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津贴标准。
1. 80-89周岁老年人:40元/人/月。
2.90-99周岁老年人:200元/人/月。
3.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0元/人/月。
(二)100岁及以上老人节日慰问金标准。
老人年满100周岁,重阳节、春节500元/人/节,100岁生日慰问金500元/人,去世抚慰500元/人。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有关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6000570号-1网站标识码:5002280002 渝公网安备500228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