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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各金融机构暂停面向社会公众金融服务的通知

日期: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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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各金融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播风险、遏制疫情扩散,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区各金融机构暂停面向社会公众的金融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金融机构(含银行、保险、证券、典当、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及金融代理机构)网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对外公开营业,暂停面向社会公众的金融服务,恢复正常营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恢复正常营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各金融机构网点暂停面向社会公众的金融服务期间,要保障自动取款机等自助机具的顺畅运行,每日对自助机具进行消毒。积极引导公众利用网上银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办理金融业务。

三、各金融机构网点要安排专人值守,保障应急救灾、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和疫情防控特定领域的信贷支持,满足客户特定金融服务需求。

四、各金融机构网点要将暂停营业期间相关金融服务保障、紧急服务联系电话等事宜对外公布。



重庆市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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