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2020年元宵节梁平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9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梁平府发〔2019〕23号)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2020年元宵节期间,一环路北段靠近机场路方向部分路段、全民健身中心与湖滨路交汇处空坝等两个限制燃放点不再设置。梁平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乡镇(街道)禁止开展聚集性燃放烟花爆竹活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重庆市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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