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对新落户的低空经济类企业投资整机及相关零部件制造加工的航空产业链重大项目,建立生产基地并购置生产设备的,项目验收通过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仅限生产设备、厂房装修)的20%给予奖扶,单个企业奖扶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新落地固定投资额度大且对提高新质生产力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企业,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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