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和《重庆市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行动方案》(渝生态环委办〔2023〕3号)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解决高排放柴油货车带来的污染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交通与环境状况,制定本限行通告,对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二、制定依据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对高排放机动车采取限制路段、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重庆市中心城区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工作方案》(渝环规〔2025〕9号)要求“中心城区以外各区县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制定在辖区城市建成区域内对高排放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并与中心城区同步推进实施。”目前,全国已有100多个城市实施了高排放车辆限行等限行措施,其中,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以及周边的成都、长沙、武汉等城市实施了国三、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限行措施,对缓解交通压力和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核心内容
(一)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区域:人民东路、鲁班路、人民南路、人民北路、人民西路、祥和路、大众路、梁山路、双桂路、石马路、文峰路、桂东路、桂西路、碧桂路、青桂路、月桂路、红桂路、银桂路、丹桂大道、金桂路、钟文路、仁安路、知德大道、都梁大道、高新大道、沿河路、和谐路、名柚大道以内区域。
(二)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时间:从2026年 4月 15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026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上述限行区域。
四、通告的实施日期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6年4月15日起实施。
五、依法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的车辆
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六、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登录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举例:
1. 小李有一辆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请问在2026年5月期间是否可以在我区的限行区域行驶。
答:根据《通告》内容,2026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限行区域,因此在2026年5月小李的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是可以驶入限行区域的,但是从7月1日开始就禁止驶入。
2. 小王在限行区域内承接了一个工程,该工程于2026年8月开始动工,施工期间需要柴油货车运输货物,小王在选择柴油货车上该怎么办?
答:根据《通告》内容,2026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限行区域,因此小王需要选择国五标准及以上的柴油货车进入限行区域运输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