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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器具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严把“质量关” 严守“安全线”

日期:2022-01-17


1月13日,梁山城区某电器店,执法人员(左)在查看燃气器具生产相关信息。

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燃气器具经营秩序,守牢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此次检查以燃气器具专卖店、小电器店、五金店等为重点对象。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主体合法性及进货检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查验了燃气器具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三无”家用燃气器具,并对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进行了现场扣押。

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经营主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拒绝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切实把好燃气器具产品市场“准入关”。

“目前我们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累计排查燃气器具经营主体53户,现场扣押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71台。”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科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抓好燃气器具安全监管工作,把宣传教育、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对燃气器具经营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把燃气器具“质量关”,严守燃气器具“安全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超过8年使用年限的家用燃气灶,配件已老化、维修成本高且费气的;国家已明令淘汰的燃气灶具和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燃烧情况严重恶化、检修后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无厂名厂址、无品牌标志、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均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灶具。若市民家中存在以上安全隐患的燃气灶具,请及时更换,消除燃气灶具安全隐患。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市民,燃气灶具质量关系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在正规单位购买燃气灶具,并保存消费发票或收据;选购时认准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遇到流动销售燃气灶具的经营主体,一定要仔细核实其经营主体身份,一旦发现可疑经营行为,请立即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文/图 记者 张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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