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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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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有关要求,各区县要落实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分类分区明确管控要求,落实差别化预防保护与治理措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按照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渝水函〔2024203号)文件要求,开展了本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其范围。

二、主要目的

陡坡地的地形和土壤条件容易导致水土流失发生,并引发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如果开垦种植农作物会破坏地表植被,会加剧土壤流失和土地退化,导致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禁止在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土保持率,建设美丽中国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一)梁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面积为16731.02hm²,坡度均在二十五度以上,涉及31个乡镇(街道),具体分布区域详见梁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包括未开垦的土地及开垦后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

(二)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在坡度25°以上的林地内,不属于耕地范围,禁止毁林开垦;有其他需求的,可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比对矢量数据,进一步明确范围线,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禁止行为是什么?

依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如何管控?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控,纳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测平台进行监管。

(六)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

六、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水土保持站

咨询电话:(02353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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