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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利用亚行贷款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梁平段治理工程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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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利用亚行贷款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梁平段治理工程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包括梁平区龙溪河上游城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工程、盐井口水库至小沙河连通工程二期、龙溪河金带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和龙溪河和林镇、屏锦镇、明达镇等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1)龙溪河和林镇、屏锦镇、明达镇等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梁平区龙溪河和林镇、屏锦镇、明达镇等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范围为龙溪河流域和林镇、屏锦镇、明达镇河段,工程内容包含防洪护岸工程、河道蓄水调节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生态环境改善工程措施。

1、防洪护岸工程:本次治理龙溪河和林段、龙溪河明达段、回龙河、三瞪坡支流等4处河道,治理河道全长13.56km,新建堤防护岸24.93km,工程实施后治理河段防洪标准由2~5年一遇提高至5~10年一遇。屏锦镇回龙河原地改造人行桥6座,公路桥1座,明达镇三瞪坡支流新建人行桥3座。

2、河道蓄水工程:龙溪河爱国电站拦河坝改造为钢坝、明达龙溪河干流改造两座钢坝。

3、生态清淤工程:项目区农田侵占河道现象严重,针对工程河段,按照设计河宽进行拓宽,在局部卡口箱涵及堰坎上游,进行少量生态清淤工程。主要包括回龙河已建堤防及暗涵河段全长0.40km,河道清淤全长0.40km

4、生态环境改善工程:堤轴线以外至堤顶道路部分为护坡绿化,龙溪河和林段宽度为13~22m(局部宽度80m)、龙溪河明达段及三瞪坡支流宽度为5~12m、回龙河宽度为4~10m(局部宽度60m),在该范围内植物类型由草坪、地被、灌木、小乔木、中乔木到大乔木组成,使河道护坡绿地不仅起到防洪固土作用,也能达到良好的观赏效果。堤顶道路外侧布置湿地缓冲带,以治理农田非点源污染,缓冲带龙溪河和林段宽6m,回龙河、龙溪河明达段、明达三瞪坡支流等河道缓冲带宽3~5m

绿化总面积32.07m2,其中缓冲带7.43m2,护坡绿化23.32m2,河流驳岸水生植物1.32m2

2)梁平区龙溪河上游城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重庆市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梁平区龙溪河上游城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工程同时为重庆市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及梁平县双桂湖公园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规模具体如下:

1、双桂湖公园项目总用地面积392.87公顷,其中本工程涉及总面积49.64公顷,包含水体面积3.64公顷,绿化面积43.00公顷,道路面积2.15公顷,其他面积0.85公顷。

2、本工程为梁平区龙溪河上游城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工程,为双桂湖工业项目的组成部分,总体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北岸大坝片区、北岸二期片区、双桂湖公园西侧应急道路片区、张星桥滨河建设片区。

3龙溪河金带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溪河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梁平区龙溪河金带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为防洪、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岸坡治理、水土保持、美化绿化环境。工程内容包含防洪护岸工程、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防洪护岸工程:治理龙溪河、龙洞河、石柱河、肖家沟、滑石沟等5条河道,治理河道全长10.91km,新建堤防护岸18.35km,工程实施后治理河段防洪标准由2~5年一遇提高至5~10年一遇,河道上原位复建汀步21座,人行桥17座。其中治理长度分别为龙溪河干流金带段河道中心线长2.06km、龙洞河段河道中心线长2.36km、肖家沟段河道中心线长1.25km、石柱河河道中心线长2.94km、滑石沟河道中心线长0.59km、龙洞河二期河道中心线长1.74km

生态环境改善工程:堤轴线以外至堤顶道路部分为护坡绿化,龙溪河宽度为12~20m(局部宽度40m)、龙洞河及其支沟6~10m,部分河段局部最宽16.5m,在该范围内植物类型由草坪、地被、灌木、小乔木、中乔木到大乔木,使河道护坡绿地不仅起到防洪固土作用,也能达到良好的观赏效果。堤顶外侧布置湿地缓冲带,以治理农田非点源污染,缓冲带龙溪河宽6m,龙洞河、石柱河、肖家沟、滑石沟等河道缓冲带宽3~5m

4盐井口水库至小沙河联通工程二期

重庆市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梁平区盐井口水库至小沙河连通工程(二期)位于梁平区梁山街道,主要工程任务是治理白沙河段长度3.301km

白沙河段工程由新建堤防工程、跨河建筑物、河道疏浚工程及新建蓄水建筑物翻板闸四部分部分组成。

二、项目建设合理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中“二、水利 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26、水生态系统级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

2、规划符合性

根据《重庆市梁平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贯彻“大旅游、大景区、大投入、大融合”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推进百里竹海、双桂堂两大核心景区建设,将梁平打造成重庆市重要的生态休闲养生度假旅游区、西部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坚持城乡融合、产城融合、文旅融合,把梁平区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区,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特色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养生度假基地。规划以溪河堤防建设为重点,工程措施结合非工程措施,结合湿地保护和滨河绿地建设,促进堤岸工程生态化;结合河道整治、围垦等综合治理,建设堤围工程,兼顾排灌系统建设;保护城市上游水库及其他湿地,提高水库蓄水、防洪能力。

根据《梁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梁平县土地利用的重大工程主要为交通、能源、水利和风景旅游设施工程,依据重庆市交通发展规划,规划期间,将建设梁黔高速公路、渝万铁路客运专线和达万铁路电气化改造,以及县内公路网的建设。需用地497.12公顷。”拟建项目为风景旅游设施工程,属于总体规划中的重点工程,符合《梁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SO2NO2PM10最大浓度值占标率均小于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对拟建项目的建设十分有利,同时,评价区域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对拟建项目制约小。

2、地表水

龙溪河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标准,水质较好。

小沙河各项水质因子中pH和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域标准,其余指标均超出IV类水域标准。

小沙河水质超标原因主要因其上游沿线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及农业面源污染所致;经调查,梁平区河道管理站正在实施梁平区境内河流包括小沙河、张星桥河的河道综合治理,预计在今年内完成整治工作,随着整治工作的进行小沙河水质将逐渐得到改善。

3、声环境

本项目工程周边现状主要为农田、村落或自然林地等,无等级公路、工业企业等典型噪声源。上游城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盐井口水库至小沙河连通工程二期、龙溪河金带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采用实测,龙溪河和林镇、屏锦镇、明达镇道等河段,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河道底泥

根据河道底泥监测数据可知,底泥浸出液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要求,因此本项目河流底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底泥成分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要求。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施工污水的排放管理,杜绝污水不经处理和无组织排放,防止施工污水排放后对环境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来源主要是:场地地表开拓、平整,临时弃土、物料的堆存,因风吹而造成的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

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上述措施,施工场地扬尘等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噪声

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其中施工机械噪声为主要噪声。在厂区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有挖土机、钻孔机、推土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吊车、升降机等,这些设施使用过程中会发出噪声。

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逐渐减弱直至消失,施工方须通过合理的布置地块施工时序、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污染,在采取一定措施的前提下,环境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产生弃土主要来自巨淀湖湿地工程及塌河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开挖弃土方和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

本工程基本上都是在厂界内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定点堆放、管理,所以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

五、环境风险影响

对于河道清淤产生污泥,拟将其大部分投放到农田或绿地中使用。由于淤泥中重金属组分影响,可能产生污泥影响地下水风险等。

为确定各河道底泥中各种污染物的性质和含量,委托重庆市分析测试中心对各河河道底泥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河道底泥成分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底泥土质较好,可用于绿化。

双桂湖水库库内土方开挖、抬田、预制砼板护坡、溢洪道改建、提水泵站等工程施工时,可先降低库水位,为各工程干地施工创造条件,施工期上游来水通过现有泄水通道下泄。应注意尽量安排在非汛期施工,避开降雨季节对施工的影响,遇较大洪水、库水位较高时可临时中断施工。

清淤工程安排在非汛期及非引水灌溉期施工,避开降雨季节及灌溉引水对施工的影响,无需导流。

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后,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能够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项目所选工艺从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施工期废水、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降低到最低水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或项目影响区域内有关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关心拟建项目的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事项:(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原因?(2)您认为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响还有什么?(3)在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E-mail)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人:周希成

联系电话:023-53230399

2)评价单位: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人:刘钟骏          

联系电话:18602370750

评价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人:刘岳定          

联系电话:13983104527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27日至224日。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已经完成环评报告简本,若有需要,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简本。

 

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8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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