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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局 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

日期:2020-05-18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排污许可证工作有“摸、排、分、清”四项任务,即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5月12日,记者从区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区现已完成“摸、排”两项工作,为实现“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摸清底数方面,区生态环境局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出的1000余家排污单位清单的基础上,新增了300余家企业,目前已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完成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编制工作。

排查无证方面,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排污许可证档案库,筛除已发证排污单位,将剩余单位分为2020年前应发证或登记、2020年应发证或登记、非固定污染源三类情形。对前两类情形逐个确定管理类别,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结合企业的运行情况、生产工艺情况、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进一步明确应实行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登记管理,形成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并全部导入系统。

在推进排污许可登记发证工作中,区生态环境局还主动开展“送服务上门”,宣传国家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政策,为排污许可的登记、核发和管理做好技术服务,为企业当好“服务员”和“环保管家”。截至目前,共走访服务企业40余家,完成排污许可核发13家,排污登记400余家。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争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后的监管,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环境管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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