未编入决算。二是决算编报不准确。28个乡镇少列报公用经费支出决算884.85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预决算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7个区级部门(单位),并延伸审计18个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5个单位预算调整幅度较大,涉及金额28211.88万元;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12464万元;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5443.76万元;3个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准确,涉及金额38.5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5个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少公示费用、未建立车辆管理台账等问题。二是4个单位实施政府采购不合规,存在超预算采购、未按要求开展采购、采购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三是4个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经费263.59万元。四是4个单位预算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列支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违规出借工程款、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等问题。五是1个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违规列支资金问题;在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虚列支出、未按约定收取违约金等问题。六是1个单位2个预算项目未实施,涉及金额185万元。七是1个单位未核定征收6宗土地划拨价款。八是1个单位对财政补助资金审核不严,使用不规范、效益差。

(三)财务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应缴未缴或坐收坐支非税收入27.21万元。二是3个单位现金使用不规范,存在现金账实不符、大额取现等问题,涉及金额102.97万元。三是2个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四是4个单位会计核算不及时、不准确,涉及金额352.86万元。五是2个单位保证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8万元。六是3个单位账务处理不合规,涉及金额36.53万元。

(四)资产管理方面。3个单位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涉及金额227.76万元;3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96.47万元;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或账卡数据不符;1个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

国库,涉及金额0.49万元。

(五)决算(草案)编制方面。5个预算单位决算填报不真实、不准确。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贯彻落实稳外贸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政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加强涉农领域经营主体投融资风险管理及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稳外贸财政支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因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部分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项目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手续不完整、程序不规范;1家违法失信企业仍享受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补助9.4万元;2家企业重复申领外贸稳增长及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9.95万元。二是因主管部门审查不严,清算不及时,造成超额拨付新型丝绸喷绘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0.79万元;未及时收回多预拨的茧丝绸发展补助资金96.04万元。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二是信贷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风险资金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较高。三是保险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98户水稻种植大户虚报投保面积4166.57亩,涉及财政补贴10.75万元;3个社会化服务组织违规代缴政策性保险,获取保险补贴1.27万元,被代缴人在受灾后未获得保险赔付。四是股权化改革项目管理不规范。主管部门8个不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股权化改革;2家企业实施的股权化改革项目,因企业经营不善已濒临倒闭,未及时清算,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股本金50万元难以赎回。五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主体不合规。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兼任同类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六是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不健全、管理不规范。7个市级示范社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情况;2个家庭农场雇工人数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3个家庭农场未对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收支记录。

(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社会化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个单位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总量少,仅占本区正常经营农民合作社总量的6.5%。二是社会化服务申报补助不规范。4个社会化服务组织违规申报服务面积1008.51亩,获取财政补助资金13.11万元。

(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落实情况。一是部分基层供销社建设质量未完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已建成的33个基层供销社(示范社)资产总额未达标准;21个基层供销社持股比例低于51%21个基层供销社2018-2021年正常经营,未上报营业收入。二是部分基层供销社建设进度滞后。2019年至2021年,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下达梁平区的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任务未完成,财政补助资金338.18万元未使用。三是已建成的15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未达到星级社建设标准。四是一个单位挤占挪用及扩大支出范围使用三社融合发展资金47.49万元;未及时对其控股的1家企业改制后移交的12处房产进行产权变更登记;19处社有房产503.65平方米长期被8名职工无偿占用,未取得收益。

(五)成渝双城经济圈2020-2021年川渝共建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和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梁开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情况。是因弃渣场选址不合理,导致水土保持方案未通过。项目执行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对其擅自变更监理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涉及违约金15万元。是未按批复的PPP项目实施方案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执行单位直接将招标代理发包给1家不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设置条件与投资协议约定内容不匹配。是因项目施工总承包各合同段的金额未确定,导致2个总承包单位未及时签订施工合同。项目执行单位未按规定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涉及违约金1670万元;未按规定设置项目管理机构,足额配备技术人员。是项目资本金未及时筹集到位。是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巴蜀非遗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一是超额支付工程款。项目执行单位超审定结算金额,多支付三峡竹博园项目工程款12.87万元、设计费4.28万元。二是项目调度信息数据报送不实。水利博物馆项目尚在室内装修阶段,就上报为已建成投用。三是项目先建后批。三峡竹博园项目建设程序颠倒,合同签订时间远早于项目立项与财政评审时间。

四、重点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市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

对梁平区2018—2020年度交通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交通局积极筹措资金,大力实施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交通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基本做到了依法合规、推进有序。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部分交通建设计划任务组织管理不到位。29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管理不严格;62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个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任务申报完成量不实;12个普通干线公路改造项目未按批准的计划实施,降低建设标准;41四好农村公路不符合建设标准;49个项目组织交工验收不及时。

2.落实交通建设放管服改革事项不到位。梁平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验收等部分事项未实行网上审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程序倒置,未实行归口管理,审批底数不清;将评审费用转嫁给设计单位,影响评审的独立性;16个交通建设项目未纳入信息信用管理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不规范。

3.履行部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不到位。1个单位对质量安全监督内部职责分工未按规定执行,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督不到位,对部分市政道路工程越位监督,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不规范未按规定执行交工验收验证性检测、竣工验收复测。

4.对参建单位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7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10个项目涉及的检测机构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多方试验检测业务委托。

5.落实公路养护职责不到位。区交通局未按规定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路长制;未按规定指导乡镇编制公路养护计划;608.31公里农村公路由道路所属镇乡负责管养,未纳入道路养护计划、无养护资金,养护效果差。

(二)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对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重庆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执行单位多计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75.46万元。二是部分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变更。三是监理单位、跟审单位未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等虚假收方计量表未进行严格审核就签字确认。四是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五是个别项目工程量计算错误。六是未及时办理1428万元进度款提款报账,少计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91.95万元,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2021年度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对梁平区2021年度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0.93万元。二是多征收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198.05万元,违规征收1户企业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24.35万元。三是疫情期间,对9户符合延期申报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征收滞纳金0.03万元。

(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梁平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建立与任务分工落实不到位。联合办公室工作机制不健全,部分工作未落实;2个单位推进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合作项目实施不到位。二是协同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政策未落实。跨省公交未能实现公交卡一体化,优惠人群未能享受政策。三是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尚未达成。新盛河流域治理不协同,污水处理未达预期效果;跨界河流新一轮一河一策暂未实现共同编制、联动实施;三率行动方案未纳入跨界河流污水三排、河道四乱内容,未与四川方面联动。

五、企业审计情况

(一)重庆市梁平区2019至2020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及2021年度融资和担保情况审计调查。

    对梁平区20192020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以及梁平区国有企业2021年度融资和担保情况进行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国资委及区属国有企业,按照国企改革相关要求,采取了系列措施优化区属国有企业布局和架构,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运营等领域市场化运作作出了较大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企监管方面。一是主管部门对所属国企上报的久其报表审核把关不严,未建立融资担保管理制度,对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管不到位。二是管理体系不清。如新鑫传媒公司的主管部门为区国资委、区融媒体中心,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监管的问题。

2.国企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固定资产闲置。如1户企业账面价值46054.14万元的土地闲置未开发;1户企业闲置房屋类资产453宗,部分已闲置10年以上;工业园区公司投入19508.64万元建成的智能家居孵化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企业入驻率仅45.1%。二是部分企业应收债权金额大,催收难度大,回收风险高。如1户企业3年以上账龄金额93954.16万元,占比80.97%。三是资产缺乏经营管理、收不抵支。如1户企业下属苗圃2个、竹园2个,流转均达10年以上,2020年仅油茶圃收入11.17万元,当年度亏损55.49万元。

3.国企担保方面。国企间互相担保多,连带责任风险大;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风险高;2户企业共计7笔对外担保未按公司三重一大制度集体决策;1户企业欠收担保费29107.04万元,未足额计提担保损失,1笔委托贷款业务249万元已逾期1年未收回本金及利息。

4.国企投资方面。一是投资管理不规范。85个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未及时转固;2户企业实施的项目工程结算支付办理不规范1户企业实施的1项目进度滞后。二是投资效果差。如3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1户企业投资的3个项目均未产生投资收益。1户企业投资的1个项目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二)重庆市竹桂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桂公司)、重庆梁平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对竹桂公司和工业园区公司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工业园区公司5个项目在建工程应转未转固定资产1.54亿元;已出租11.62亿元房屋资产未列作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管理;房屋销售款长期挂账预收账款1503.41万元;应收未收标准厂房租金233.94万元;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4059.28万元。二是竹桂公司1个项目先付款后审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3880万元;未及时清理专项应付款1893.06万元、应收债权1787.89万元。

2.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工业园区公司未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台账信息不全,底数不清;土地闲置230.72亩。二是竹桂公司未建立林地资产管理台账,固定资产底数不清;未按规定对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未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3.项目管理方面。一是竹桂公司实施的1项目推进缓慢。二是工业园区公司对个别项目资格审查不严;4个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3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

六、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梁平区大观至安乐农村联网公路新建工程,龙溪河礼让、仁贤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人民东路道路及附属工程,双桂湖梁山小学建设项目等4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结(决)算审计,对梁平区龙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一期)进行了跟踪审计,并结合2021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涉及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7个项目因未按税政策据实调整税率或多计工程量、计量计价及新增、变更工程组价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38.61万元。二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1638万元。1个项目应退未退结余建设资金1551.47万元。1个项目多计结算审计服务费1.4万元。1个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增加工程设计费7.68万元。1个项目工程决算不完整。1个项目挤占项目资金8.8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收取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涉及金额1123.22万元。

(二)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3个项目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管不到位;2个项目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2个项目因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预算编制、审核不准确;1个项目因勘察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地勘结果与实际状况明显不符;1个项目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存在明显错漏,导致工程结算价款不实;1个项目的预算单位履职不到位,增加工程造价约7.8万元。二是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1个项目增加及变更工程未经审批;1个项目建设程序倒置;1个项目的部分子项工程未办理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划拨和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未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未完成概算、施工图预算审核;1个项目变更程序不合规;2个项目无开工执行、竣工图等重要建设资料。三是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项目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调整后,未完善相关合同内容;1个项目施工合同无具体工程实施内容和工程量;1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施工合同。2个市政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

七、审计建议

(一)推动宏观调控政策更加稳健有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培育财源,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预决算编制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真实完整编制决算;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规范动用预备费,严禁虚列支出,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资金,强化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战略化重组和专业化改革,优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

(二)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落实稳外贸财政支持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守住民生底线。聚力抓好川渝高水平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面提速、整体成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化主体,全面开展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加强项目管理,着力提升稳投资实效。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履行基本工程建设程序;及时收集工程影像资料、及时按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证,确保工程价款结算真实、合法合规;加强对参建单位履职的监管,督促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抓实竣工后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防止出现投资损失浪费。

公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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