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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湖北和境外来梁返梁人员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1号)

日期:2020-04-07

此文件已失效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现就当前湖北和境外来梁返梁人员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事宜通告如下:

1.来梁返梁前,必须在出发地开据有效健康证明或申报健康码。

2.来梁返梁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到,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3.必须如实报告近14天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4.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5.在未检测和检测结果未明确之前,必须自觉居家隔离,不得外出聚餐聚会,不得到人员密集场所聚集。

6.在梁居住期间,如发生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按规定前往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7.临时入住酒店(宾馆),必须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如实报告在湖北或境外的旅居史。

凡湖北和境外来梁返梁人员不遵守上述规定,隐瞒、缓报、谎报个人有关事项,或不配合相关单位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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