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平区分局关于重庆市优秀微型企业、优秀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名单的公示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平区分局
关于重庆市优秀微型企业、优秀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名单的公示 | |||||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等6个部门关于开展重庆市优秀微型企业、优秀个体工商户和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98号文件规定,通过企业申报,工商所推荐上报,并于7月3日组织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公安、人社、环保、国税、地税、安监、卫计委等10个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7月4日再次电话征求上述10个部门意见,综合评定重庆市优秀微型企业2户,优秀个体工商户2户。现将优秀微型企业、优秀个体工商户名单公示如下: | |||||
序号 | 企业性质 | 企业名称 | 法人 | 企业住所 | 公示时间 |
1 | 个体工商户 | 梁平区天一装饰设计中心 | 杨念 |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名豪商贸区40栋1层 | 2018.7.5-2018.7.11 |
2 | 梁平区沁风阁饮食城 | 邓天琼 |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毕家巷11#楼一层12-1#、二层202#、203# | 2018.7.5-2018.7.11 | |
3 | 微型企业 | 梁平县佑星门窗加工厂 | 吴明龙 | 重庆市梁平县合兴镇护城村2组 | 2018.7.5-2018.7.11 |
4 | 梁平县之香唐汤锅店 | 范兴祥 | 重庆市梁平县梁山镇乾街枫丹雅苑3号楼3-9 | 2018.7.5-2018.7.11 | |
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 |||||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优秀微型企业和优秀个体工商户有异议的,可用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梁平区工商分局(电话:53253216)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 | |||||
2、举报、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 |||||
3、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 | |||||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梁平区分局
2018年7月5日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