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和高血压“两病”怎么办理?
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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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患者在我市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经鉴定符合“两病标准”的可获得门诊用药资格。其中,江津区内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在其级别以上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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