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连日来,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对全区在用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和监督检查。
经过摸底调查,我区在用的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共计96处,其中14处被乡镇水厂管网延伸覆盖已停用,其余82处正常运转。水源类型主要为山泉、沟塘、水库,供水覆盖人口9.2万余人。
检查中,执法人员针对供水单位是否获得卫生许可,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开展水质监测并形成记录,水质净化设施、水质消毒设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改正。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强与区水利局、属地政府合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通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不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巡查,确保村民喝上放心水。(记者 石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