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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评表

日期: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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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评表
目标考核责任单位:梁平县水务局                                                                  责任人:陈宝涛
项目名称 目标执行情况(完成目标%) 原定分值 自查得分 备注
业务目标 水利投入(12分) 确保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支付率达到规定比例(7分) 全年共争取县财政投入29431万元用于水利建设,其中: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1735万元,水利建设项目配套26346万元,工程维修养护830万元,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经费520万元。 7 7
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对有关投资计划进行考核(5分) 2016年市水利局下达梁平指导性计划投资5.83亿元,完成各类水利投资6.19亿元,完成计划的106%。 5 5
前期工作(10分) 规划成果质量评价(1分) 编制完成了《梁平县水利“十三五”规划》,并按时保质完成猎神、中心、七里沟三座小型水库初步设计,龙溪河中型灌区、中小河流治理、河库水系综合整治、抗旱应急水源、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规划资料。 1 1
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2分)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我局今年上报的9个约束性项目、2个突破性项目、5个计划外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全部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合格。 2 2
按照2016年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完成11个项目前期工作(7分) 对照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16年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水〔2016〕2号)下达的前期工作目标任务,2016年梁平计划完成11个项目前期工作,其中:约束性项目9个,突破性项目2个。目前实际完成16个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率145       %。 7 7
重点水利建设(23分) 完成左柏水库年度建设任务(4分) 左柏水库全年完成投资10100万元。完成了初设审批和招标设计工作;完成民房拆迁补偿安置、工矿企业拆除、电力通讯线路拆迁和林地占用审批工作;基本完成移民复建公路建设;目前正在开展枢纽工程招标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4 4
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扫尾完工,完成专项验收。(2分) (1)2016年计划新建大河段堤防2895.1米,实际完成新建堤防2895.1米,综合治理河道2.84公里,完成投资9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地方配套390万元。(2)完成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水保、涉河、环评、档案等专项验收。 2 2
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4分) 2016年完成总投资10980万元,综合治理中小河流15.53公里。全面完成1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中:(1)2009年至2015年期间,我县共规划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2个,目前已完工项目12个,占规划项目总数的100%;已竣工验收项目12个,占规划项目总数的100%;目前2009年至2015年期间梁平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2)实施2016年度中小河流实施项目梁平县龙溪河工业园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980万元,综合治理河道长度3.63公里,完成下达计划的100%。(3)龙溪河重点支流河段综合治理工程,2016年度计划治理龙溪河重点支流河段5公里,在无上级资金安排情况下,申请专项基金6300万元和贷款1700万元共计8000万元,综合治理小沙河梁山街道山洪沟、七间河竹山镇河道、荫平镇山河沟、龙洞河金带镇(双桂堂)河段11.9公里,完成投资8000万元。 4 4
业务目标 重点水利建设(23分) 水库征地移民安置管理(3分) 完成《梁平县左柏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梁平县左柏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审核,全面完成民房拆迁、电力通讯线路拆迁和企业拆除,拆迁民房86户305人、面积12000平方米,拆除工矿企业4个;完成10.5公里复建公路建设。 3 3
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与验收(5分) 2016年后期扶持计划投资294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521万元(其中:项目2866万元,直补资金655万元),完成全年投资和项目建设管理与验收,移民信息系统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修建农村公路19处长47.8公里,公路桥梁2座,人行便道3宗长6.7公里,整治山坪塘38口,整治渠道1处,河堤整治1处,小型水利设施1处(新建便道和蓄水池),水库滑坡体整治工程1处,村级服务中心1处,并完善了相关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5 5
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及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任务(2.5分) (1)成梁平县英勇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总投资556万元。恢复防洪库容25.60万方,恢复兴利库容85.50万方,恢复灌溉面积4500亩,保护耕地1200亩,保护人口1500人。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2)全面完成梁平县小(一)型以上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县级管理平台建设任务,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2.5 2.5
全面完成已成水利工程的蓄水年度任务、水利风景区资源调查工作、公益性维修养护工作(2.5分) (1)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水利工程全年蓄水量达到核定应蓄水量的90%以上。(2)2016年7月,委托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重庆市梁平县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并及时上报市水管总站备案。完成梁平县竹丰水库水利风景区申报资料,并及时上报。(3)完成公益性维修养护工作。梁平县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计划投资804万元(中央补助资金29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09万元),于2016年3月开工,10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5 2.5
水利民生实事(15分)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数1960人(5分)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845.91万元(含农村饮水项目结余资金及群众自筹支管道进户工程资金),其中中央投资42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投资62万元,新建供水工程172处(集中式供水工程9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63处)。共解决柏家、蟠龙、城北、复平、福禄、曲水、石安、紫照、大观、铁门10个乡镇1960人饮水安全问题,实现了通水入户率100%。二是按照“户建卡、村建簿、县建册”的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总人口建卡销号达100%。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县政府筹资1.2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现已完成新盛、屏锦、虎城、袁驿、竹山等水厂改扩建工程,完成屏锦等场镇官网改造工程,完成投资4000万元。 5 5
整治山坪塘718口(6分) 2016年6月完成整治山坪塘718口任务,完成投资4518.65万元,清淤扩容17.86万立方米,新增及恢复蓄水能力164.32万立方米,新增及恢复灌面1.59万亩,受益人口2.466万人。顺利通过市级抽查验收。 6 6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8,完成大中型灌区年度建设管理任务(4分) (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8。整合资金2.813亿元,新建、改建、整治塘坝、水池、排灌沟渠等各类农田水利基本设施2253余处,新增、改善灌面2.66万亩。坚持通过各类水利工程措施提高农田灌溉用水,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组织、工程和用水“三项”管理,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8。(2)完成大中型灌区年度建设管理任务。一是2013年龙溪河大灌区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报市局备案。二是2014年龙溪河大灌区项目完成投资2375万元,整治渠道18.71公里,改善灌面2.87万亩,年新增节水668万立方米,目前正在竣工审计和准备竣工验收。三是2015年龙溪河大灌区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979万元,完成投资2979万元,整治渠道24.41公里,目前正在竣工审计和准备竣工验收。四是2016年龙溪河大灌区项目计划投资1395万元,计划整治24.935公里,目前完成投资1392万元,完成渠道整治29.645公里,超额完成市水利局下达的完成年度投资计划90%的目标。 4 4
业务目标 水生态建设(19分)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日常监管(1分) 2016年审查水资源论证16件,新发取水许可证7个,换发取水许可证9个;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取水(发电)量,按月或季度征收水资源费并按时通过水资源信息平台报送月报表。 1 1
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3分) 每月定期开展完成了回龙梁平、垫江河缓冲区;黄金河梁平、忠县缓冲区;汝溪河梁平、忠县缓冲区;新盛河重庆四川缓冲区;波漩河重庆、四川缓冲区;袁驿河重庆、四川缓冲区6处重要水功能区全年12次24个项目参数的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项水质监测资料及监测成果,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专项检查与实验室能力验证。 3 3
梁平县盐井口水库水源地水涵养及生态修复工程任务(1分) 完成投资329.5万元,完成盐井口水库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配置库滨植被带73607平方米,水源涵养林12984平方米,自然湿地13494平方米,建设生态廊道19米,生态沟渠60米,农村院落防治生态工程30户。 1 1
“三同时”制度落实(2分) (1)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将水土保持方案列入全县的并联审批,同时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2015年以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验收8个(其中正在办理中的有5个),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100%。(2)按时报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双月报,及时、保质上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双月报表,全年共计6次,无虚报、错报、漏报、迟报。报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扫描件5件。(3)开展预防监督执法检查175次,检查项目175个,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148份,发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知书12份,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个(含协助重庆市水利局审批水利项目1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7.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率100%。2016年5月,迎接水利部开展预防监督检查,得到了好评。 2 2
综合防治水土流失(3分) 2016年共完成投资1617.36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23平方公里。(1)完成2013年梁平县仁合项目区金城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14年梁平县双龙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市级审计和市级竣工验收。(2)完成2015年梁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高滩河项目区滑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作,完成县级审计和县级竣工验收。(3)完成2015年梁平县石龙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9平方公里,完成投资974.79万元。该工程通过县级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完成市级审计和市级竣工验收。(4)完成2016年梁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高滩河项目区天鼓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3.33平方公里,完成投资642.57万元。该工程已完成合同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准备申请审计和县级竣工验收。(5)2016年8月,迎接水利部到梁平进行坡耕地项目调研,我县坡耕地项目结合青花椒产业、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后期效益明显,得到了好评。 3 3
业务目标 水生态建设(19分) 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任务,河道基础工作、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巡查和日常管理到位(4分) (1)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按时完成划界河段岸线总长27.801公里。现场设置       “一桩一牌”(河道管理范围管理线桩70个,管理线牌15个);梁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告示牌11块等河道划界任务,并于2016年12月中旬通过市局对我县河道划界的抽查工作,目前正在按照市水利局的时序进度要求开展县级验收和报市局备案工作。(2)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一是在项目审批方面,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权限依法依据办理,2016年审批了梁平县猎神水库的涉河建设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和违规审批,未涉及初审转报。二是在建设监管方面,从制度、责任上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管理,每月定期、不定期对所有涉河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整改不足。(3)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一是河道采砂上,从2013年县政府为保护河道耕地,全县所有河道禁止采砂以来,停止资源费收取和拍卖许可。二是河道采砂现场管理方面,根据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县河道耕地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3年第37期)《关于成立梁平县河道耕地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3〕251号)精神,对开采阴沉木破坏河道耕地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年共出动执法巡查车辆100余台次、执法巡查人员500余人次,共查处破坏河道耕地非法开采阴沉木行为50余起,挡获非法开采阴沉木的挖掘机20余台,恢复耕地200余亩,受教育群众800余人,收缴阴沉木50余吨,全部上缴县国资局。(4)河道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县政府印发《梁平县河道监管巡查工作制度》。2016年,全县全共巡查河道375.09公里,       巡查人次数93人次,发现违法违规作业的采砂点36个,非法开采行为50余起,乱倒乱倾1处,乱耕乱种1处,乱挖乱采3处, 乱搭乱建1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个,均对以上行为进行了整改落实。二是全县贯彻落实推行河长负责制,县长任总河长,有关县领导为河长、副河长、河段督导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河段长,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河道整治的态势。三是全县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做好河道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从严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全年共打击涉河案件8起,督促办理涉河审批手续1起,切实做好河道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4 4
按照法规文件及会议要求,研究部署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月度安全巡检,全年无安全事故;完成农村水电年度建设任务(5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了电站防汛责任人和“双主体”责任人,并在《梁平报》进行了公示。(2)建立水电站安全巡检制度,印发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每月安全巡检制度、每月安全巡检工作计划,每月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农村水电安全巡检工作会,并带队进行安全巡检,对巡检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对检查存在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按期整改完成。同时按照市局的“六要素”要求及时整理相关巡检资料。完成竹丰水库河源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电站评审工作,并经市水利局认定(渝水办电〔2016〕21号)。 5 5
防汛抗旱减灾(10分) 完善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好防汛值班工作(1分) (1)落实全县75座水库、18个重点临河场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属地负责人,并在《梁平报》上进行了公示,做到组织领导到人、责任落实到人。(2)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今年汛期,县防办7次电话抽查各乡镇和水库管理单位,我局负责人同防办工作人员也多次到各水管单位检查防汛值班情况,各单位都能认真执行防汛抗旱值班制度,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市防办2016年对我办进行多次防汛值班抽查,我办的防汛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均在岗在位。 1 1
做好水库调度,有效防汛抗旱应急处置(2分) 重新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防洪调度计划,并以梁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行文批复(梁平防指发〔2016〕3号、梁平防指发〔2016〕4号)。汛期各水库均按照县防指批复的水库防洪调度计划进行调度,严格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全年无因水库调度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发生。今年入汛以来,我县先后遭受了“5.6”“6.1”“6.25”“6.30”4次暴雨灾害袭击,暴雨灾害发生后,县防办及时收集各乡镇洪涝灾情,并与县应急办、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衔接汇总后上报市防办,汛期中灾情上报无迟报、漏报现象,全年共报送防汛简报24篇。 2 2
业务目标 防汛抗旱减灾(10分) 做好水毁工程年度建设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2016年建设任务和抗旱规划项目年度建设任务(3分) (1)水毁工程年度建设。本年度共计完成投资370万元,整治河道1.25公里,修复山坪塘14口,恢复受损供水设施2处,安排防汛抢险补助费60万元。一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6年第二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渝财农〔2016〕135号)拨付我县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90万元,用于毛纳河和林镇平都村应急度汛工程,该工程已全面完工。二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拨付2016年第三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渝财农〔2016〕155号)拨付我县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8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龙溪河支流龙凤河安胜乡河段应急度汛工程;30万元用于“6.1”抢险补助费,该工程已全面完工。三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6年第四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渝财农〔2016〕169号)拨付我县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40万元,用于龙溪河支流和林镇毛纳河水毁修复,该工程已全面完工。四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6年第四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渝财农〔2016〕178号)拨付我县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100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方家河袁驿镇段应急度汛工程,30万元用于防汛抢险补助费,该工程已全面完工。五是重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市级防汛救灾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6〕230号)拨付我县防汛救灾资金60万元,其中30万元山坪塘修复,20万元用于水毁河堤修复,10万元用于受损供水设施恢复,该工程已全面完工。(2)山洪灾害防治。一是完成了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2016年5月,在屏锦镇新合村组织山洪灾害应急演练1次,并补充完善了我县山洪灾害危险区标示标牌。2016年7月,完成了县、乡2级山洪灾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16年9月,县防办联合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大队在张星桥水库完成了第2次山洪应急演练。二是监测站点畅通率达到96%以上,及时准确收集相关水雨情信息。三是按照市防办的统一安排,全面完成了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的竣工验收。 3 3
强化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1分) (1)县政府将防汛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50万元用于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工作经费。(2)投资26万元,在梁平县梁山街道东山村2组白沙河水库管理处院内新建一座约125平方米的县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该工程于今年11月开工,预计2017年2月完工。(3)投资6万余元,添置了抽水设备、对讲机、个人抢险装备等防汛抗旱物资约200余件。(4)在县城、福禄、袁驿设立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5)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专人负管理,严把“入口”质量关,确保物资储备满足规范要求;定期开展物资设备维护保养,确保物资设备维护保养到位;严格出入库手续,确保及时调运及回收物资。 1 1
做好水利行业风险管理工作(0.5分) (1)重点区域和防洪薄弱环节报表。按照市防办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重点区域和防洪薄弱环节报表。(2)完善风险源的登记工作。按照市防办、县政府要求,按时完成风险源的登记工作。(3)完成风险源的等级评估及信息录入上报工作。按照市政府、县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了147条风险源的等级评估及信息录入上报工作。 0.5 0.5
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宣传工作(0.5分) (1)在主流媒体上宣传防汛抗旱减灾文章。2016年我局在媒体上发表了6篇防汛抗旱减灾文章。(2)面对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2016年3、5月利用“水法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组织开展了2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0.5 0.5
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竣工验收,确保数据传输畅通,做好水文站报汛工作(2分) (1)落实运行维护经费,确定运行维护单位,站点畅通率达到99%以上,有效的保障了2016年的水雨情信息收集。(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了和林、新盛、黄桥、荫平4个水文站的工作人员,共12名,开展水尺零高、大断面测量、水道断面测量、流量测验,及时做好观测记录,按时完成了报汛工作,无迟报、漏报、错报情况。(3)完成梁平县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的竣工验收工作和梁平县水位站报汛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了聚奎、明达、龙门3个遥测水位站,2016年10月通过了竣工验收。 2 2
业务目标 水利改革(11分) 完成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5分) (1)根据《重庆市深化水利改革2016年工作要求》,一是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出台《梁平县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梁平水务发〔2016〕98号);暂停(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审批、坝顶兼作公路审批)等6项审批项目;将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内容相近事项进行了分类整合;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完成《梁平县“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梁平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及水利区划报告》,全县安装水资源监控设施共计38套,万亩灌区在线监测共5套。2016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8900万方以内;三是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出台《梁平县水务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       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梁平县2016-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水务发〔2016〕128号)《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梁平府办发〔2016〕206号)《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县农业水费财政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探索水权制度和水权交易流转,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是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建立严格的河道管理与保护制度。出台《梁平县河道监管巡查工作制度》(梁平府办发〔2015〕121号),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六是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年共筹集5.4亿元基金和商业贷款资金,支持水利工程建设。七是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制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监督到位率100%,全年无投诉,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八是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出台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建立县级维护基金800万元,出台3个农业水费管理制度,形成农业水费征收的长效机制;完成全县6224处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九是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投资376.29万元,全面完成全县12个片站的基层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完善用水者协会章程,健全供水管理制度,用水者协会建设管理逐步规范,供水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十是强化水利法制建设和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水利科技创新氛围,进一步推进水利科学技术在水利工作的实践应用。(2)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完成试点期投资的81.7%。 5 5
完成水利(水务)部门管理的日供水1000m3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水价核批16处(由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核批供水水价,供水价格至少达到完全成本水平)(3分) 已完成水利(水务)部门管理的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水价核批16处,2016年启动了黑石包水厂、柏家水厂的水价调整工作,目前县价格主管部门已完成两个水厂的供水成本监审工作。 3 3
全面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基层水利站)标准化建设任务(3分) (1)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保障正常履职为目标,优化人才队伍、改善基础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通过统一标识标志、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办公条件、统一仪器设备的“五统一”标准,开展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共完成投资376.29(其中:市级投入180万元,自筹196.29万元),完成梁山、云龙、合兴、仁贤、礼让、袁驿、新盛、屏锦、虎城、柏家、福禄、蟠龙12个水利水保站站点标准化建设,通过县级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局备案,申请市局抽查考核。(2)按时完成全国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基层服务体系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子系统)填报工作,以及其他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 3
保证目标 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 区县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 县政府办以梁平府办发〔2016〕205号,出台《梁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办法(试行)》1项规范性文件。 无扣分
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水事纠纷调处率达100%,且因区县水行政部门违法导致此类上访事件为零 2016年共出动执法巡查车辆220余台次、执法巡查2350余人次,巡查河道247.59公里,调查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共15起,其中立案调查处理3起、办结2起、责令限期拆除恢复13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2处,共处罚款15000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案件全部按照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进行了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审签、处罚、结案,无一例案件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无扣分
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招投标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2016年办理行政许可10件(其中:水保方案4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4件、水资源报告审批1件、涉河建设1件),规范性文件、招投标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无扣分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因区县水行政部门违法导致败诉案为零 在行政审批办理、行政执法中均无投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为零。 无扣分
工程质量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出现质量质量事故;辖区内水利建设工程不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及时开展“汛前质量检查”和“质量月”活动,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成果获A级;及时完成已完工水利工程的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1)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充实质监人员并由县财政足额拨付经费,修订完善相关的质量监督制度,明确了职责和落实了责任,同时将水利建设质量考核指标作为年终各科室的综合考核内容之一。(2)提升质量管理水平。2016年9至10月组织水务系统及在建的施工监理单位等技术人员学习强制性条文(2016版)共100余人次,并编印了150册宣贯资料分发到工程各参建单位;组织10人次参加市局举办的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及造价培训,着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3)强化质量意识。积极开展在建水利工程汛前质量检查和质量月活动,并利用网络、标语等形式加强质量管理宣贯,强化参建单位及人员的质量意识。(4)严格监管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由质监站负责日常检查,全面覆盖在建工程,应监受监率100%;并由局纪委、局财审科等联合组织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复查。(5)健全诚信体系。将施工质量管理的不良行为纳入企业诚信体系管理,设立了质量投诉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以激励守信、惩戒失信。       2016年,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水利工程项目,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全年无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在2015~2016年度重庆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我县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获得A级(渝水建办〔2016〕34号)。 无扣分
保证目标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常规工作;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局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落实了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2)狠抓安全培训教育,全年举办了两期安全监管培训班,受训人员共218人次。制定并完善了各类综合、专项应急预案,于6月30日开展了防洪抢险应急演练。(3)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督查、季度检查及日常巡查共296次,现场整改一般隐患102处,当场不能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5份,按照“五落实”制度已全部整改到位,隐患整改率达100%。实现了全年生产安全零事故的既定目标,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无扣分
宣传和信息工作 年度行业新闻宣传中央媒体10篇、市级媒体30篇,完成信息采用53分,且未出现负面报道 充分运用中央、市级、县级等各级宣传媒体,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上大力宣传骨干水源、防洪保安、农村饮水、农田灌溉、水土保持、移民后扶等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宣传梁平水利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水利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营造支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强大思想舆论阵地。2016年,在中央、市、县各级媒体宣传报道200余条次。其中:中央级媒体7条16篇,市级媒体73条81篇。全年上报市水利局信息被采用34条74分,经转报市委、市政府采用的信息3条9分,全面完成了宣传和信息工作任务。全年未出现负面报道。 无扣分
水利信息化建设 做好水资源在线监测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防汛系统主干网络、视频会商运行维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水文站测验工作 (1)做好已成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按时通过水资源监控系统信息平台填报水资源管理相关月报表;做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算机主干网络、视频会商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和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开展水文站测验工作,按时进行水文测量,并做好记录,按时上报相关资料。(2)强化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我局政务网站由县政府收归集群化管理,全年信息系统和网站均无信息安全事故。 无扣分
保证目标 信访稳定 按时或认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回复;及时接返来访、未造成来访人员在市局留宿;未出现上访人员重复上访,未在市级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 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工作,对发生群众性纠纷、事件及闹事苗头,妥善处理。全年共按期办结山坪塘整治、供水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各类信访93件,按期办结率达100%,全年无到市到京越级上访信访案件,全年未发生上访人员留宿市局、干扰市局正常工作等情况,信访局势掌控较好。 无扣分
资金监管 按“分级负责”原则,市级验收项目及时按程序和要求申报审计,区县验收项目及时要求组织审计;完成计划验收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竣工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问题及时整改;报送资料信息;市级下达切块资金两个月内分解下达,报市级备案;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下达后,及时组织实施。 (1)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规程,必须在项目完成竣工结算1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2)积极配合各级审计。今年共送审项目23个,送审金额       31816.7万元,审定金额31154万元,审减金额569.03万元,审减率1.79       %,审计揭示的问题6类66个(主要表现为计量误差),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3)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今年共开展内部审计检查40个,其中: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4个,财务收支审计检查22个,基本建设审计检查14个,审计检查金额5937万元,审计检查中揭示问题7个,并对审计中揭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4)资金到位及支付及时。各类各级资金已全部到位,并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全部支付到位。全年共到位水利项目资金4.345亿元,资金到位后,我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先按完成合格工程款的60%及时支付给施工企业,工程完工结算时再支付20%,经竣工决算审计(含造价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15%,最后留5%作质量保证金。全年共支付工程款3.496亿元。(5)及时准确报送各类财务资料和信息。 无扣分
效能监察 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的;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或约谈的。 2016年未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未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或约谈。 无扣分
一票否决事项 全年未发生一票否决事项。
合计 100分
联系人:李海林
联系电话:5322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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