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
审计办法》的通知
梁平府发〔20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29号),经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定,《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梁平府发〔2018〕30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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