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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5年重庆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评定对象公示

日期: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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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评选推荐2011-2015年重庆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57号)精神,我县充分发扬民主,严把审核关,按照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本单位公示的程序,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严格初审,产生了我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评定县司法局为2011—2015年重庆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朱占刚

联系电话:53224015

办公地址:梁平县新区行政中心4号楼520室

邮编:405200

梁平县司法局 

联系人:屈仁广

联系电话:81171107

办公地址:梁平县新区行政中心3号楼-楼

邮编:405200

                         

梁平县司法局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梁平县司法局简要事迹

“十二五”期间,梁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以搭建“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格局为己任,用创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向覆盖范围更广、服务水平更高不断迈进,在由“应援尽援”目标向“应援优援”目标转化中不断拓展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

据统计:2011-2015年期间,共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05件(其中民事1786件,刑事489件,行政30件),共计办结案件1878件(其中民事1400件,刑事453件,行政25件),累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3294 万余元。

一、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梁平县司法局依托全县3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妇联、工会、团委、人武、残联等9个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以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契机,在创新推出的“1+×”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将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无缝对接,将触角延伸至村(居),并在“法律诊所”建设中在5个律师事务所、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站,进一步夯实了纵贯县—乡镇(街道)—村(居)的法律援助网路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法律援助提供了平台。

二、推动法律援助硬件升级

除上述“面上推进”有益尝试外,梁平县司法局又提出“点上开花”的工作举措,以开发建设新城区原办公楼从老城区搬迁至新城区为契机,通过多方面协调,目前已在新城区位于梁平县双桂街道桂西路6号的焕然一新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建立了无障碍通道的面积约200㎡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设立了等候区、私密接待室,公布了政务信息,配置了座椅、冷热饮水机、书写纸笔等便民设施物品,并统一设置标志。工作人员岗位统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备 。并在统一建立的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咨询接待制度、登记归档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基础上创新推出了“五心”服务,法律援助“十不准”,“五个严禁”等工作机制。

三、优化法律援助办理程序

自2011年开始,梁平县司法局提出简化申请、受理、审批手续,按照“应援尽援”目标,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对于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并把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一律缩短为3个工作日。同时,梁平县司法局积极打造“互联网+法律援助”平台,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逐步推行法律援助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反馈等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法律援助的过程化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法律援助活动载体

2012年5月以来,梁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人口老龄化、老人空巢化带来的日益严峻的赡养问题,持续开展了“夕阳关爱·赡养维权”专项行动,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三步走的形式,切实解决农村老人赡养问题。专项行动期间,共排查出赡养纠纷168件,通过调解化解133件,法律援助35件。此项行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梁平县司法局被国家老龄委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2014年,梁平县司法局为解决农村失独老人的福利待遇问题,又开展了“真诚援助失独老人”行动,全面排查、上门走访、上门援助、上门宣判,先后为6位老人办理了宣告子女死亡援助案件,解决了享受孤寡老人福利待遇法律上的障碍问题。同时还主动联系协调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落实国家相关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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