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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公告

日期:2022-08-10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评选推荐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评选范围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拟推荐评选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

陈世康:拟推荐评选全国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

杨丰博:拟推荐评选全国林草系统先进工作者;

张帮贵:拟推荐为“林业英雄”候选人选。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为梁平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现有在职人数17名。主要事迹如下:

梁平成为西南地区唯一国际湿地城市。率先提出城市湿地连绵体、小微湿地+、乡村湿地生命共同体等湿地建设理念,大力实施“全域治水·湿地润城”,双桂湖成为国家首批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享有“三峡风景眼·重庆生态湖”美誉。成功探索“小微湿地+有机产业、民宿康养、自然教育、生态旅游”等建设模式,建成400余个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小微湿地,小微湿地成为国家试点示范。

高质量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森林入城”“多彩美城”,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建成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27个、城市绿廊及彩色大道15条,城周彩色森林4700余亩。乡村绿化成效突出,建成国家森林乡村15个、市级绿色示范村81个,乡镇休闲公园及村庄公共休闲绿地388处,农村人居环境位居重庆市第一。成功举办“绿色中国行——走进明月山”活动,助力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梁平创森工作被全国绿委办主编的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简报、《国土绿化》杂志作为典型案例宣传。

全力打造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初见成效。成功探索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完成林地收储25万亩以上,成功承办全国国家储备林现场会和全市国家储备林现场会。

高质量开展国家级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梁平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区县,探索松材线虫病主动防治模式、疫木安全利用措施、森林经营投入多元化机制、林业生产助推乡村振兴具体路径,为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战略调整提供“梁平实践路径”。全国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现场会定于今年11月在梁召开。

全面夯实林业生态本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在全面建立“三级林长”责任体系基础上,创新构建林长制网格护林员队伍。在重庆率先探索“林长制+司法保护法官”工作机制,联合法院设立“重庆市生态司法保护双桂湖教育实践基地”。突出森林防火监控、智慧湿地、松材线虫病智慧感知、林地资源一张图等四项重点,构建智慧现代林业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林业事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新成立3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和国企,引进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提拔重用区管干部9人,与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党支部、重庆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开展支部共建,年终目标考核连续三年全市前列。

(二)陈世康,男,197412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重庆梁平人,大学本科,现任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事迹如下:

梁平成为西南地区唯一国际湿地城市,高质量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功承办“绿色中国行”活动。小微湿地成为国家试点示范。实施“全域治水•湿地润城”,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成为首批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主动融入城市品质提升、乡村振兴、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探索“小微湿地+有机产业、民宿康养、自然教育、生态旅游”模式,叫响“东有莫干山、西有明月山”森林康养品牌。大力实施“森林入城”“多彩美城”,区林业局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梁平创森工作被全国绿委办主编的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简报、《国土绿化》杂志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成功承办“绿色中国行——走进美丽明月山”活动,积极展现了梁平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践行“两山论”的生动实践。

国家储备林建设初见成效,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高质量开展。作为重庆4个国家储备林首批试点区县之一,收储林地20万亩,建成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成功承办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现场推进会和全市国家储备林现场会。全面推进国家2万亩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已完成1.1万亩。拟于11月初承办全国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现场会。

林业生态本底全面夯实,展现新作为,林业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以科技和改革,创新整合优化护林员队伍,网格化、精细化、包片责任化全面推行林长制。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持续“双下降”。建立3支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伍,依托“四好公路”新建300公里森林防火通道。新成立3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和国企,引进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提拔重用区管干部9人,与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党支部、重庆市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开展支部共建,年终目标考核从渝东北倒数第2提升至连续三年全市前列,获渝东北第1名。

(三)杨丰博,男,19882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河南西峡人,大学本科,现任重庆市梁平区湿地保护中心副主任(七级职员)、生态修复科科长(兼)。主要事迹如下:

一是在重庆市林业局挂职期间,该同志负责的2021年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且没有开展系统培训,全市各区县系统操作人员存在多种问题。该同志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对接国家林草局相应人员学习系统操作,为各区县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推动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2019年,梁平区作为重庆市四旁林木资源调查五个试点区县之一,需要及时完成调查工作为全市四旁林木资源调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该同志的带领下,梁平区四旁林木资源调查队伍在安全第一的情况下加班加点、风雨无阻,按时完成并通过市级检查,为重庆市全面开展四旁林木资源调查工作提供了翔实的基础数据。三是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结合城区绿地现状、合理布局、互联互补,在乡村绿化工作中成效突出,梁平区农村人居环境位居重庆市第一,为梁平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5大体系36个指标”建设做出了贡献。

(四)张帮贵,男,1973年5月出生,汉族,重庆梁平人,大学专科,现任重庆市林木种苗和林业科技站工程师(专技八级)、生态产业发展科科长(兼)。主要奖励和事迹如下:

2016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奖章;

2017年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2018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该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开拓进取,廉洁奉公,无私奉献。

坚持冲锋在前,全力推进国土绿化。该同志具体负责造林绿化等相关工作,长期奋战在林业生产第一线。从设计、整地、栽植、种苗到管护等各个环节,他都亲自把关,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全区造林成活率均达到90%以上。“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造林补助等林业重点项目89.02万亩,较“十二五”时期68.99万亩增加了29个百分点;争取上级林业项目资金4461万元:森林抚育项目1823万元,较“十二五”的1370万元增加453万元,增幅24.8%;造林补贴、四旁植树等项目1638万元,较“十二五”的905万元增加733万元,增幅80.9%。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的式义务植树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区性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38个,每年义务植树200万余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古树名木管理和保护再上台阶,全面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建立古树名木电子信息档案,统一制作古树名木保护牌并完成577处挂牌保护工作,精细开展37株古树复壮工作,2021年投入资金25万元,对75株古大松树实施打孔注药保护措施,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2016年3月,梁平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土绿化最高荣誉称号“全国绿化模范县”;“十三五”以来,新盛镇银杏村、金带镇滑石村被全国生态文化协会授予“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屏锦镇竹海村等6个村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全区81个行政村获得“重庆市绿色示范村”称号。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5大类36个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城市品质显著提升,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空间,乡村绿化成效突出,农村人居环境位居重庆市第一。

结合乡村振兴,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该同志始终坚持将造林绿化与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截至目前,全区拥有竹材加工销售企业81家,竹产业综合年总产值达到9.9亿元,梁平柚种植面积达15万亩、综合产值10亿元,油茶基地面积4.3万亩、产值1.29亿元;花椒基地3.6万亩、年产值2.52亿元。全区2021年林业产业产值达到33亿余元,农民从林业产业中的收入稳步提高。城区、乡镇、村庄公共休闲绿地基本全覆盖,建成乡镇休闲公园61个、乡村公共休闲场所327处,实为广大市民游玩、健身、休闲等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产品。“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小微湿地+”等新兴经济产业发展带动梦溪湉园、墨林竹苑、梁山驿等精品民宿群蓬勃发展,“中国森林氧吧”“中国天然氧吧”“中国特色竹乡”效应明显,2021年,全区接待旅游康养人次超1000万人次,实现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收入7.2亿元。

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升国土绿化质量。该同志始终科技创新,不断探索、引进、推广新技术、确保造林成效。大力推广使用林木良种壮苗,开展竹林、油茶等科技培训2万人次,先后参与了“油茶丰产栽培技术推广”、“全国寿竹栽培标准化示范区”等国家、省市级科技攻关与推广项目11项,发表学术论文2篇,突破2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竹业关键性技术。

三、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

四、受理地点及电话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2353222342;举报短信:136576040731

五、公示要求

(一)各级干部、群众认为推荐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纪律情况,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区林业局办公室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对反映出可能影响任用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推荐。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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