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申领优待证后,若因年龄增大等原因导致照片与本人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差别,持证人可持新的照片到附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提出更换申请。新的优待证制作完成后,将由接受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发放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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