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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2-00243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办发〔2022〕103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庆市梁平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2-19 [ 发布日期 ] 2022-12-20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重庆市梁平区地名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2103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区政府同意,建立重庆市梁平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人:刘文洋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黄俊锋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朱均燕区民政局局长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气象局有关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名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区地名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制度,研究编制区级地名方案,开展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制定区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研究决定重大地名管理事项,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地名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参加相关会议活动。

(三)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专门印章,由区民政局代章。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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