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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评表

日期: 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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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目标执行情况(完成目标%) 原定分值 自查得分 备注


业务目标 水利投入(10分) 完成本级财政性水利建设投入7300万元,确保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位(5分) 全年共争取县财政投入7911.04万元用于水利建设,为计划投入7300万元的108.36%,其中: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1500万元,水利建设项目配套5224.06万元,工程维修养护674.23万元,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经费512.75万元。 5 5



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渝水规计﹝2013﹞7号),对有关投资计划进行考核(5分) 全年计划完成各类水利投资5.342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5137亿元,为计划投资的103.2%。 5 5



前期工作(10分) 规划成果质量评价 按时、保质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相关的小型水库建设总体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河库水系综合整治、抗旱应急水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规划资料,并顺利通过市水利局组织的审核审查,规划成果质量全部满足要求。 1 1



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我局今年上报的约束性、突破性、计划外等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全部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合格。 2 2



按照2015年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完成10个约束性前期工作 对照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15年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水规计〔2015〕1号)下达的前期工作目标任务,2015年梁平计划完成13个项目前期工作,其中:约束性项目10个,预期性项目2个,突破性项目1个。目前实际完成18个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率138%。 7 7



重点水利建设(20分) 完成左柏水库年度建设任务 左柏水库可研报告先后完成市水利局审核、长委复核、市发改委批复;县委县政府确定从国家农发行融资4000万元作为左柏建设县级配套资金。现正开展初步设计、征地移民等开工准备工作。 3 3



完成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本年度计划新建大河段堤防2895.1米。实际完成新建堤防2895.1米,综合治理河道1.45km,完成投资2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万元,地方配套1700万元。 5 5



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2015度共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长度10.1公里,完成投资6170万元。其中:(1)梁平县汝溪河石安、联丰、辣坪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4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综合治理河长4.64公里,新建护岸3.794公里。本年度新建护岸1.8公里,完成投资430万元。(2)梁平县汝溪河福禄、青桥、月亮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3512万元(占总投资的100%),综合治理河长4.147公里,新建护岸4.631公里。本年度新建护岸1.3公里,完成投资412万元。(3)梁平县铜钵河袁驿、龙胜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37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综合治理河长3.7公里,新建护岸3.6公里。本年度新建护岸1.4公里,完成投资475万元。(4)梁平县铜钵河碧山镇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153万元(占总投资的100%),综合治理河长5.6公里,新建护岸4.77公里,完成投2153万元。(5)梁平县龙溪河工业园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批复总投资2980万元(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综合治理河道3.6公里,目前尚未下达投资计划,工程未能开工建设。本年度完成前期工作和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投资2700万元。 2 2



业务目标 重点水利建设(20分) 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按季发放 按时完成全年四个季度直补资金660万元的发放工作。 1 1



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与验收 全年完成投资2336万元,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其中:通畅工程14处长28.3公里(桥梁2座),人行便道1宗长2.3公里,村级服务中心1处,山坪塘整治22口,移民新村2处,并完善了相关验收资料归档工作。 3 3



移民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已于2015年6月份完成移民信息系统建设,并通过市水利局移民处验收合格。 1 1



完成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达到核定应蓄水量的90% 完成总投资216万元,完成梁平县冷塘湾、跃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恢复防洪库容4.02万方,恢复兴利库容12.25万方,恢复灌溉面积740亩,保护耕地900亩,保护人口1200人。 3 3



正常年份水利工程全年蓄水量 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水利工程全年蓄水量达到核定应蓄水量的90%以上。 2 2



水利民生实事(16分)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数5.12万人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3941.0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171万元,市级投资543万元,自筹(投劳折资)1227.06万元。新建工程51处,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3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21处。解决了梁山、双桂、云龙镇、新盛镇等19个乡镇(街道)50个村5.1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7 7



整治山坪塘861口 山坪塘整治工程完成投资4315.95万元,整治山坪塘873口,深挖扩容2.53万立方米,清淤扩容26.74万立方米,加坝扩容蓄水3.61万立方米,新增及恢复蓄水能力143.52万立方米,新增及恢复灌面2.99万亩,受益人口5.97万人。 5 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完成大中型灌区年度建设管理任务 (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41;2个市级样点灌区及5个县级样点灌区均按照要求安装量水设施,开展净用水量实测和毛用水量实测及成果上报工作。(2)完成大中型灌区年度建设管理任务。一是2014年龙溪河大灌区项目完成投资2375万元,整治渠道18.71km,改善灌面2.87万亩,年新增节水668万立方米。二是2015年龙溪河大灌区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979万元,计划整治渠道24.41km,预计到12月底,共完成投资2979万元,全面完成渠道整治任务,超额完成市水利局下达的完成年度投资计划90%的目标。 4 4



业务目标 水生态建设(20分) 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完成征收水资源费89万元 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93.57万元,超额完成征收任务。 1 1



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 每月定期开展龙溪河梁平水源保护区、龙溪河梁平垫江缓冲区、黄金河梁平忠县缓冲区等9个重要水功能区24个项目参数监测任务,及时汇总上报各项水质监测资料及监测成果,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专项检查与实验室能力验证。 3 3



石河沟水库、沙坝水库板桥库湾段、沙坝水库板桥库湾二段、宝圣水库水资源涵养和水生态修复工程任务 完成投资350万元,完成石河沟水库、沙坝水库板桥库湾段、沙坝水库板桥库湾二段、宝圣水库水资源涵养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其中:石河沟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机械清淤6600立方米,水源涵养林3085平方米,生态浮床720平方米,岸边植被带8760平方米,水源地标识标牌1处。沙坝水库板桥库弯段、板桥库弯二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自然湿地6900平方米,岸边植被带14290平方米,水源地标识标牌8处,水源涵养林17567平方米,库滨植被带5677平方米,生态隔离474m,生态护坡植被带568平方米,农村院落水污染防治生态工程18户。宝圣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自然湿地10333平方米,水源涵养林11181平方米,库滨植被带7299平方米,农村院落水污染防治生态工程18户。 1 1



“三同时”制度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将水土保持方案列入全县的并联审批,同时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按时报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双月报,无迟报,漏报。三是2015年度我县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个,审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10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1个,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100%,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6.8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率100%。 3 3



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7.9平方米 2015年共完成投资2540.1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8平方公里。一是完成梁平县2014年双龙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治理面积2.38平方公里,完成投资1244万元。二是完成2015年梁平县石龙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9平方公里,完成投资1000万元。三是完成2015年梁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高滩河项目区滑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完成投资296.1万元 2 2



业务目标 水生态建设(20分) 完成城镇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和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任务,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日常管理到位 (1)城镇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按时完成梁平县汝溪河福禄、青桥、月亮场河段,汝溪河石安、联丰、辣坪河段,铜钵河碧山镇河段,铜钵河袁驿、龙胜河段共计30.424km的河道划界任务。(2)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完成梁平县中心城区涉及大河、白沙河、小沙河、龙凤河、张星桥河、窝子溪6条河流的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共计完成39.37公里河道75.929公里河道岸线、50平方公里用地面积的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梁平县人民政府以《关于重庆市梁平县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的批复》(梁平府〔2015〕222号)进行了批复,并按时报市局备案。(3)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日常管理。一是涉河建设项目。从制度、责任上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管理,每月定期、不定期对涉河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整改不足。二是河道日常管理。县政府印发《梁平县河道监管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实行河段长负责制,县长任总河长,有关县领导为河长、副河长、河段督导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河段长,确保河道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有人督促,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河道整治的态势;全县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做好河道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从严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全年共打击涉河案件9起,督促办理涉河审批手续8起,切实做好河道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5 5



按职责开展每月安全巡检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了电站防汛责任人和“双主体”责任人,并在《梁平报》进行了公示。二是建立了水电站安全巡检制度,印发了电站每月安全巡检制度、每月安全巡检工作计划,每月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农村水电安全巡检工作会,并带队进行安全巡检,对巡检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对检查存在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按期整改完成。同时按照市局的“六要素”要求及时整理相关巡检资料。 2.4 2.4



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2座电站竣工验收 完成了盐井口水库电站和竹丰水库河源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的竣工验收,电站移交并投入正常运行。 2.6 2.6



防汛抗旱减灾(10分) 完成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好防汛值班工作 落实全县75座水库、18个重点临河场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属地负责人,并在《梁平报》上进行了公示,做到组织领导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防汛值班制度,不定期电话或现场抽查各乡镇和水库管理单位防汛值班情况,从防汛抽查的情况看,各单位都能认真执行防汛抗旱值班制度,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2 2



完成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好防汛值班工作 重新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防洪调度计划,并以梁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行文批复。汛期各水库均按照县防指批复的水库防洪调度计划进行调度,严格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全年无因水库调度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发生。 2 2



业务目标 防汛抗旱减灾(10分) 完成水毁工程年度建设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2013至2015年3年建设任务及洪水风险图编制 (1)水毁工程年度建设。一是市财政局以渝财农〔2015〕90号拨付我县应急度汛资金150万元,用于黄金河支流双新河柏家场镇河段应急度汛工程,该工程已全面完工,共计整治河道1.7公里,完成投资240万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150万元,地方配套90万元)。二是市财政局以渝财农〔2015〕224号拨付我县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40万元,用于明月江支流新盛场镇河段水毁修复工程,该工程已全面完工,共计整治河道0.15公里,完成投资60万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40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三是市财政局以渝财农〔2015〕448号拨付我县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150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黄金河支流蟠龙镇河段应急修复工程,50万元用于回龙河回龙镇河段应急修复工程,30万元用于防汛抢险补助费,目前已落实防汛抢险补助费安排30万元,应急修复工程正在编制实施方案。
(2)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完成梁平县2013至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投资1462万元;全面完成2014度汝溪河曲水乡河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2.667公里,完成投资1499万元。
(3)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按要求全面完成龙溪河梁平境内的洪水风险图编制,于11月11日通过了市防办审查,12月中旬完成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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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 为有效提高我县抗御洪旱灾害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洪旱灾害损失,我县积极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县政府将防汛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了50万元用于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工作经费。县防办除在县城设立了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外,还在福禄和袁驿增设了两个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点,储备了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各乡镇、水库管理单位也储备了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并组建了应急抢险队伍。 1 1



确保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数据传输通畅,完成水文站测流测洪测沙方案编制工作 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维护管理,有效确保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3个遥测水位站、77个遥测雨量站数据传输畅通;完成了荫平、和林、新盛、黄桥4个水文站测洪测流测沙方案编制,完成投资14万元。 2 2



业务目标 水利改革(14分) 完成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及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深化水利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年初印发了2015年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要点,县财政局安排384.3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运行维护,安排290万元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维护;在合理空编范围内,及时使用县水文局(水位站)、行政执法大队、安办、水利水保片站余编,充实水利干部职工队伍。(2)按时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大中型水库移民病险解困、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山洪沟治理五项改革目标任务,总结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5 5



完成水利(水务)部门管理的日供水1000m3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水价核批16处(由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核批供水水价,供水价格至少达到完全成本水平)。按时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一是完成盐井口等规模集中供水工程水价调整并核批,从2015年4月1日起,居民自来水价由2.8元/吨调为3.40元/吨,水价增幅达0.60元/吨;其余19座规模水厂水价均通过县物价核批,水价一般2.55-3.20元/吨。二是农业水价项目。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投资2100万元,项目于6月全部完工,完成新建改造渠道(管道)45条39.07km,新建蓄水池11处,抽水泵站一座,整治山坪塘7座,安装闸门(闸阀)和量水设施56套,改善和新增灌面共计2.08万亩,提升了金带全镇农田灌溉保障能力。出台《梁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梁平县农业水权管理办法》《梁平县农业水价管理办法》,在试点区建立了工程管理责任经费落实、管理措施全面到位的农田灌溉保障机制体制,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让群众感受到了发展释放的红利和改革带来的诸多实惠。 5 5



以2017年全面完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为总目标,确保完成6个以上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任务 2015年,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保障正常履职为目标,优化人才队伍、改善基础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通过统一标识标志、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办公条件、统一仪器设备的“五统一”标准,开展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梁山、云龙、合兴、仁贤、礼让、袁驿、新盛、屏锦8个水利水保站站点标准化建设,完成投资240.94元(其中:市级投入120万元,自筹120.94万元)。 4 4



保证目标 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 区县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 县政府办分别以梁平府办发〔2015〕182号、梁平府办发〔2015〕183号出台《梁平县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县农业灌溉水权管理办法(试行)》《梁平县农业水费财政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梁平县农业水价管理办法(试行)》4项规范性文件。 无扣分



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水事纠纷调处率达100%,且因区县水行政部门违法导致此类上访事件为零 2015年共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45次,检查项目134个,办结水资源案件1起、水利工程案件1起、涉河案件9起,其中:现场处理10起、责令限期拆除恢复15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6处,另督促办理涉河审批手续8起、水土保持方案22起、取水许可6起,共处罚款59000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案件全部按照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进行了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审签、处罚、结案,无一例案件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无扣分



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招投标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2015年办理行政许可36件(其中:水保方案22件、取水许可6件、涉河建设8件),清理出12件有效水利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招投标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 无扣分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因区县水行政部门违法导致败诉案为零 在行政审批办理、行政执法中均无投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为零。 无扣分



工程质量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出现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及时完成已完工水利工程的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质量意识。积极开展在建水利工程汛前质量检查和质量月活动,并利用梁平水利网,加强质量管理宣贯,强化参建单位及人员的质量意识。二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2015年6月组织参建单位100余人参加质量管理培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由质监站组织日常检查,全面覆盖在建工程;并由局纪委、局规财科等联合组织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复查。四是健全诚信体系。将施工质量管理的不良行为纳入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以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全年无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及时完成已完工水利工程的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 无扣分



保证目标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常规工作;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了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局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落实了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狠抓安全培训教育,全年举办了两期安全监管培训班,受训人员共147人次。制定并完善了各类综合、专项应急预案,于6月5日开展了防洪抢险应急演练。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督查、季度检查及日常巡查共247次,现场整改一般隐患73处,当场不能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4份,按照“五落实”制度已全部整改到位,隐患整改率达100%。实现了全年生产安全零事故的既定目标,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无扣分



宣传和信息 年度行业新闻宣传中央媒体10篇、市级媒体35篇,完成信息采用60分,且未出现负面报道 充分运用中央、市级、县级等各级宣传媒体,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上大力宣传骨干水源、防洪保安、农村饮水、农田灌溉、水土保持、移民后扶等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宣传梁平水利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水利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营造支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强大思想舆论阵地。2015年,在中央、市、县各级媒体宣传报道141条次。其中:中央级媒体17条19篇,市级媒体47条50篇。全年上报市水利局信息被采用30条64分,经转报市委、市政府采用的信息14条12.5分,全面完成了宣传和信息工作任务。全年未出现负面报道。 无扣分



水利信息化建设 做好水资源在线监测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3年度项目,市级水资源管理监控二期、三期工程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防汛系统主干网络、视频会商运行维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一是完成水资源在线监测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二是配合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重庆2013年度项目,市级水资源管理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工程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的建设任务。三是做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算机主干网络、视频会商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四是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任务,并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无扣分



保证目标 信访稳定 按时或认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回复;及时接返来访、未造成来访人员在市局留宿;未出现上访人员重复上访,未在市级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 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工作,对发生群众性纠纷、事件及闹事苗头,妥善处理。全年共按期办结山坪塘整治、供水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各类信访61件(其中),按期办结率达100%,全年无到市到京越级上访信访案件,全年未发生上访人员留宿市局、干扰市局正常工作等情况,信访局势掌控较好。 无扣分



资金监管 按分级管理要标完成项目结算和验收前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对各级审计、稽察和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及时、准确报送财务审计资料信息;水利投资总额的支付率达60% 一是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规程,必须在项目完成竣工结算1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外部审计。今年共送审项目26个,送审金额12122.66万元,审定金额11930.91万元,审减金额191.75万元,审减率1.58%,审计揭示的问题6类76个(主要表现为计量误差),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正在开展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3个(市级审计的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城区河道、大灌区项目),目前审计单位已进场。三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今年共开展内部审计检查31个,其中:财务收支审计检查28个、效益审计检查1个、基本建设审计检查2个,审计检查金额3783.28万元,审计检查中揭示问题7个,并对审计中揭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四是资金到位及支付及时。各类各级资金已全部到位,并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全部支付到位。全年共到位水利项目资金2.91亿元,资金到位后,我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先按完成合格工程款的60%及时支付给施工企业,工程完工结算时再支付20%,经竣工决算审计(含造价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15%,最后留5%作质量保证金。全年共支付工程款2.63亿元。 无扣分



效能监察 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的;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或约谈的。 全年未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未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或约谈。 无扣分



一票否决事项 全年未发生一票否决事项。


合计 100分


联系人:张川联系电话:5322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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