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986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人〔2019〕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唐俊梅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9-01-12 | 发布日期 | 2019-01-21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986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人〔2019〕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唐俊梅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9-01-12 |
发布日期 | 2019-01-21 |
梁平府人〔2019〕3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唐俊梅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经2019年1月11日十七届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唐俊梅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池清刚、周祥芬、张钊为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龙伦奎为重庆市梁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常金红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唐发祥、刘大奇为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崇凡为重庆市梁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免去
朱均燕的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范峰波的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兼)职务;
徐云豪的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龙伦奎的重庆市梁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涉及机构更名、撤销、重组的原机构领导职务自然免除,担任有原县管的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