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2-00028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发〔2022〕3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2-10-19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2-00028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发〔2022〕3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2-10-19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梁平府发〔2022〕30号
因一环路南段工程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于2022年10月31日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签约期限:从2022年10月31日起至2022年11月19日止,共计20天。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场办公地址: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办公电话:023-53222188;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