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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0-11-27

一、背景及依据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重庆市须配合完成市“三线一单”内容。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工作实施方案》(渝长战办〔2018〕2号)要求市区两级联动、齐头并进完成市区两级“三线一单”方案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七个方面,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分区环境管控要求、实施与应用、更新与调整等内容。

三、核心举措

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22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个,面积占比26.6%;重点管控单元4个,面积占比5.8%;一般管控单元5个,面积占比67.6%。

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四、实施方案中涉及的专业名词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五、新旧方案差异对比

我区此前未出台过“三线一单”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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