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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影作业公告
日期: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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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防雹、增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的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主要作业时段每年41日930日;

2.作业地点:全区移动作业点和柏家固定作业点;

3.作业设备内蒙产火箭发射架

4.影响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千米的圆形区域内;

5.作业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6.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或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镇乡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或区气象局报告,严禁自行捡拾、拆卸和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联系电话梁平区公安局110梁平区气象局023-53221338。

特此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气象灾害专项委员会办公室

2026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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