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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38C/2025-00053 发文字号 梁平府发〔2025〕31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城中村改造西大街片区(三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5-11-20 发布日期 2025-11-24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38C/2025-00053
发文字号 梁平府发〔2025〕31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城中村改造西大街片区(三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5-11-20
发布日期 2025-11-24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城中村改造西大街片区(三期)

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梁平府发〔2025〕31号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作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梁平府发〔202529号),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项目名称梁平城中村改造西大街片区(三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征收范围征收规模梁平区梁山街道西中路174号1、2号楼;梁山街道东正街295号办公楼;鲁班路13号、15号;双桂路494-500号;土桥停车场附近;梁山镇福德铺(现为双桂街道原二厂位置)部分房屋等。征收总户数35户,总建筑面积4006平方米。最终征收户数和面积以实际为准。其中住房30户,非住房5户。

签约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20天,共计20天。

征收部门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在房屋征收的同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场办公地址梁山街道双桂路429号(原梁山镇办公楼院内一层),联系电话:53235129;双桂街道办事处院内(桂香路3号),联系电话:53225888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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