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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重庆市梁平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0-09-04

一、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禽流感等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拟出台《梁平区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梁平区城市建成区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以下称禁止区域)。禁止区域外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按照“活禽销售、屠宰严格分区”的原则实施。

二是明确实施内容。要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面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在全区实施活禽集中屠宰,加快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建立质量溯源管理体系,严格禽类产品市场准入,确保禽肉销售市场供应。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禽类养殖、运输和屠宰环节的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禽类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区城管局负责查处、取缔占道经营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区公安局、区交通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活禽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严禁活禽运输车辆进入禁止区域;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集中屠宰厂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公安局依法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我区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等工作高效稳妥实施。

四是明确工作阶段。2020831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大力宣传活禽交易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保广大群众广泛知晓;202091日至9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商务、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集中开展活禽交易屠宰专项检查;2020101日以后为巩固提升阶段,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活禽非法屠宰行为,进一步规范活禽屠宰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三、核心举措

一是禁止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活禽专卖店、餐饮服务单位、便民农产品交易点,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坚决查处、取缔占道经营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

二是在星桥镇星桥社区6组建设1家标准化活禽集中屠宰厂,根据市场需求及发展需要,适时规划新建1-2个符合国家有关活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活禽集中屠宰厂。

三是禁止区域外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牵头在当地农贸市场设置相对固定、相对独立、具有一定隔离条件的活禽集中交易宰杀区域。

四、实施方案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

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及其它经人工驯养的

可食用活体禽类,兔、羊等可食用活体动物参照本方案管理。

五、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我区此前未出台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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