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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从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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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规定,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考核招聘1名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2016年招募到我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招聘名额

本次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本人服务区县职位内进行竞争。考生不得放弃各环节相应资格。

四、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8:30——12:00

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银桂路16号4楼404室),联系电话(023)53220162。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考材料及任职证明(须有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3.领取准考证: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0月13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纪检监察负责监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5.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在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待考生选聘期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招聘单位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023-532240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从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考核招聘

                            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名额

学历(学位)

年龄

专业

其他条件

备注

1

梁平区卫生计生委

云龙中心卫生院

医疗服务

专技13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针灸推拿

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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