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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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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6的年份实施。我国曾先后于1996年、2006年和2016年分别开展了三次农业普查。2025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重庆梁平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市政府区政府分别印发了《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2510号)《关于做好第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2522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梁平区开展第四次农业普查的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可以全面摸清新时代我“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全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主要内容

1.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2.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

3.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

4.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

5.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梁平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1231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25—2026年)。组建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

2.现场登记阶段(20271—5月)。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

3.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6—12月)。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4.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2029年)。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举例1:短表和长表的普查对象是哪些?

根据农业普查要求,所有农户需填报短表,抽取10%的农户和所有规模经营户填报长表。例如张江有8亩确权的土地,是普查对象,应该登记农户普查表;张河为经营100亩地的种植大户,种植面积符合规模户要求,应该登记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

举例2:铁门乡新龙村的张海一家在梁平区居住并打工生活半年以上,村里的土地全部给老人耕种,这种情况怎么登记?

是否为登记对象,要看土地是否全部流转。如果张海家未流转土地,只将土地给老人耕种,则需要登记。该户交给老人耕种的确权(承包)地面积需如实填报,耕地的流出、流入,及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均填0”,并填写原因“委托他人代耕代种”。对于耕种该户耕地的老人,则需要填他人委托代耕代种的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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