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3-00044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人〔2023〕7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方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3-00044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人〔2023〕7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方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方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梁平府人〔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23年7月26日十八届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刘方彦为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陶小松为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蒋福君为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 锋为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左其明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和龙为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其勇为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肖 丹为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立华的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陶小松的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熊由富的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大奇的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唐发祥的重庆市梁平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