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需以下资料:
(一)申请表;(必选,纸质件,原件,2份)
(二)涉及既有设施的施工设计图和现场示意图(必选,纸质件,现场示意图原件2份;既有设施的施工设计图原件1份。现场示意图应标明占用挖掘位置、范围、深度、设施类型以及数量。)
(三)项目实施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实施依据)(必选,纸质件,复印件,2份。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项目须提供项目实施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实施依据,其他项目仅须提供项目实施依据。)
(四)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告知承诺书(可选,纸质件,原件,2份。限涉及需要交通安全管理的占用车行道、道路开口(含临时开口)、交通转换等项目)
(五)专家组及主管部门评审意见附市政设施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可选,专家组及主管部门评审意见纸质件,复印件,2份;市政设施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限涉及既有市政设施安全的项目)
(六)设施维护管理单位现场查勘意见(必选,纸质件,原件,2份,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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