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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教育惠民政策多 各个学习阶段皆有资助
日期: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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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县以“不让任何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为宗旨,逐步完善了学生资助体系,实施的教育惠民政策众多,而且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各个学习阶段的学生惠民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可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从2011年秋季起,对在我县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入园,且年满3-6周岁的城乡低保、孤儿、残疾、重大疾病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据了解,2013年,我县免除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74.07万元,惠及学生748人次。
    义务教育阶段可享生活费补助
    近年来,我县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入学政策,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民办教育学校)的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
    而且,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最低500元/学期,初中最低625元/学期。
    据介绍,为了加强管理,我县于2010年5月下发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管理的通知》,对资助对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仅2013年,我县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1666万元。
    普高阶段可减免学费
   “普通高中学生也可享受学费减免的政策。”县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就读我县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具有本县学籍的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福利机构收养人员免收学费。
    与此同时,对就读我县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根据学生的贫困程度分为2个标准,分别是2000元/生/年或1000元/生/年。
    2013年,我县免除普通高中低保家庭学生330人学费46.88万元,发放国家助学金1021万元;接受社会捐赠资金5万元发放给20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
    中职学生可享多种资助
    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就读我县达标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收学费。
    据介绍,有的中职学生还可以享受生活费、住宿费资助。对达标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的重庆籍家庭困难的学生免收2年住宿费,并按照750元/生/期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据了解,2013年,我县共免除就读我县中职学校学生7924人次学费727.4万元,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158.5万元,免除贫困学生住宿费56万元。
    大学生可享生源地助学贷款
    户籍在梁平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以在我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6000元/生/年;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金秋圆梦”资助等。
    据了解,2013年我县共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53人,贷款金额1221.3万元。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评为201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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