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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保护长江母亲河 守护碧水蓝天梦
日期: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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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河。 向成国/摄    


汝溪河。    


新盛河。    


蓼叶水库。    


盐井口水库。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2021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对于维护长江流域乃至整体水安全、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龙溪河是长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明达镇龙马村,在梁平境内干流长70.1公里,流域面积达801平方公里(占全流域面积的24.3%),覆盖我区仁贤、礼让等15个乡镇(街道),流域经济总量占全区2/3以上,是国家首批16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区域之一。

梁平地处长江上游,近年来,我区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建立保护长江的长效机制。龙溪河是长江左岸一级支流,通过治理和保护,龙溪河(梁平段)水质保持优良,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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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为先

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区水利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市水利局组织的关于《长江保护法》的视频培训会,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具体措施,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大众法治意识,维护法律权威性。

“《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新遵循和新方向。”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抓好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宣传,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保护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梁平人民的“母亲河”——龙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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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岸线

做好长江保护工作

日前,记者漫步龙溪河礼让至仁贤段,只见两岸草木葱茏,一派郁郁葱葱的景象,新建的休闲步道、风雨廊桥、亲水平台、漫水汀步等水文景观与游玩的市民相映成趣,构成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亮丽风景线。

近年来,区水利局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组织实施5.5公里河道水生态修复及水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以水文化为特色,把地方人文、产业等元素融入到景观打造中。

龙溪河礼让至仁贤段生态环境改善正是我区打造高品质水文景观的缩影,龙溪河(梁平段)还获评“长江经济带美丽河流”“重庆市十大最美河流”等称号。

“《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前,我们就高标准严格要求保护‘母亲河’,让‘母亲河’更加清澈漂亮。”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区水利局严格按照《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压实河长责任,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各级河长常态化巡河、规范化履职,同时集中力量打好河道乱象“歼灭战”、岸线整治“保卫战”,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认定和整治标准,严格涉河库建设项目管理,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防止问题反弹,以“强监管”推动“大保护”,彻底清除河库乱象。

3

综合施策

确保《长江保护法》落地生效

为保护好我区河流,区水利局还积极抓好监管执法。和林镇三龙村一组村民谭某未经区水利局审批同意,于2020年6月,擅自在梁平区龙台沟河(镇级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盖河,修建房屋距离河道0.3米、1.6米、6.2米,同时在河道内打钢筋混凝土立柱桩16个。区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情况,现场依法向谭某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接到通知后,谭某停止了房屋修建,并主动到区水利局配合调查处理。

据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通过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案件移送的立案监管,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非法侵占河道、违法利用占用河库岸线、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重点,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严厉惩处,以强有力的执法,增强法律权威性,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同时,区水利局还积极抓好制度落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管理制度、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标准体系,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适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性文件,使相关制度在全区水利管理领域进一步细化、更具有操作性。

此外,区水利局还通过加快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加快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水电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河库岸线管控规定,严守河库岸线管控红线;加快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确保全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维护水域生态系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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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

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

今年3月22日—28日是第34届“中国水周”。3月23日,区水利局在屏锦镇开展水利法律法规集中宣传,邀请律师对《长江保护法》进行宣讲解读,让“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深入人心。

为切实抓好《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区水利局还充分利用“中国水周”这个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水利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并通过邀请律师解读、开展网上知识竞赛、举办展览等方式,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在《长江保护法》施行元年,区水利局干部职工将履行好职责,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记者 郎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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