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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因在沙坝水库垂钓、游泳被处罚款

日期: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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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日报讯 (记者 周 旋)日前,区生态环境局曝光一起环境违法案件,冉某全、唐某胜、龚某武、陈某红、石某祥、郭某华、唐某川、雷某在沙坝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垂钓、游泳活动,被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分别处以罚款200元。

今年7月,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沙坝水库水管站反映,因天气转暖,沙坝水库成为违法垂钓、游泳高发区,执法支队立即联系区公安局、属地政府组成行动小组,于7月6日、7日在沙坝水库连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在沙坝水库现场,行动小组首先通过水库实时监控视频,确认违法垂钓、游泳人员位置后,再采取水陆包抄的方式对违法人员实施围堵。7月6日,发现冉某全、唐某胜、龚某武在沙坝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垂钓活动,陈某红、石某祥、郭某华在沙坝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活动;7月7日,发现唐某川、雷某在沙坝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活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责令他们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调查过程中,冉某全、唐某胜、龚某武、陈某红、石某祥、郭某华、唐某川、雷某主动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立案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对上述8人处罚款200元。

“本案中,冉某全等8人心存侥幸,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事游泳、垂钓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触犯法律,最终受到处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坚持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违法人员自觉守法,保护饮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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