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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0-00500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发〔2020〕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01-26 [ 发布日期 ] 2020-01-29

梁平府发〔2020〕1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特制定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事故、防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严格控制因灾死亡(失踪)人数,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力争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不出现人员死亡。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1.严格党政领导责任。落实《重庆市梁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完善全区各级安委会及其专项办公室、减灾委及其专项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严格部门监管责任。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3.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做到长期抓安全标准化、平常抓隐患排查治理、关键环节抓总工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带头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统筹、重点推进和检查考核;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安全技术规程、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决定、实施和监督;企业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总装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要加强对零部件供应企业、配套企业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集团公司(建设总包单位)要强化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或标段)的安全监管。

4.严格有关单位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有关单位要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公示、宣传教育、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预案演练、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等灾害防治措施“十到位”。加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城区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镇(工业园区)易涝区等重点区域的灾害防治。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加强河流水库行洪清障。按照“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建设施工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治理。按照“四同步”原则,加强林区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等防火设施建设。

(二)推动更加严格的监管执法。

5.坚持有法可依。严格执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编制《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强化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宣传贯彻落实,制定应急管理履职尽责保障制度。

6.坚持执法必严。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作为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严管重罚,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具备法定从重情形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大力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7.坚持执法规范。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高危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其他企业分级监管、重点执法。实施“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限定和规范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委托执法,行业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支持配备必要执法装备。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以罚代改”,通过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发展。

8.加强激励约束。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灾害隐患。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在质量评价、投融资、保险费率、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行业准入、从业资格、企业和企业家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三)落实更加有效的预防治理。

9.强化安全标准化创建。实施企业标准化达标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非高危大中型企业(单位)标准化全面达标,非高危行业小型企业(单位)标准化重点专业达标,其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岗位达标。推行安全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一体化”改革,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与行政许可、诚信管理、安全责任保险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10.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务实开展风险常态研判,科学编制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形成“一图一表一库”;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风险研判和重大灾情的临灾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以及重大情况变化、危险作业的专业研判,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11.强化“日周月”隐患排查。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加强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村(社区)日巡查、乡镇(街道)周抽查、区级部门月检查。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

12.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加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加强河流水库特别是中小河流、小水库和病险水库水情汛情及土壤墒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城镇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涉水旅游景区等防洪重点区域的监测。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健全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报网络。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建设。

13.强化安全社区建设。坚持资源整合、全员参与、共建共享、持续改进的原则,加强安全社区创建,夯实城市安全发展基础。以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和安全状况为重点,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四)开展更加精准的专项整治。

14.围绕突出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矿山方面,深化煤矿瓦斯、顶板和水害专项治理,加大非煤露天矿山高陡边坡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突出作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道路交通方面,紧盯客运车辆、租赁客车、旅游包车,持续开展超速、超限、超载和疲劳驾驶集中治理,强化旅游包车动态监管,打击租赁客车非法客运。水上交通方面,突出自用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水上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载客和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施工方面,持续开展防高坠事故、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群死群伤事故的“两防”专项整治,深化“建安”系列集中执法。危化和烟花爆竹方面,持续开展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工贸方面,持续开展涉尘涉气涉火涉电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消防方面,持续深化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专项整治。旅游方面,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特种设备方面,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15.围绕防灾减灾基础性建设,深化自然灾害专项整治。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河道,加强下水管网清淤工作,集中开展河道行洪隐患和病险塘库整治。继续开展汛后地质灾害核查,强化山区农民自建房和工程建设高切坡地质灾害监测,分级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完成受威胁学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守卡,严控野外用火。

(五)筑牢更加坚实的基层基础。

16.加强基层管理。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设置乡镇(街道)应急办,厘清职能职责,做到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门办公场所、专业装备。统筹村(居)综治网格员、安全信息员、灾害信息员、交通劝导员、森林防火巡逻员等基层力量,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专业化水平。

17.改善基础条件。持续推进落后产能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关闭、搬迁和技术改造工作。实施城乡中小微企业“园区化发展、标准化改造、淘汰性关闭”综合治理。实施公路“生命工程”,安装100公里公路护栏。推动自然灾害防治“八项工程”,完成堤防治理任务;加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

18.提升基本素质。实施应急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执法轮训。实施“双百”宣教工程,广泛宣传“百部安全生产公益影片”和“百部防灾减灾救灾公益影片”,开展全民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推动安全及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中小学安全基础教育和防灾避险演练。利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19.推动科技兴安。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框架》,持续推进应急、气象、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共享共用。坚持规划引领、统筹集约、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加强灾害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管执法系统建设,完善优化指挥调度、业务迁移上云、危化监测等应用平台。

(六)打造更加有力的救援力量。

20.构建“专常群”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地方专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按照资源整合、军民融合、专常群结合的要求,加快构建完善区级、乡镇(街道)、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指挥机制建设,完成区级应急救援协调保障队伍(区民兵应急连)组建;按照“三位一体”的方式,加快组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伍、民兵应急分队);推进基层单位(社区、重点消防单位、重点企业、小区物业、国有林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的组建。加强防洪、地质灾害、森林灭火、危险化学品、矿山、桥隧等区级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加强交通、电力、医疗、通讯等部门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21.加强救援基地建设和装备配备。强化救灾物资仓库建设,确保区级救灾物资3小时内运抵受灾区域,确保满足6000人紧急转移安置需要。制定区级、乡镇(街道)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推进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

22.提升应急救援救灾能力。加快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强化基于情景构建的实战化应急预案演练,加强社会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落实事故灾害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提升事故灾害救援技术保障能力。加强灾情管理、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房重建和冬春救助。强化应急管理队伍作风建设和精神塑造。

三、保障措施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要切实强化应急管理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努力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区安委会、区减灾委要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方式,推动建立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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