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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查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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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

关于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

的自查报告

 

重庆市水利局: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水〔201799号)、《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禹王杯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水办〔201735号)、《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水办规计〔20175号)、《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全市水利建设目标及完成投资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水办规计〔20163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扣分指标(自查扣分:不扣分)

(一)前期工作(自查扣分:不扣分)

1. 规划成果质量评价。

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成《重庆市梁平县银河桥水库工程规划报告》《重庆市梁平县龙象寺水库工程规划报告》《重庆市梁平区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中国西部(重庆)塑料生态产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梁平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按时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库水系综合整治、抗旱应急水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规划资料。规划成果质量优良,全部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

2.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我局今年完成的4个约束性项目、2个突破性项目、4个计划外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均全部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

3.按照2017年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完成4个约束性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通知》(渝水办规计〔20175号),2017年梁平纳入考核约束性前期工作4个。2017年实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10个,其中:约束性项目4个,突破性项目2个,计划外项目4个,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前期工作计划。

1)计划完成4个约束性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现已完成4个项目前期工作。分别是: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礼让、仁贤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梁平水务复〔201714号);中型西山灌区工程(梁平水务复〔201720号);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梁平水务复〔201666号、梁平水务复〔201668号、梁平水务复〔201733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梁平发改发〔201770号、71号)。

2)完成2个突破性计划项目。分别是:中央预算内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梁平发改发〔2017317号);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梁平水务复〔201754号)。

3)完成4个计划外项目。分别是:重庆市梁平区团结水库和备战水库至小沙河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梁平发改发﹝2017497号);重庆市梁平区张星桥水库至大河水系连通工程(梁平发改发﹝2017487号);重庆市梁平区七涧河至回龙河与竹丰水库至袁驿河以及城区河道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梁平水务发﹝201740号);梁平区普里河合兴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梁平水务复﹝201759号)。

(二)水利投入和建设(自查扣分:不扣分)

1.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对有关投资计划进行考核。

1)投资进度。市水利局下达我区2017年水利建设指导性计划投资78536万元。20171-6月我区全口径水利投资完成40276万元,是计划的51.3%,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20171-9月完成投资59826万元,是计划的76.2%,超过时序进度;201712月底完成各类水利投资78850万元,是计划的100.4%,超额完成市水利局下达任务。

2)中央投资计划。我区2017年没有项目列入市级重大水利工程;其他水利项目在201712月底前完成中央投资计划均在80%以上。

3)积极配合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市局各处室工作,2017年未承接市局规计处牵头的国家有关部委对投资计划执行等各项检查工作。

2.当年市以上下达投资计划要求区县投入(自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市级切块区县资金在两个月内分解下达。预算执行率(支付率)达到规定进度。

1)当年市以上下达投资计划要求区县投入(自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2017年共争取区财政投入30379.15万元用于水利建设。其中: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1308.56万元,水利建设项目配套27663.4万元,工程维修养护666.36万元,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经费740.83万元。

2)市级切块区县资金在两个月内分解下达。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7115号)文件精神,于20179月对水利发展资金及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

3)预算执行率(支付率)达到规定进度。根据规计口直报系统,我局20161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13.72%,达到上报投资完成额的100%2017年我区共 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173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738.4万元,共支付资金9433.43万元,支付率80.36 %,超过考核指标70%

3.当年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审计。当年审计、稽察、财政绩效评估等揭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当年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审计。完成17个区级竣工验收项目审计,送审金额 15641.64万元,审定金额 15364.76万元,审减金额 276.88万元,审减率 1.77 %

2)当年审计、稽察、财政绩效评估等揭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2017年区审计局审计揭示的574个问题(主要表现为计量误差),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并全部整改到位;完成20个项目的内部审计,对审计揭示的1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4.完成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以及中小河流年度建设任务。

1)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计划新建大河段堤防2895.1m,实际完成新建堤防2895.1m,综合治理河道2.84km,完成投资9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地方配套390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总投资11759万元,新建堤防14.343km,新建小(2)型水库1座、箱涵2处、翻板坝1座。完成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水保、涉河、环评、档案等专项验收,待市级验收。

2)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2009年至2016年我区共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3个,现已全部完工,共完成投资324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942万元,市级资金1262万元,区县配套9204万元),治理河道48.844km,新建护岸65.425km。其中12个项目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验收时间分别为:屏锦中小河流201212月,福禄中小河流20131月,礼让中小河流、聚奎中小河流20166月,黄金河重点河段201610月,新盛河重点河段、高滩河城区河段、高滩河重点河段、袁驿龙胜河段、碧山河段、石安联丰辣坪河段、福禄青桥月亮场河段201612月),2016年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工业园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正准备验收;2017年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礼让、仁贤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于201711月开工建设,截至12月底完成总投资9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67万元,市级资金48万元),占规划投资1960万元的46.7%,中央资金完成率为85%。治理河道长度2.8km,占批复长度3.638km80%。计划于20184月完成建设任务,2018年下半年完成竣工验收。

3)龙溪河重点支流河段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计划治理龙溪河重点支流河段5km,我区在无上级资金安排情况下,申请专项基金6300万元和贷款资金5400万元共计11700万元(其中2016年完成投资8000万元,2017年完成投资3700万元),综合治理小沙河梁山街道山洪沟、七涧河竹山镇河道、龙洞河金带镇(双桂堂)河段6.01km

5.完成市级年度后期扶持投资、上报备案的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按季兑现直补资金和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

1)征地移民。全面完成左柏水库民房拆迁和专项设施、工矿企业拆迁,永久征地获得市级批复,征地移民补偿工作有序推进,主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无一例移民信访、阻工行为。

2)后期扶持。一是按时完成年度后期扶持投资2558万元。其中:按季发放全年移民直补资金654.36万元,项目建设投资1903.64万元。二是完成硬化农村公路3处长7.8km、人饮工程1处、便民服务中心2处、河堤整治工程1处长0.6 km、提灌站1处、渠道整治1处长1.2 km、水利产业园2处,工程全部进行完工验收。三是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完成水利部批复人数293人(集中安置202人,城镇购房安置91人),完成市级以上资金886万元。集中安置点房屋和配套基础设施全面完成,该工程已通过区级综合验收。四是及时准确录入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主要包括人口动态管理、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完成、上级资金的拨付、资金使用等数据更新。

3)日常工作。按照水利局及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做好业务资料及报表上报并收集归档,未经市局及以上通报批评,移民满意度高,未出现水库移民到部、到市集访现象。

6.完成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年度蓄水、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年度技术报告;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年度计划任务,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平台正常运行。

1)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一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我区已成的75座水库均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开展巡视检查和观测工作;在《梁平报》上对水库责任人进行公示;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建立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完成3座已成中型水库的《大、中型水库2017年运行管理年度技术报告》;水利工程年末实蓄水量与全年已供水量之和是核定应蓄水量的131%;严格按照汛期蓄水报表每日一报,非汛期蓄水每月一报,无漏报、迟报情况。二是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时报送改革进展月报和年度总结材料。

2)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一是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盐井口、大河坝、三龙、朝阳和河源5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指导性计划任务。二是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全区48座水库建成大坝安全监测平台,26座水库配备巡检仪,各水库安全监测平台运行正常稳定,能够通过信息平台查询实时水位,实时监测水库情况。三是今年我区未承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未出现群众举报、投诉或信访事件发生,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未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

7.已成系统循序管理及维护情况;在建工程配合完成情况;信息安全事故情况。

1)已成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一是按时通过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平台报送新发取水许可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情况及水资源费征收进度月报表,未出现迟报、漏报。二是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算机主干网络、视频会商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积极配合做好视频会议测试,全年未发生主干网或视频会商系统故障。三是水文站点运行维护工作。落实年度运行维护费用200万元,需求资金额百分比达215%;与重庆强勇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运行维护合同,及时编制汛前巡检工作报告、月维修维护工作报告、年度总结报告,并报市水文局审查。

2)在建工程配合完成情况。及时配合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重庆(2016-2018年)项目和重庆市防汛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的相关建设任务。

3)信息安全事故情况。我局政务网站由区政府收归集群化管理,全年信息系统和网站无信息安全事故。

(三)民生水利(自查扣分:不扣分)

1.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贯彻实施《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完成山坪塘整治872口;山坪塘、日供水人口2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确权颁证率90%以上;实施农业水价改革面积2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年度目标值,完成大中型灌区年度建设管理任务。

1)民生水利。

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山坪塘整治。完成整治山坪塘872口,其中:5m3以下山坪塘800口,5-10m3山坪塘72口。20175月完成山坪塘整治任务,完成率100%7月,完成区级验收工作,合格率为100%。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给权属所有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运行管理,经费均已拨付到乡镇(街道),督促乡镇(街道)及时拨付至施工单位。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完成投资5453万元,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分解年度建设任务。完成金带、老鸹寨水厂改扩建,新建供水工程118处,完成屏锦等16个乡镇的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和礼让等10余个乡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2017年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集中供水率为85.48%、自来水普及率为82.89%、水质达标率为85%,均高于考核指标;全区构建了以区供水站为业务指导、12个供水公司管理各场镇集中水厂、21个用水协会和80个村管理乡村供水工程,各用水户管理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服务体系,区财政每年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基金300万元,与区卫生计生委建立水质检测协作机制,配备完备的安保视频监控、水质在线监测、水质检测等设施,并实行专人管理;出动宣传人员300人次,召开34场宣讲会,宣传贯彻《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印发宣传资料9000份,出台《重庆市梁平区分散式供水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府发〔2017111号),建立《梁平区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名录》并在《梁平报》公示,编制2017年全区水质检测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村镇供水定价工作,规模化供水工程水价执行标准大多为2.55/m3村级水厂等小型供水工程交由村组或用水协会管理,执行水价由各用水户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自行确定供水水价,打井、集雨池等分散式工程交由各用水户管理,不收取水费。三是高效节水灌溉。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91万亩,是年度计划2万亩的104.55%,同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面积22.1129万亩,是计划20万亩的110.56%。四是大中型灌区。区财政落实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经费20万元(梁平财发〔2017313号),确定西南大学为技术支撑单位,按要求开展毛(净)灌溉用水量测工作,经测算2017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917,达到年度目标值;完成水利部绩效考评,大灌区2010-2015年度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大灌区2016年度项目完成审计(梁平审报〔2017144号);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重庆市梁平区西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计划完成投资560万元,整治改造渠道13km,实际完成投资560万元,整治改造渠道15km;按时完成全国农村水利管理系统(中型灌区子系统)填报工作。

群众满意度。2017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山坪塘整治完工后,26个项目乡镇发放山坪塘整治受益群众问卷调查表686份,调查结果显示受益群众全部满意,满意率为100%;发放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满意度问卷调查表93份,调查结果显示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全部满意,满意率为100%。目前未发现群众举报质量、资金问题和负面曝光。

2)农田水利改革。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一是成立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出台《梁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区、部门及乡镇层层负责的三级联动机制。二是出台《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梁平县2016-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实行节点管理。全年实施农业水价改革面积22.1129万亩,是计划的110.56%三是印发宣传手册、知识汇编等宣传资料1.4万余份,在华龙网、梁平电视台、梁平政府网站、梁平水利网上宣传报道改革进程,撰写报送《“4破解4打造农业水价改革新模式》典型经验材料和年度工作总结。四是出台《梁平区农业灌溉水权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梁平县2016-2020年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发放农业水权证318本,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五是出台《梁平区农业水价管理办法》《梁平区农业水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梁平区农业水价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梁平区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实施办法》,完成农业水价测算和水价核定,对农业水价实行分类水价、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改革区域征收农业水费8.97万元,水费实收率达98%。六是出台《梁平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颁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6265处,组建用水户协会,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维修养护经费1639.5万元。七是出台《梁平区农业水费财政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共155.8万元,占应落实资金的100%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编制《梁平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创新确权五步法,对全区小型水库、山坪塘等11类工程确定权属,颁发产权证6265处(其中:山坪塘4682处,集中供水工程126处,确权颁证率达100%);出台《梁平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梁平府办发〔201778号)、《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梁平府办发〔2017275号),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逐级签订管护责任书,建立一证一书一台帐管理制度和分级管理、专业化管理以及水道班管理模式,实现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主体、责任和经费四落实

基层水利体系标准化建设。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渝水办农﹝20159号)要求,完成全区12个基层水利片站标准化建设任务(其中: 20158个站点,20164个站点),项目共完成投资376.29万元(其中:市级投入180万元,自筹196.29万元)。2016年完成区级验收并上报验收情况(梁平水务文﹝201689号),申请市级验收(梁平水务文﹝201688号)。

(四)水生态建设(自查扣分:不扣分)

1.严格按照程序颁发取水许可证,严格按照水资源征收标准和取水(发电)量,执行按月或季度征收水资源费。完成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有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的应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和水功能区监测工作。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有关程序颁发取水许可证,按照水资源征收标准和取水(发电)量,按季度足额征收水资源费。2017年共征收水资源费96万元,新发取水许可证4套,换发取水许可证6套,全区保有取水许可台账登记系统43套,无许可证超期和超许可量取水。

水资源保护。编制完成《重庆市梁平区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并报区政府获批;对全区6个水功能区水质断面每月开展监测,全年共监测72次,达标66次,达标率为91.7%,超过市局下达74%的控制指标,水质状况全面好转。

③水资源节约。市政府下达梁平区2016-20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比2015年下降)分别是4%7%11%14%17%2016年我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4.89m3(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比2015年下降11.2%。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梁平区国内生产总会用水量控制指标(比2015年下降)分别是8%15%22%29%34%2016年我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67.65m3(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比2015年下降8.62%2017年度从现已收集的资料、数据综合分析,预测能够完成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

2.完成水保重点工程建设、预防监督、宣传教育。

1)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完成2015年及以前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成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高滩河项目区天鼓小流域工程完工审计;完成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任务,积极开展股权化改革试点和探索先建后补等建管模式。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重庆市梁平区2017年红岩项目区工程。计划总投资1076.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20.0万元,市级财政90万元,区级配套9.54万元,经营业主自筹510.81万元,群众投劳折资46.4万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6km2。实际完成投资1076.75万元,是计划的100%,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 km2(其中:保土耕作8.05 km2,封禁治理4.38 km2,经果林3.57 km2),建成蓄水池1座、沉砂池4口、作业便道14.59km,截排水沟1.58km,小流域碑1座。

2017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长塘项目区。计划总投资1736.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9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243万元,股权化经营业主投资502万元),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7km2,实际完成投资1736.25万元,是计划的100%,治理面积2.37 km2(其中:石坎坡改梯0.23 km2,土坎坎坡改梯2.14 km2),建成沉沙池7口,山坪塘1口,蓄水池9口,作业道路32.09km,截排水沟3.15km,工程碑1座,宣传标牌1幅。

2)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按照渝水〔201749号要求,对已经报批的项目实行不定时间、不定次数的现场检查,检查业主单位监理、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规范业主生产行为。2017年开展水保预防监督执法检查205次,检查项目205个,全面完成了检查任务。

信息化工作。5月底前完成测试及登录,6月开始正式应用监督管理系统;圆满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3.0历史数据补录和 2016年以来批复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入库工作;完成2010年以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按照设计图斑实施精细化管理。

3)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渝水办水保〔20176号)要求,制定宣传方案《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梁平水务发〔201750号)并报备。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纪念新《水土保持出法》颁布施行六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水保宣传。进工矿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宣传宣讲190次,发放宣传单、宣传册5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50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1000人余次;在市区级媒体发表信息6条,制作新闻专题片1部。

3.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涉河建设项目项目审批及项目监管、河道采砂许可、现场监管及安全监管。

1)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我区2017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任务划界岸线长842.5km(渝水办河〔201723号)。20174月实施方案报市局备案,201710月确定划界单位。目前已全面完成50km2以上19条河流划界任务,划界河段岸线总长842.5km。其中小沙河河段29.421km、新盛河河段35.22km、文化河河段31.16km、龙溪河河段95.46km、七涧河河段97.04km、回龙河河段57.4km、黑滩河(黄金河)河段42 km、大沙河河段4 km、汝溪河河段58.87 km、蟠龙河河段33.66km、白石河河段6.4 km、双新河河段42 km、培文河河段17.9km、普里河河段67.7km、铜钵河河段36.35km、水岩河河段28.18km、袁驿河河段51.81km、龙安河河段33.42km、施家河河段80km

2)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项目监管。一是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权限依法依据办理项目审批。2017年共审批涉河建设项目8个,不存在未批先建和违规审批,未涉及初审转报。二是从制度上、责任上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每月定期、不定期对涉河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整改不足。

3)河道采砂许可、现场监管及安全监管。一是2013年开始,梁平在全区所有河道禁止采砂,停止了资源费收取和拍卖许可。二是全年开展安全巡查175人次,巡查河道248km,未发现非法采砂案件。三是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了区、镇街、村社三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河长开展河道巡查20985次,全区各水利片站会同河长做好河道日常监管工作,维护了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

4.完成十二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整改任务;完成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水电站生态保护工作任务。

1)农村水电三类项目建设。按照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通知》(渝水〔2017136号)要求,完成十二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清理整改任务,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梁平水务文2017, 111号)。

2)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落实电站防汛责任人和“双主体”责任人,并在《梁平报》公示。二是建立水电站安全巡检制度,印发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每月安全巡检制度、每月安全巡检工作计划,每月由局分管负责人组织召开农村水电安全巡检工作专题会,带队进行安全巡检,及时对巡检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整改。同时按照市局“六要素”要求做好巡检资料整理。三是及时批复电站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梁平水务复201712号、15号)。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小水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报送检查情况(梁平水务文201737号)。

3)农村水电站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及时转发《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的函》(梁平水务发〔201713号),要求各电站管理单位高度重视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小水电站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维护河流生态健康,保障群众生态利益。二是组织各电站管理单位开展农村水电生态影响情况调查摸底(梁平水务函〔201760号),并及时报送我区农村水电站生态环境影响情况的报告(梁平水务文〔201749号)。

(五)防汛抗旱减灾(自查扣分:不扣分)

1.防汛抗旱责任制及基层服务体系完善,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到位。

1)完成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媒体公示。落实全区75座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属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8个重点临河场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属地负责人,并在《梁平报》上进行公示。

2)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区级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成立防汛抗旱领导机构,在农业服务中心挂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落实2名以上工作人员,各村社按要求落实防汛抗旱领导机构及信息联络人员,各水利工程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

3)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防汛值班制度。今年汛期,区防办多次电话抽查、现场检查各乡镇(街道)和水库管理单位防汛值班情况,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市防办2017年对我区进行防汛值班电话及视频点名抽查,防汛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均在岗在位。

2.有效调度水库水电站,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有力。

1)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及审批工作。20173月前完成全区75座水库、18个重点临河城镇《2017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全区33个乡镇(街道)《2017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应急预案及75座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的修订完善审批(梁平防指发〔20172号、3号)。今年汛期,各水库按照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科学调度,严格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实现安全度汛。

2)灾情上报及防治减灾知识宣传工作。2017年我区遭受了“5.3”“5.12”“6.4”“6.15”“7.7”“9.9”“10.4”7次暴雨灾害袭击和“7.208.10”连晴高温天气。灾害发生后,我局积极与有关乡镇和部门对接,及时收集旱涝灾情上报市防办,无迟报、漏报现象。同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科技下乡”“防灾减灾日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6次,发放应急宣传资料25000余份、山洪灾害防御知识读本1000余本、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组织观看电影《山水乡情》70余场次。

3)隐患排查整改工作。2017年开展5次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全部完成整改。

3.按时保质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1)按时完成水毁工程建设任务。一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563号)拨付我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100万元,用于蟠龙河支流王家河福禄镇青桥村河段应急度汛工程,该工程已全部完工。二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7年第二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渝财农〔2017123号)拨付我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280万元,用于蓼叶水库应急整治工程,该工程已全部完工。三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7年第三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渝财农〔2017154号)拨付我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30万元,用于大龙河复平乡大龙村段应急度汛工程,该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183月全部完工。四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拨付我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18万元,用于张星桥水库渠道跨河(抗旱)连通工程,该工程已全部完工。五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7年第五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渝财农〔2017234号)拨付我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100万元,用于应急度汛和水毁修复工程,该工程正在编制实施方案,预计2018年汛前全部完工。

2)按时完成2016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山洪灾害培训演练和群测群防体系补充完善工作。

32017年,我区无抗旱规划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4.做好防汛抗旱风险管控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到位。

1)按照市防办要求,按时完成全区防洪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风险点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工作(梁平防办发〔2017154号),制定全区1个市级层面防洪重点区域和5个区级层面薄弱环节风险点应急预案并上报市防办备案。

2)按市防办和区政府要求,完成全区水利行业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

3)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到位。全区建有4座区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和维护保养,严格出入库手续,确保及时调运及回收物资。今年投资10余万元,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添置了冲锋舟船体、探照灯、便携灯、救生衣等防汛物资。

5.确保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数据传输畅通,做好水文站测验、报汛工作。

1)数据畅通率。委托重庆强勇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2017年水文站点及山洪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维护,组织人员对水位站、雨量站和水文站进行巡检,加强数据日常监测,及时排除故障,2017年数据畅通率达97%

2)水文站报汛工作。全年365天实行24小时值班,汛期期间及时准确完成报汛工作,无迟报、错报、奇异报发生;非汛期期间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做好设施设备运维和水文站降雨量、水位记录等工作。

3)水文站测验工作。全区4个水文站2017年分别完成了2次水准点高程测量、2次大断面测量、6次流速仪测流量,实现365天水位、降雨量数据采集。

(六)水利改革(自查扣分:不扣分)

1.完成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

1)水利重点改革任务。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水利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水〔201776号)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梁平区深化水利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梁平水务发〔201741号),及时将工作要点明确的改革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科室。目前,涉及我区的19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

2)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水价改革。一是根据渝价〔2006134号和梁平计委发〔2005161号文件,核定全区小(1)型及以上水库非农用水价格按0.6/m3执行,2017年共征收原水费644.97万元。二是完成盐井口等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水价调整并核批,从201541日起,居民自来水价格由2.8/m3调为3.4/ m3,水价增幅达0.6/ m3。三是19座规模水厂(日供水700 m3)水价均通过区物价核批,核准水价为2.55-3.20/m3,供水价格水平全部达到完全成本水平以上。四是20175月完成梁山黑石包水厂、柏家水厂水价核批,出具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报告。

    3)农田水利改革。一是农业水价改革试点。计划实施面积20万亩,实际完成22.1129万亩,是计划的110.56%,完成农业水权核定,供水计划调度、终端用水管理、农业水价核定计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机制建设。二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颁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6265处(其中:山坪塘4682处,集中供水工程126处,确权颁证率达100%)。三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全区12个水利片站的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区级验收,及时更新全国农村水利管理系统子系统(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

(七)依法治水(自查扣分:不扣分)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水利行业普法责任。

1)全面落实水利行业普法责任。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17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印发《2017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梁平区水务局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方案》等文件。

2)开展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法治专题宣传活动,全年共计发放水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

3)加强依法治水宣传。在《梁平报》开辟水法宣传专栏。今年依法治水文章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纳2篇,被区级媒体采纳2篇。

4)开展水法规集中学习。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水务工程质量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依法开展水行政执法,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为零。

1)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修改完善《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动态调整《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今年,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等方式,依法对14家被抽查企事业单位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抽查。

2)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今年立案调查处理水事违法案件9起,办结9起,共处罚款4.82万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全部上缴财政罚没款专户,所有案件全部按照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审签、处罚、结案,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100%

3)开展水行政执法培训,执法案卷评查合格。今年3月组织召开全区水务系统执法人员执法培训会,增强执法队伍的认知力、协作力和判断力,提高执法水平。2017年执法案件评查全部合格。

4)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全年无一例案件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头遍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2017年办理行政许可89件(其中:水保方案24件、取水许可25件、洪水影响评价8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件、入河排污口设置30件)。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头遍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八)宣传和信息(自查扣分:不扣分)

1.网站信息45分,刊物信息8分。

加强工作信息的收集、提炼、上报。全年网站信息采用29条计78分,是目标任务的173%;刊物信息采用6条计18分,是目标任务的225%

2.中央媒体10篇;市级媒体30篇,其中《重庆日报》最低完成10篇。

充分运用中央、市、区各级宣传媒体,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上大力宣传梁平水利工作。全年完成中央媒体10条计19篇,是目标任务的190%;市级媒体100条计109篇,其中《重庆日报》11条计20篇,是目标任务的363%

(九)效能监察、信访稳定(自查扣分:不扣分)

1.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督办或约谈的。

2017年未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未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督办或约谈。

2.按时或认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回复;及时接返来访、未造成来访人员在市局留宿;未出现上访人员重复上访,未在市级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

认真及时办理市政府公开电子信息邮件回复,全年共按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邮件26件;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对发生群众性纠纷、事件及闹事苗头,妥善处理。全年共按期办结各类信访23件,按期办结率达100%,无到市到京越级上访信访案件,未发生上访人员留宿市局、上访人员重复上访等情况,信访局势平稳可控。

(十)安全生产(自查扣分:不扣分)

1.基础保障情况(上级文件贯彻和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完成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监督工作及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二是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制定下发《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梁平水务发﹝201728号),修定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水文监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四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22座小(1)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2座附属电站开展标准化评审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五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参加市水利局安全监管培训2次,举办2期安全生产培训班,组织局属单位、施工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两个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业务技能。

2.监督执法情况(日常安全巡查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监督执法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对水库、水利片站、附属电站、附属水厂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其他班子成员每月进行3次安全检查。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年排查出一般隐患296处,当场整改20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89份,整改销号89处,隐患整改率100%。三是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开展水利安全日周月排查治理、水利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高温汛期水利行业安全、安全风险研判等专项行动。四是规范监督执法。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程序要求,开展监督执法检查25次,办结水利安全违法案件6起,其中现场处理10起,责令限期拆除恢复9起,共处罚款1.42万。

3.事故控制情况(控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事故管理情况)。

全年水利系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票否决事项

(一)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质量事故。严格落实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未发生质量事故,水利工程(含堤防)未发生险情。

(三)违规违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弄虚作假。如实提供自查报告、数据、佐证材料等,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经全面认真自查,我区圆满完成了《2017年重庆市“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扣分指标各项任务,同时无一票否决事项,自评无扣分。

特此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查表

分类

指标

目标执行情况

(完成目标%

自查扣分

备注

前期工作

1.规划成果质量评价。

编制完成《重庆市梁平县银河桥水库工程规划报告》《重庆市梁平县龙象寺水库工程规划报告》《重庆市梁平区“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中国西部(重庆)塑料生态产业园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梁平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按时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库水系综合整治、抗旱应急水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规划资料。规划成果质量优良,全部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

不扣分

 

2.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我局今年完成的4个约束性项目、2个突破性项目、4个计划外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均全部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

不扣分

 

3.按照2017年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完成4个约束性项目前期工作。

完成项目前期工作10个,其中:约束性项目4个,突破性项目2个,计划外项目4个,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前期工作计划。

不扣分

 

水利投入和建设

1.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对有关投资计划进行考核。

20176月底投资完成40276万元,是计划的51.3%20179月底完成投资59826万元,是计划的76.2%12月底完成各类水利投资78850万元,是计划的100.4%,超额完成市水利局下达任务。其他水利项目在12月底前完成中央投资计划均在80%以上。

不扣分

 

2.当年市以上下达投资计划要求区县投入(自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市级切块区县资金在两个月内分解下达。预算执行率(支付率)达到规定进度。

12017年共争取区财政投入30379.15万元用于水利建设。其中: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1308.56万元,水利建设项目配套27663.4万元,工程维修养护666.36万元,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经费740.83万元。(2)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7115号)文件精神,于20179月对水利发展资金及任务进行分解下达。(3)根据规计口直报系统,我, 局20161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13.72%,达到上报投资完成额的100%2017年我区共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173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738.4万元,共支付资金9433.43万元,支付率80.36 %,超过考核指标70%

不扣分

 

3.当年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审计。当年审计、稽察、财政绩效评估等揭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完成17个区级竣工验收项目审计。(2)对2017年区审计局审计揭示的574个问题(主要表现为计量误差),督促落实整改,并全部整改到位;对20个内审项目的1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不扣分

 

4.完成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以及中小河流年度建设任务。

1)全面完成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总投资11759万元,新建堤防14.343km,新建小(2)型水库1座、箱涵2处、翻板坝1座。完成工程水保、涉河、环评、档案等专项验收,待市级验收。(2)完成2009年至20151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及验收;2016年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工业园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正准备验收;2017年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礼让、仁贤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总投资915万元(中央资金完成率为85%),预计20184月完成建设任务,2018年下半年完成竣工验收。(3)筹集资金11700万元(专项基金6300万元、贷款资金5400万元),综合治理小沙河梁山街道山洪沟、七涧河竹山镇河道、龙洞河金带镇(双桂堂)河段6.01km

不扣分

 

5.完成市级年度后期扶持投资、上报备案的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按季兑现直补资金和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

1)全面完成左柏水库民房拆迁和专项设施、工矿企业拆迁,永久征地获得市级批复,无一例移民信访、阻工行为。(2)完成年度后期扶持投资2558万元。项目投资1903.64万元,上报备案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验收,形成工程档案;按季度发放直补资金654.36万元;通过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区级综合验收;完成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

不扣分

 

6.完成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年度蓄水、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年度技术报告;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年度计划任务,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平台正常运行。

1)完成水库责任人公示,75座水库均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开展巡视检查和观测工作,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建立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完成《大、中型水库2017年运行管理年度技术报告》上报;水利工程年末实蓄水量与全年已供水量之和是核定应蓄水量的131%;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无漏报、迟报情况;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时报送改革进展月报和年度总结材料。(2)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盐井口、大河坝、三龙、朝阳和河源5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指导性计划任务;全区48座水库建成大坝安全监测平台,26座水库配备巡检仪,安全监测平台运行正常稳定。

不扣分

 

7.已成系统循序管理及维护情况;在建工程配合完成情况;信息安全事故情况。

1)按时通过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平台报送新发取水许可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情况及水资源费征收进度月报表,未出现迟报、漏报;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算机主干网络、视频会商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积极配合做好视频会议测试,全年未发生主干网或视频会商系统故障;落实水文站年度运行维护费用200万元,需求资金额百分比达215%;与重庆强勇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运行维护合同,及时编制汛前巡检工作报告、月维修维护工作报告、年度总结报告,并上报市水文局审查。(2)配合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重庆(2016-2018年)项目和重庆市防汛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的相关建设任务。(3)政务网站由区政府收归集群化管理,全年信息系统和网站均无信息安全事故。

不扣分

 

民生水利

1.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贯彻实施《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完成山坪塘整治872口;山坪塘、日供水人口2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确权颁证率90%以上;实施农业水价改革面积2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年度目标值,完成大中型灌区年度建设管理任务。

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完成投资5453万元,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金带、老鸹寨水厂改扩建,新建供水工程118处,完成屏锦等16个乡镇的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和礼让等10余个乡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2017年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集中供水率为85.48%、自来水普及率为82.89%、水质达标率为85%,均高于考核指标;区财政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基金300万元,与区卫生计生委建立水质检测协作机制,出台《重庆市梁平区分散式供水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梁平区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名录》,深入宣传贯彻《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2)完成872口山坪塘整治和区级验收,合格率为100%。(3)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91万亩,是年度计划的104.55%,同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面积22.1129万亩,是计划的110.56%。(4)完, 成大中型灌区年度建设任务,区财政落实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经费20万元,确定西南大学为技术支撑单位,按要求开展毛(净)灌溉用水量测工作,2017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917,达到年度目标值;及时完成水利部绩效考评,完成大灌区2010-2015年度项目竣工验收和2016年度项目审计;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重庆市梁平区西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完成投资560万元,整治改造渠道15km;按时完成全国农村水利管理系统(中型灌区子系统)填报工作。(5)实施农业水价改革面积22.1129万亩,是计划的110.56%,出台《梁平区农业灌溉水权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梁平县2016-2020年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梁平区农业水价管理办法》《梁平区农业水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梁平区农业水价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梁平区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实施办法》《梁平区农业水费财政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等制度,发放农业水权证318本,征收农业水费8.97万元,水费实收率达98%,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共155.8万元,是应落实资金的100%。(6)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创新“确权五步法”,对全区小型水库、山坪塘等11类工程确定权属,颁发产权证6265处(其中:山坪塘4682处,集中供水工程126处,确权颁证率达100%)。(7)完成12个基层水利片站标准化建设任务并完成区级验收。

不扣分

 

水生态建设

1.严格按照程序颁发取水许可证,严格按照水资源征收标准和取水(发电)量,执行按月或季度征收水资源费。完成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有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的应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和水功能区监测工作。

1)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2017年共征收水资源费96万元,新发取水许可证4套,换发取水许可证6套,全区保有43套取水许可台账登记系统,无许可证超期和超许可量取水。(2)编制完成《重庆市梁平区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对6个水功能区水质断面每月开展日常监测,全年共监测72次,达标66次,达标率为91.7%,超过市局下达74%的控制指标。(3)水资源节约。从现已收集的资料、数据综合分析,预测能够完成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

不扣分

 

2.完成水保重点工程建设、预防监督、宣传教育。

1)完成2015年及以前水保项目竣工验收;完成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高滩河项目区天鼓小流域工程完工审计和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2)开展水保预防监督执法检查205次,检查项目205个;完成监督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按照设计图斑实施精细化管理。(3)制定宣传方案,深入开展水保宣传工作,进工矿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宣传宣讲190次;在市区媒体发表信息6条,制作新闻专题片1部。

不扣分

 

3.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涉河建设项目项目审批及项目监管、河道采砂许可、现场监管及安全监管。

1)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岸线长842.5km,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2)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权限依法依据办理项目审批,2017年审批8个涉河建设项目;每月定期、不定期对涉河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整改不足。(3)全区所有河道禁止采砂,停止资源费收取和拍卖许可;全年开展安全巡查175人次,巡查河道248km,未发现非法采砂案件;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了区、镇街、村社三级河长体系。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河长开展河道巡查20985次,全区各水利片站会同河长做好河道日常监管工作,维护了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

不扣分

 

4.完成十二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整改任务;完成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水电站生态保护工作任务。

1)完成“十二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清理整改任务,并及时上报整改总结。(2)落实电站防汛责任人和“双主体”责任人并进行媒体公示;建立水电站安全巡检制度,印发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每月安全巡检制度、每月安全巡检工作计划;及时批复电站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小水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及时报送检查情况。(3)及时转发上级文件,组织各电站管理单位开展农村水电生态影响情况调查摸底,并及时报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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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减灾

1.防汛抗旱责任制及基层服务体系完善,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到位。

1)落实全区75座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属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8个重点临河场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属地负责人,并在《梁平报》公示。(2)区级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成立防汛抗旱领导机构,各村社落实防汛抗旱领导机构及信息联络人员,各水利工程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3)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防汛值班制度。今年汛期,区防办多次电话抽查、现场检查各镇街和水管单位防汛值班情况,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市防办2017年对我区进行防汛值班电话及视频点名抽查,防汛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均在岗在位。

不扣分

 

2.有效调度水库水电站,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有力。

120173月前完成全区75座水库、18个重点临河城镇《2017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全区33个乡镇(街道)《2017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应急预案和75座水库防洪调度计划的修订完善和审批;各水库科学调度,严格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实现安全度汛。(2)成功应对“5.3”7次暴雨灾害袭击和“7.208.10”连晴高温天气,及时收集旱涝灾情上报,无迟报、漏报现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6次,发放应急宣传资料25000余份、山洪灾害防御知识读本1000余本、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组织观看电影《山水乡情》70余场次。(3)开展5次隐患排查,排查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不扣分

 

3.按时保质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1)完成2个应急度汛工程和1个抗旱连通工程建设,2个应急度汛工程正在建设推进中。(2)按时完成2016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山洪灾害培训演练和群测群防体系补充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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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防汛抗旱风险管控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到位。

1)按时完成全区防洪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风险点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并上报市防办备案。(2)完成全区水利行业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3)全区建有4座区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加强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维护保养,2017年投资10余万元,及时添置冲锋舟船体、探照灯、便携灯、救生衣等防汛物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到位。

不扣分

 

5.确保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数据传输畅通,做好水文站测验、报汛工作。

1)委托重庆强勇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2017年水文站点及山洪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维护,组织人员对水位站、雨量站和水文站进行巡检,2017年数据畅通率达97%。(2)水文站全年365天实行24小时值班,汛期期间及时准确完成报汛工作,无迟报、错报、奇异报发生;非汛期期间做好设施设备运维和水文站降雨量、水位记录等工作。(3)全区4个水文站2017年分别完成2次水准点高程测量、2次大断面测量、6次流速仪测流量,实现了365天水位、降雨量数据采集。

不扣分

 

水利改革

1.完成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

1)根据渝水〔201776号精神,将工作要点明确的改革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科室。目前,涉及我区的19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2)核定全区小(1)型及以上水库非农用水价格均按0.6/m3执行,2017年共征收原水费644.97万元;完成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水价调整并核批,从201541日起,居民自来水价格由2.8/m3调为3.4/ m319座规模水厂核准水价为2.55-3.20/m3,供水价格水平全部达到完全成本水平以上;完成梁山黑石包水厂、柏家水厂水价核批,出具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报告。(3)农业水价改革计划实施面积20万亩,实际完成22.1129万亩,是计划的110.56%,完成农业水权核定,供水计划调度、终端用水管理、农业水价核定计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机制建设;颁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6265处(其中:山坪塘4682处,集中供水工程126处,确权颁证率达100%);完成全区12个水利片站的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区级验收,及时更新全国农村水利管理系统子系统(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

不扣分

 

依法治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水利行业普法责任。

1)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17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印发《2017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梁平区水务局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方案》等文件。(2)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法治专题宣传活动,全年共计发放水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3)在《梁平报》开辟水法宣传专栏,2017年依法治水文章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纳2篇,被区级媒体采纳2篇。(4)组织开展开展执法培训和水务工程质量培训。

不扣分

 

2.依法开展水行政执法,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为零。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修改完善《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动态调整《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对14家被抽查企事业单位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抽查。(2)今年立案调查处理水事违法案件9起,办结9起,共处罚款48200元,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结案率100%。(3)开展水行政执法培训,执法案件评查全部合格。(4)全年无一例案件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不扣分

 

3.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头遍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办理行政许可89件(其中:水保方案24件、取水许可25件、洪水影响评价8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件、入河排污口设置30件)。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头遍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不扣分

 

宣传和信息

1.网站信息45分,刊物信息8分。

网站信息采用29条计78分,是目标任务的173%;刊物信息采用6条计18分,是目标任务的225%

不扣分

 

2.中央媒体10篇;市级媒体30篇,其中《重庆日报》最低完成10篇。

中央媒体10条计19篇,是目标任务的190%;市级媒体100条计109篇,其中《重庆日报》11条计20篇,是目标任务的363%

不扣分

 

效能监察、信访稳定

1.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督办或约谈的。

未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未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督办或约谈。

不扣分

 

2.按时或认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回复;及时接返来访、未造成来访人员在市局留宿;未出现上访人员重复上访,未在市级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

全年共按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邮件26件,办结各类信访23件,按期办结率达100%。未出现上访人员留宿市局、重复上访等情况,未在市级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信访局势平稳可控。

不扣分

 

安全生产

1.基础保障情况(上级文件贯彻和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完成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监督工作及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2)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3)制定下发《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修定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水文监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预案。(4)扎实推进全区22座小(1)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2座附属电站标准化评审工作。(5)参加市水利局安全监管培训2次,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2期。

不扣分

 

2.监督执法情况(日常安全巡查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监督执法开展情况)。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不定期对水库、水利片站、附属电站、附属水厂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其他班子成员每月进行3次安全检查。(2)全年排查一般隐患296处,当场整改20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89份,整改销号89处,隐患整改率100%。(3)全面开展水利安全日周月排查治理、水利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高温汛期水利行业安全、安全风险研判等专项行动。(4)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程序要求,开展监督执法检查25次,办结水利安全违法案件6起,其中现场处理10起,责令限期拆除恢复9起,共处罚款1.42万。

不扣分

 

3.事故控制情况(控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事故管理情况)。

全年水利系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不扣分

 

 

 

 

1.安全事故是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年度发生1起死亡2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质量事故是指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水利工程(含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严格落实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未发生质量事故,水利工程(含堤防)未发生险情。

 

 

3.违规违纪是指被考核单位所属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确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出现违规使用水利资金,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的;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被两规、两指,或因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弄虚作假是指提供的自查报告、数据、成果等不实或相关佐证材料造假,以及群众举报涉及考核的造假事项。

如实提供自查报告、数据、佐证材料等,无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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