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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日期: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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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区县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自查工作的函〉的通知》(渝教督导函〔2019〕1号)要求,对照《对区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试行)》,我区认真组织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开展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安排部署自查自评工作。成立了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组长的自查自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照《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测评体系(试行)》的6个部分、37项测评内容、83个测评点,进行全面自查自评。经自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教育履职评价共83个测评点,梁平区不涉及民族教育,需履职的测评点82个,完全落实的79个,占比96.3%,基本落实的3个,占比3.7%。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在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区政府党组会上专题学习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时召开全区教育大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对标中央在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质量提升等领域的决策部署,及时出台《梁平区2018年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梁平区初中教育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等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教育改革发展作专题批示96次。将区委分管教育的领导由组织部长调整为区委副书记,建立由分管副区长负责的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形式,研究解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教育重大问题10余次,印发会议纪要8期。2018年6月至8月区委巡察组对教育系统开展专项巡察。

3.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105所公民办学校党组织全部隶属区委教育工委管理,实现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对63所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选派党建指导员26名,对5所后进基层党组织学校进行“一支一策”整顿。开展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强化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质量。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全年问责31个单位81人次,清退违规资金35.8457万元。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或列席教育系统领导班子会和参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

5.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印发《梁平区中小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提任正副校级干部45人,平级交流校级干部18人。开展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和团队干部培训296人次,对校级干部任前谈话57人次,廉政约谈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115人次,处理校级领导干部37人次,其中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2人。

6.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宣传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严格落实《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思想政治》等课程计划,组织开展德育干部培训、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少先队辅导员大赛、“阅读之星”比赛、科技大赛等活动,推进家校共育培训、亲子活动、共育课题研究等,全力构建“三全育人”机制。

7.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梁平区教育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教育系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3次。加强课堂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实行实名上网,学校严格执行讲座、论坛申报审批程序,把牢时代主旋律。

8.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教育、公安、财政等20余个职能部门和33个乡镇、街道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风险预警、法律顾问团、矛盾纠纷调解等学校一体化联动机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100余条,受众达96余万人;调解安全事故20余件,实现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明显下降。

9.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发展规划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绩效目标管理。制定《梁平区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实施普通话推广、培训,全区39所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占比37.5%,超额完成市级目标任务。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10.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实施《梁平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有关安全稳定、质量监测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教育领域行政权力48项,建立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开展教育领域大排查大执法大检查行动8次,下达整改意见书99份,罚款2.02万元,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中小学实行挂牌整治。

11.执行国家和市级重大教育政策,推进重大教育工程、项目。持续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在3%左右。对教育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对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不规范行为的8所学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2.深化教育改革开放。成立科教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育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教育改革特色亮点被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10余家媒体宣传报道。启动推进民办教育机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审批举办文化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9所、民办幼儿园1所,清理教育行政许可5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8项,制定“四办”事项清单,实现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选派援藏支教教师2名,选派到新加坡国立大学访学校长1名。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13.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制定《梁平区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682万元,调剂学前教育编制123名,投资500万元为乡村公办幼儿园(班)购买服务岗位100个,全区公办园占比50%,普惠率达95.95%,实现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

14.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段和重点群体的监控,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际差异系数分别为0.2531、0.2903,达到较高水平。实现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四统一”,严格按标准进行学校建设选址、布局和规划;统一标准对学校教职工编制数额进行核增和调整;按照小学每生每年700元,初中每生每年900元标准拨付公用经费,拨付义教公办学校公用经费8204万元;严格按照市级标准进行装备配置。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投入3545万元改造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全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市定标准。

15.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优化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科学下达高中招生计划,加大普职招送生考核力度,有效控制普职招生比例,基本实现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高中毛入学率达96.8%。拨付普通高中公用经费484万元、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63万元,基本保障了高中学校的正常运转。

16.加快发展现代中等职业教育。围绕特色产业集群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设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与管理等专业17个。开展校企合作、组建产教联盟,2所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及生均校舍、校地、图书、仪器设备等均达到《中职职业学校设置标准》80%以上。

17.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年投入民办教育扶持资金54万元,继续支持梁平一中办学,落实公办教师编制及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加强对民办学校(含各类培训机构109家)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45所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全部整改到位。

18.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制定继续教育年度和近期培训计划,出台《梁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考核办法》。积极参与“国培计划”“高层次人才培训”“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等,集中培训达4000多人次。落实社区教育机构127个、工作人员1075人,受训管理干部67人、市民3万余人次。

19.大力加强国防教育。设立国防教育办公室,指导学校开展军事理论教学、军事训练工作,学生军训参与率达99%。组织消防演练、消防知识进校园等活动,成功创建1所国防教育示范校、4所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办好特殊教育。实现特殊学校整体搬迁和升级改造,接收残疾儿童少年118名。建成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室10个,472名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37名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入学率达99%以上。

21.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深化教育扶贫,做好教育保障,印发《梁平区教育资助实施方案》,加强各级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落实,发放资助金6020.873万元,资助学生76478人次,发放助学贷款2797.756万元,惠及学生3596人,建立48个留守儿童之家,帮助558名贫困儿童入学。

22.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相关规定,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到位,处理教育信访件36件,下达初级处理意见书5件,答复率100%,合理诉求基本得到解决。

(四)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23.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教育领域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议事决策法定程序。对重点项目、改革任务、学前教育、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专题研究、专项督查,及时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

24.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发展规划上新建住宅小区优先规划教育,调整3亩预留非教育用地用于公办幼儿园扩建,规划160亩教育用地满足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教育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全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17.71亿元。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将教育资源布局纳入《重庆市梁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年)和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5.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根据“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实施“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专项方案,不断调整和优化各阶段教育和公民办教育结构。建成投用3所中小学,实施5所薄弱学校改造,完成6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持续推进城区2所小学、1所初中和5所乡镇学校新改扩建,缓解中心城镇和城区学位供需矛盾。

26.实施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实施《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渝教基〔2011〕69号)标准,严格落实选址布局和设施的规划配置和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及师资配置标准。

27.强化教育督导。成立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置7个教育督导责任区,完善学校督导工作室,针对督导责任监管、督导结果运用、挂牌督导创建等工作召开3次督导工作专题会。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聘任了专职责任督学27名,实现挂牌督导全覆盖。组织专职督学参加区培、市培和高级研修,培训学时每人均超过40学时,利用“重庆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公,严格综合目标考核,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28.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立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完善军民融合人才培养体系;与驻梁军事单位结对共建,培训军训师资,储备军训师资;完善“双拥”宣传教育,协调解决军人子女优待入学。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29.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情况。全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中小学生均公用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较2017年分别增长5%、7%,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较2017年分别增长1.1%、1.2%。

3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形式补充教师289名,拨付教师培训经费663.4256万元,培训8813人,交流教师308人次。出台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从学习、宣传、制度、考核、监督5个方面规范教师师德师风。开展梁平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办理信访举报件4起,处理1起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注重名师优师引领,建立12个名师工作室、17个教师工作坊,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确保教师工资福利。

31.加强教材建设。加强国家教材和地方教材的选用、征订与管理,严格按市教委要求选订教材,杜绝征订盗版、境外等非法教材。加强学校对循环教材的征订和管理,定期开展统编教材培训。鼓励学校开发校本教材,不断加强审读和使用监管,培养学生兴趣特长和综合能力。

32.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区义教学校生均校地、校舍、体育场馆值及生均设备值、生均图书、生师比逐年提高,56人及以上大班额占比逐年降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设备值4102元。投资103万元建设标准化考点,新建标准化考点4个,全区6个标准化考点达到国家标准,满足了国家教育考试需要。

33.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成立区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阶段、经费保障。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教育信息化统计数据。开展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并与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和考核等挂钩。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全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区共35所学校和教师进行“结对帮扶”,开展“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活动。打造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全部学校接入教育城域网且互联网出口达到100M以上,多媒体班班通、数字校园建设实现全覆盖,区教育云平台初步建立,逐步开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积极申报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制定智慧校园建设方案。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34.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德育工作体系,开展“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突出立德树人,上好德育课程。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20场,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3所,青少年活动中心1个。

35.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强化教学纪律,规范学生管理。严格落实“一校一章程”,各校制度健全。制定《梁平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法》,加强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监管与考核。严格规范学生管理,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严格审批民办幼儿园、文化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校外培训机构所聘教职员工身份、教学资质信息等内容审核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6.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每期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职责明确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出台《梁平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梁平区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梁平区学生防溺水联防联控实施方案》《梁平区教育系统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方案》等文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校园欺凌”预防和惩治、校车安全管理、教师处分和申诉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事故。制定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共同保护好学生视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学位相对紧张,就学矛盾较突出。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的增长,新建小区和人口大镇生源激增,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断涌入,城区和人口大镇现有学校略显不足、学位有一定缺口,不能完全满足就学的需求。

(二)优质资源短缺,“上好学”愿望迫切。

全区各级各类教育资源还不完全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无法完全满足群众“上好学”的愿望。

四、解决措施

(一)加快学校建设,增加学位供给。

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统筹布局和建设工作。及时根据发展情况,调整学校布局规划,加快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步伐,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出台配套政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楼盘,按照与楼盘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要求,建设相应的教育配套设施;挖掘和盘活城区和人口大镇的教育闲置资源,让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二)提高教育质量,回应社会期盼。

实施领雁工程,落实对口帮扶,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全区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积极引进市内优质师范院校,在城区开办一所附中和附小,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拓宽师资培训途径,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强化学校内涵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和优质化;推进家校共育,努力培养

人格健全、习惯良好、富有爱心的一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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