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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2-00192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办发〔2022〕32号
[ 主题分类 ] 能源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规划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5-19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梁平府办发〔202232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结合梁平实际,编制了《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十四五”规划

20224




目  录

一、现状基础与主要成就 

(一)发展基础 

(二)主要成就 

二、“十四五”形势展望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主要目标 

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一)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二)绿色化改造行动

(三)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四)节水护水行动 

(五)绿色文化行动 

(六)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七)反食品浪费行动

(八)绿色办公行动 

(九)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

(十)示范创建行动 

五、强化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一)制度标准体系

(二)目标管理体系 

(三)能力提升体系 

六、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二)协同推进机制 

(三)资金保障机制 

(四)监督考核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梁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梁平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现状基础与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扎实开展多项绿色行动和重点工程,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一)发展基础

——能源资源消费状况。2020年末,全区纳入统计的公共机构共计568个,其中党政机关81个,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共487个;建筑总面积157.73万平方米,用能人数99022人,全区公共机构公务车共计529辆。人均综合能耗173.85千克标准煤/

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9.9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19.60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12.07%11.00%16.01%

——能源消费结构状况。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以电力为主。2020 年,全区公共机构电力、煤炭、天然气、汽油、柴油消费量分别为12345.49吨标准煤、834.30吨标准煤、2515.03吨标准煤、1265.10吨标准煤、252.00吨标准煤;分别占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的71.71 %4.85 %14.61 %7.35 %1.46 %

——碳排放总量与强度。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5.35万吨,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为33.94公斤/平方米,电力、煤炭、天然气、汽油和柴油等能源消费分别占碳排放总量的82.56%3.91%7.64%4.89%1.02%,碳排放总量年均下降1.78%

(二)主要成就。

——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制定了《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建立了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机构职能建设,全区公共机构相应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有机构、有人力、有财力、有监督、有考核”的良性发展工作格局得到巩固发展,节能工作联系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顺畅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持续推动节能改造。全区公共机构积极开展水、电的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针对空调、电梯、照明、食堂等重点用能系统。“十三五”期间,共开展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治理65家;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改造1处,改造面积5.20万平方米,实施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9.98万平方米。

——聚力创建示范单位。全区公共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创建节约型、节水型示范公共机构为载体,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表率带头作用。“十三五”期间,成功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1个,重庆市节水型示范单位40个,重庆市节约型机关29个,创建工作有特色、有示范、有引领、有成效。

——强化宣传培训氛围。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立体化的宣传。共发放节能宣传画报4万余张,宣传单5万余份,编写并印发《梁平区公共机构节能知识汇编》手册1万余份。同时注重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培训会”、“‘六五普法’宣讲会”和“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接受培训人员万余人次。“十三五”期间,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共刊发宣传信息20余条,精心编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简报30余期,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十四五”形势展望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第一个五年,对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和新任务。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目标。全区公共机构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转型,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和绿色出行等行动,更好地推动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成渝地区双城发展新格局。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两中心两地”战略定位,积极响应“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同心协力办好合作的事情,形成制度标准体系、目标管理体系、协同推进机制共建共享、集约高效的发展新格局。

——“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新要求。用好“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抢抓重大历史机遇,协同周边区县,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共建长垫梁绿色经济走廊,共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争当“唱好‘双城记’、打好‘三峡牌’、建好‘城镇群’”的生力军。积极推动区域绿色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公共机构事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注重分区分类分级指导,区分地区差异和系统实际,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三)总体目标。

结合《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提出十一项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三个管理体系和四项实施保障机制,全区公共机构要通过组织领导、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宣传引导等措施,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确保“十四五”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顺利实现,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四)主要目标。

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354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16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6434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6%、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6%。根据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占比权重,实施分级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管理。

专栏1:“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指标

基期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属性

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17215

16354

预期性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194

216

预期性

碳排放总量(吨)

53537

46434

预期性

强度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

9.95

9.35

约束性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年)

173.85

163.42

约束性

人均用水量(吨/·年)

19.60

18.62

约束性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千克/平方米·年)

33.94

31.90

约束性

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一)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本地区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核查工作,建立量化管理目标,落实公共机构低碳引领各项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实现路径。结合重庆市要求及我区实际,推动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交流,学习其他地区公共机构推进节能降碳的成效经验,吸收借鉴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

——积极落实碳排放量统计。根据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公共机构负责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碳排放核算、统计等相关知识培训,实施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

——制定绿色低碳行动方案。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根据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有针对性的制定各阶段工作方案,细化低碳引领行动举措,并落实牵头部门,明确年度目标和实施效果。

——组织开展碳排放核查。对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碳排放核查,查明主要碳排放源,核算碳排放强度及总量,结合提效降耗技术应用,提出有利于降低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的整改措施,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

——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公共机构处于能源消费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宣传公共机构推进节能降碳的成效经验,同时有效提高外购电力、热力等能源利用效率,减少间接排放。

专栏2:低碳引领行动重点工作

1.分级分类制定低碳引领行动方案:20226月前完成梁平区低碳引领行动方案制定,重点用能单位及教科文卫体机构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制定本行业低碳引领行动专项方案。

2.建立碳排放统计数据库:根据碳达峰的确定方法,即以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作为碳排放峰值,建立梁平区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数据库,用于支撑碳达峰量化核准工作。

3.建立碳核查工作机制:以公共机构节能为目标,建立碳核查工作机制,促使公共机构节能效益产出成为可量化、可交易的市场化碳汇产品。

(二)绿色化改造行动。

加强对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限额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能耗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以建筑照明、空调供配电等重点用能系统与设备节能改造为重点持续推进建筑节约能源资源的绿色化改造。

——采暖及卫生热水系统能效提升。公共机构建筑冬季采暖及卫生热水制备,拓展采用余热、地热、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坚持推进煤改气、气改电替换,逐步扩大蓄热式、热泵型电供暖比重。充分利用我区天然气资源优势,在学校、医院等地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实现冷、热、电三联供。推广采用零碳直排的空气源热泵和降低碳直接排放的冷凝式燃气模块炉技术。

——绿色食堂改造。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采用节能灶具、回收废热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公共机构食堂节能环保改造。鼓励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内按照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完成市级下达的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整治和维护任务。开展绿色食堂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绿色食品采购,实施食堂精细化管理;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实行合理配餐、节约用餐的良好风气。

——供冷空调系统能效提升。对现有中央空调系统和分体空调设备进行能效提升改造,中央空调制冷主机能效标准应达到2级及以上,分体空调能效标准应达到1级。改造中央空调机房,打造以能效算法为核心的数智控制系统,实现系统综合能耗的最小化提高能效比。

——绿色数据中心机房。对数据中心实施绿色化改造,力争改造后实现电能利用效率(PUE值)下降到1.5以下。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集约化、高密化,稳步提高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单机架功率,鼓励应用高密度集成等IT设备、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统。优化数据中心用能结构,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推行数据中心冬季余热回收试点。推动存量“老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小散”数据中心腾退、整合,降低“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能源消耗。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持续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面提升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应用,积极探索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扩大引入市场资本实施节能改造规模。

专栏3:建筑绿色化改造重点工作

1.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立足扩大节能效益,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用能设备设施电气化水平,降低公共机构碳直排(即:化石能源消费形成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充分结合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低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围绕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升、绿色照明、空调系统等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实施能效提升,实施综合技术改造。

2.食堂炊事“零碳直排”示范试点:以食堂炊事机具电气化为主线,针对目前食堂炊事过程中直接形成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常用炊具,推广电气化替代产品技术,重点推进20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食堂区域开展“零碳直排”示范试点。

3.能源费用托管:广泛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建筑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末,全区实施3个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三)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提高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使用占比,加大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合理发展集中式光伏项目,利用学校、医院和办公楼等公共机构屋顶可使用面积,组织推动开展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分布式光伏发展规范有序的进行。到2025年全区光伏发电建设总装机容量达到1兆瓦。

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以“梁山、双桂、金带、仁贤、合兴”五个街道为支撑,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区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0个。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专栏4:可再生能源替代重点工作

1.光伏发电技术应用示范试点:推进光伏系统在公共机构建筑中的示范试点,到2025年末,全区范围内完成装机容量1兆瓦的光伏项目建设。

2.卫生热水系统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试点:重点推进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和光热热泵复合系统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试点。

(四)节水护水行动。

完善并严格落实节水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日常管理。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制度。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积极实施用水器具和设施设备改造,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

——节水管理与改造。推动节水制度、政策及管理完善工作,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巡回检查、设备维护、用水计量等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用水计量和监测,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强化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用水计量器具按分户、分区、分栋、分类逐级设置,供水系统分级计量配备率100%

——非常规水源技术应用。充分回收利用净水机尾水和空调冷凝水,绿化景观用水应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灰水处理装置,因地制宜建设雨水集蓄淡化设施。

(五)绿色文化行动。

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工作,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进机关”等主题在电视、报纸、杂志等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鼓励“云”上宣传,突出节约价值导向,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育绿色文化氛围,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工作方式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方向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推动公共机构各项事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运用线上线下培训方式,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培育干部职工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六)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深入推进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靠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坚持典型示范作用,继续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创建等工作。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

——垃圾分类投放与清运。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收储、清运管理。完善配备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器具,建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和清运台账,将分类垃圾交由相应资质的企业清运,区城市管理局明确分类回收处置的规范流程,实施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利用,确保废旧物资等有效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塑料污染治理。坚持“禁塑”,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办公用品,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介宣传塑料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众从单位做起、从家庭做起,减少使用塑料制品。

(七)反食品浪费行动。

各公共机构要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我带头”等节约粮食活动,研究建立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抓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餐饮浪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最大限度做好“水、物、料”循环利用。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

(八)绿色办公行动。

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合理利用地下、地上空间资源,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践行公共机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理念,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加速推行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鼓励在三层楼以下办公的公共机构步行上下楼不乘坐电梯,尽可能的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积极推进单位内部绿化,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绿色化运行管理。设立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科学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建立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配备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器具,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运行管理,认真落实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送、分析和公示工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办公设备,现有设备杜绝待机能耗,照明充分采用自然采光,执行冬夏两季室内空调温度不高于20℃和不低于26℃的设置控制标准,提倡行为节约绿色办公方式。探索建立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车辆等资产共享机制,推广公物仓经验,鼓励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绿色化办公环境。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倡导栽植适合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抗旱、抗病虫害的乡土树木花草,尽量提升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促进实现碳中和。

(九)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

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广使用环保节能型车辆,尽量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积极践行“135”绿色低碳出行方案。推行信息化、无纸化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再生纸、再生铅笔、再生硒鼓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工作要求嵌入物业、餐饮、能源费用托管等服务采购需求。

(十)示范创建行动。

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等各类示范创建行动,到2022年末,75%的区级党政机关成功创建成节约型机关,80%的区级机关和35%的区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按照工作安排,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五、强化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全区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从管理中要效益、运用技术解决问题、通过文化激发内生动力在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中的支撑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制度标准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的基础上,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能耗统计与公示制度、能源审计制度、节能工作督导考评与奖惩制度等制度体系。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评价标准,建立节能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目标管理体系。

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对全区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推进基于能耗定额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进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能力提升体系。

加强与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加速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探索“互联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模式,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六、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明确细化节能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的顺利执行。

(二)协同推进机制。

加强组织保障,构建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落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低碳、节水型、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

(三)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支持、激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机制,广泛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四)监督考核机制。

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建立定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公示通报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实施综合或专项节能工作交流检查和学习交流。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导向作用,强化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力度,督促开展能源审计,推动全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落实激励和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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