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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重庆市梁平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日期:2022-05-07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民政局编制了《重庆市梁平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2021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渝府办发202179号)和《2021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梁平府办发〔2021〕73号要求,现对《规划》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科学研究和编制好《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是谋划我区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我区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460元、300元提高到620元、496元,分别增长34.78%、65.33%;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85元(城市三无)、400元(农村五保)提高到806元。全区累计支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7.7亿元。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将29908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全面完成。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累计发放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补助资金603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54亿元。建立健全分管副区长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610人次。

二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坚持把党建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三事分流”“三治结合”“三社联动”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全面推进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区已登记社会组织298家,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10.38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5.84个。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全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0.43万人。积极开展“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网络募捐等慈善主题活动,接受慈善捐助0.4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5万余人次。

三是基本社会服务不断优化。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面取消婚姻收养登记收费,累计办理婚姻登记53800对,收养登记22件。深入实施“家和计划”,调解婚姻家庭类案例365例。完成区殡仪馆火化设施环保改造、宝石山陵园、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和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累计减免困难群众治丧服务费707万元,区殡仪馆获评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进一步优化,依法管界护界工作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圆满完成。

四是养老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等一批重点民生实事,建成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7个、社区养老服务站69个、村级互助养老点92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率先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成功引进重庆光大百龄帮康养产业集团,通过三级联动、中心带站的方式,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示范带动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推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联合区卫生健康委打造了一家医养结合的老年护养中心。加快康养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双桂康养中心、梁山颐养中心建设。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2万余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4028余万元,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目标任务和指标

《规划》提出“十四五”全区民政事业发展“134”的总体思路,即:锁定1个目标、构建3大体系、推进4大重点任务。

(一)“十四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人民生活更加便利,民政事业整体发展保持全市前列。

(二)着力构建三大体系

一是构建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制度,加快建立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

二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要求,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导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优质、高效、便捷的民政公共服务格局。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养老机构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健康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全体老年人逐步享受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三)突出抓好四大重点任务

1.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渐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拓展特困对象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抓好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和“先行救助”机制。聚焦相对贫困问题,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和引导多元主体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建立社会救助综合信息资源库。

十四五”主要指标:社会救助方面,逐步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率达到100%,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率达到100%。

2.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制度化渠道。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效能。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完善社会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

十四五”主要指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超过90%,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运用覆盖达到100%。平均每个城市、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3个和7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5000人以上,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超过80%

3.加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督促乡镇(街道)依法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健全孤儿助学助医制度,稳步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完善困境儿童教育、康复和成年后安置、就业等保障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实施“渝童成长”关爱服务工程。

十四五”主要指标: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100%。

4.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兜底保障工程,深化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全覆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品质化养老机构。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持续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等工程建设。

十四五”主要指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政府运营的床位占比不超过40%,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结合机构达5家以上,建成安宁老年养护中心、百里竹海康养中心等一批优质康养机构。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区委、区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施政方向,明确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全文共六章,具体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即第一章,主要是总结“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效,分析“十四五”的机遇与挑战,明确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任务举措,即第二章至第五章,全面部署四大重点任务:一是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健全优化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引导福利彩票事业规范发展;深入践行川渝民政合作。二是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现代社会工作体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壮大志愿服务事业。三是全面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提升婚姻服务水平;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四是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水平;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即第六章,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民政能力提升、健全动态监测评估机制等五个方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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