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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0-00070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办发〔2020〕37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梁平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要求,加强对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梁平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诗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万明全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泽田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杨  西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伍元中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张元兵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孙  涛  区科技局副局长

    李立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红兵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池清刚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袁利平  区林业局副局长

    朱濒涛  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二)统筹解决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和难点问题。

(三)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面落实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张元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提出调整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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