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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1-11-05

各相关生产经营户:

为维护广大市民消费合法权益,确保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二、不得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不得有囤货居奇、恶意控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相关生产经营户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2315”电话进行监督举报!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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