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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38C/2025-00050 发文字号 梁平府发〔2025〕28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梁平段)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成文日期 2025-11-20 发布日期 2025-11-24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38C/2025-00050
发文字号 梁平府发〔2025〕28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梁平段)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成文日期 2025-11-20
发布日期 2025-11-24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梁平段)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梁平府发〔2025〕28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梁平段)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重庆高速公路专项规划。现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收回被征收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征收房屋1户,建筑面积162.36平方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星桥镇等单位按规定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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