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府告〔2017〕9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2部队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营造军民共建、军民共享和人人关心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郁氛围,加强机场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区人民和驻梁官兵讲文明、爱卫生的热潮,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文明卫生的好公民。
二、禁止在机场上养牛放牧。
三、禁止在机场内倾倒建筑垃圾,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禁止在机场内摆摊设点、开垦种植。
五、禁止在机场护场沟上乱搭便桥。
六、禁止在机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祖焚烧。
七、禁止任何车辆(含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在机场境内停放。
八、军事管制时间内禁止任何人员及车辆通行,禁止放飞风筝、动力伞、航模等影响飞行安全的飞行物。
九、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梁平府告〔2015〕1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95762部队
2017年5月4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有关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6000570号-1网站标识码:5002280002 渝公网安备500228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